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界網從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更好地支撐深圳市氣候投融資工作的開展,充分發揮標準的預期引導和倒逼促進作用,5月29日,深圳批準發布《氣候投融資項目分類與評估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規范》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編制,是全國首個氣候投融資地方標準,將于7月1日實施。
《規范》結合深圳市氣候變化領域的產業特點和氣候投融資改革實踐經驗,構建了“2+3+4+5”的氣候投融資項目分類與評估體系。
“2”大氣候投融資項目類別
氣候投融資項目分為減緩氣候變化項目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兩大類別。減緩氣候變化項目是指能夠促進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或溫室氣體清除量增加的項目,分為低碳能源、低碳工業、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生態系統碳匯、低碳技術服務等8類。適應氣候變化項目是指為減輕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針對實際或預期的氣候影響采取措施,以降低自然和人類系統脆弱性的項目,分為氣候變化監測預警和風險管理、自然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經濟社會系統適應氣候變化等3類。
“3”個氣候投融資項目等級
為合理科學地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有序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凸顯項目應對氣候變化效益,氣候投融資項目分為氣候投融資孵化項目、開發項目、推廣項目三個等級。項目評估流程包括符合性評估和綜合評估。申報項目應首要進行政策合規性和類別符合性的符合性評估,通過符合性評估的項目即為氣候投融資孵化項目。綜合評估采用評分制,得分達到70分的項目為氣候投融資開發項目。在開發項目的基礎上,經專家評估達到國際同行業主流技術先進水平或具有顯著示范效應的項目或對碳達峰碳中和有重大推進作用的創新性項目,為氣候投融資推廣項目。
“4”類氣候投融資綜合評估指標
綜合評估指標包括氣候效益顯著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其他環境效益等四項指標,其中氣候效益顯著性為必須滿足的約束指標要求,通過年度碳減排量或碳排放強度指標進行衡量;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其他環境效益為參考指標,作為氣候投融資開發項目及推廣項目評估的參考項。其中,經濟效益通過單位投資減排效益、財務內部收益率評估,僅適用于減緩類項目;社會效益體現項目對當地經濟社會和公共事業發展的正向推動作用,包括經濟發展、雙碳行動、環保公益、科普基地、信息披露5個評估內容;其他環境效益體現環境目標實現程度,包括節能節水、減排降污、資源綜合利用、生態保護和其他類5個評價內容。
“5”類地方特色產業納入標準
結合深圳制造業、信息產業、外貿產業發達的產業結構特點,《規范》創新性地將“低碳技術裝備制造”“低碳貿易”“低碳消費”“低碳信息基礎設施”“傳統能源節能減排”等納入氣候投融資項目范圍,鼓勵數字化轉型與智能化建設、綠色生產和生活。
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將依據《規范》,標準化推進深圳市氣候投融資項目的征集工作,著力打造一批氣候效益顯著、示范效應突出的氣候投融資項目,推動深圳市氣候投融資工作的全面實施和全市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