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深入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的通知》指出,到2024年底,各地區建立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完成60%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摸清重點用能單位及其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滾動更新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清單。
以下為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
深入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24〕3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西省能源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國發〔2021〕33號)和《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有關要求,落實節能法規政策標準,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支撐分領域分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推進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到2024年底,各地區建立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完成60%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摸清重點用能單位及其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滾動更新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清單。
到2025年底,各地區建立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實現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全覆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持續完善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清單。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 更新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領域重點用能單位名單。梳理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費量、能源消費結構、綠電綠證交易、主要產品及生產線、主要用能設備、能源管理措施、節能改造計劃、能源管理人員等信息,按照統一編碼規則建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指導重點用能單位按規定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并聘任能源管理人員,提升節能降碳管理水平。
(二)摸排重點領域和行業能效水平。 對標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等標準及政策要求,摸排本地區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以及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數據中心等重點行業能效水平,查找能源利用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
(三)摸排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 對標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先進水平、節能水平和準入水平(2024年版)》,摸排重點用能單位在運鍋爐、電機、變壓器、風機、泵、空壓機、換熱器等主要用能設備運行管理情況和能效水平,梳理高效節能裝備和先進節能技術應用潛力。
(四)形成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 根據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結合重點領域行業、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摸排情況,建立并滾動更新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清單,形成改造計劃、明確改造時限。
三、實施方式
(一)嚴格落實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 按照《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號)等有關規定,督促指導重點用能單位及時編制并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進行審查,并逐級報送審查結果。
(二)依法依規實施節能監察執法。 按照《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號)等有關規定,加強與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統籌節能監察、行政綜合執法、市場監管執法、特種設備監察等手段,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規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監察。
(三)因地制宜開展第三方能源審計和診斷服務。 各地區要積極采取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節能服務企業等專業化力量,支持引導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第三方能源審計和能效診斷。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統籌既有資金渠道,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第三方能源審計和能效診斷的支持力度。
(四)強化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運行。 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運行,提高數據時效性和準確性,強化對能效診斷的支撐保障。發揮電網企業電力數據優勢,積極開展以電力數據為基礎的能耗監測分析,拓寬用能數據來源,豐富能效診斷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的協調指導和跟蹤調度。省級節能主管部門要細化工作舉措,加大落實力度,有序組織實施,加強與本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能源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充分調動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節能服務企業等各方力量,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落實落地。
(二)明確工作時限。 2024年8月底前,各地區建立年綜合能耗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并完成相應單位及其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摸排。2024年12月底前,各地區建立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并完成相應單位及其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摸排。各地區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按年度實行動態更新。
(三)加強結果應用。 各地區結合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情況,實施重點用能單位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按季度更新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清單,相關項目同步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進行儲備。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方向)原則上僅支持納入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清單的項目,優先支持建立節能管理檔案的項目。
(四)嚴格監督管理。 國家發展改革委按季度調度分析各地區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節能監察、能效診斷、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等工作情況,將有關結果納入省級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五)強化宣傳推廣。 各地區要定期開展節能降碳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積極開展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供需對接,幫助重點用能單位提升節能降碳管理水平。對于能效診斷和節能降碳改造、用能設備更新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進做法,通過全國生態日、全國節能宣傳周等活動進行宣傳推廣。
附件:
1.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
2.重點領域和行業能效水平清單
3.重點用能單位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清單
4.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清單
5.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編碼規則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