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工信部發布公告指出,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公告。《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7號)同時廢止。
以下為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第14號
為進一步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管理,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行業發展變化、技術升級趨勢和有關工作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公告。《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7號)同時廢止。
附件:1.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