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的《關于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提出,規范新型儲能并網接入管理,優化調度運行機制,充分發揮新型儲能作用,支撐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通知提出,電力調度機構應根據系統需求,制定新型儲能調度運行規程,科學確定新型儲能調度運行方式,公平調用新型儲能調節資源。積極支持新能源+儲能、聚合儲能、光儲充一體化等聯合調用模式發展,優先調用新型儲能試點示范項目,充分發揮各類儲能價值。
新型儲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輸出電力為主要形式,并對外提供服務的儲能技術,具有建設周期短、布局靈活、響應速度快等優勢,可在電力系統運行中發揮調峰、調頻、調壓等多種功能,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支撐技術。
通知重點提出強化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協調保障措施。一是加強項目管理,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需加強涉及規劃、備案、建設、運行、調用等環節的管理體系建設。二是做好并網服務,明確電網企業及電力調度機構提供并網服務的職責,要求優化接入電網流程,公平無歧視提供電網接入服務。三是以市場化方式促進調用,各地應根據新型儲能特點豐富其商業模式,促進新型儲能參與各類電力市場。四是加強監督管理,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職責加強新型儲能并網和調用的監督與管理,協調處理有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