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產權交易所發布中石化新星內蒙古綠氫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公告,轉讓底價為7408萬元,轉讓方為中國石化集團新星石油有限責任公司。
中石化新星內蒙古綠氫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是中國石化集團新星石油有限責任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徐振東,注冊資本為100萬元。
據公告顯示,中石化新星內蒙古綠氫新能源有限公司作為中石化新星公司為內蒙古烏審旗項目成立的獨立法人企業,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營業收入為0,資產總計為13233.36萬元,負債總計為6246.75萬元,所有者權益為6986.61萬元。
據了解,2021年7月22日,鄂爾多斯市烏審旗風光融合綠氫化工示范項目列入內蒙古能源局2021年度風光制氫一體化示范項目清單,項目投資25.8億元。建設內容為新建風電49.5MW、光伏270MW、電解水制氫1萬噸/年。包括風力發電工程、光伏發電工程和電解水制氫儲氫工程三部分,風電和升壓站用地38.25畝,光伏用地約9000畝,制氫廠用地363畝。
2022年12月22日,鄂爾多斯市烏審旗風光融合綠氫化工示范項目二期項目獲得批復,項目投資30億元。建設內容為新建風電400MW,電解水制氫2萬噸/年。此項目是在一期項目(1萬噸/年)基礎上新建規模為2萬噸/年風光一體化制氫,建設風力發電400MW,擬規劃用地145畝。之前中石化曾表示,所產氫氣用于中天合創烯烴綠氫替代。二期項目批復通知中標注的開工時間2023年6月,投產時間2024年6月。據轉讓公告顯示,該項目已累計投入資金約1.34億元。
根據交易條件,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對多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其中針對項目的條款包括:
本方同意本次股權轉讓后繼續支持內蒙古鄂爾多斯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建設,需要在2025年6月前提供總計不低于48億元人民幣的資金支持;
本方同意本次股權轉讓后繼續負責標的企業就內蒙古鄂爾多斯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與當地政府部門進行林草用地、項目建設用地等手續辦理。
本方同意本次股權轉讓后的六個月內完成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烏審旗風光融合綠氫化工示范項目(含二期)在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備案主體的變更。
此外,股權交易采用網絡競價方式交易。意向投資者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1工作日內(以到賬時間為準)支付2222.4萬元的交易保證金,到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若未交納或逾期交納交易保證金,視為放棄受讓資格。轉讓公告披露的時限首先不少于20個工作日;其次,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將順延,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最后,若信息披露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