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增加大工業深谷電價實施時間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提出,將上海市大工業用電深谷實施時間擴大至所有法定節日,以及2月-6月、9月-11月的休息日。深谷時段為當日0:00-6:00及22:00-24:00,深谷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80%。
原文如下:
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上海石電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電力交易中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093號),結合前期我市大工業深谷電價實施和電網負荷曲線變化等情況,為進一步發揮分時電價的信號作用,引導有調節能力的大工業用戶主動調整用電負荷,削減電力峰谷差,現就增加大工業深谷電價實施時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我市大工業用電深谷實施時間由原來的春節、勞動節、國慶節擴大到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以及2月-6月、9月-11月的休息日,深谷時段為當日0:00-6:00及22:00-24:00,深谷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80%。上述國家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具體時間以國家公布為準。
二、請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上海石電能源有限公司根據本通知做好組織實施,將政策提前告知相關用戶,加快開展電費結算系統的調整工作,并請上海電力交易中心做好交易結算規則的銜接,確保政策執行到位。
三、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執行。現行政策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