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工作組負責人Watanak Suanatayuth中將的話,可再生能源購電問題。泰國能源部已經發布了一項政策,暫停購買可再生能源的電力。能源部想澄清如下。
1.能源部將繼續為可再生能源項目購買可再生能源。沒有擱置。然而,未來,沒有購買可再生能源的合同義務或尚未開發為項目。能源部繼續支持。根據可再生能源計劃(AEDP2015),將對其進行修訂,修訂并確定新的采購目標。盡可能降低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價格不會超過平均批發價格(網格奇偶校驗),并且會使大多數人受益。
2.能源部繼續遵守泰國在其COP21“溫室氣體攝入量宣言”中批準的能源政策和計劃原則。
3.在煤電廠。能源部正在實施戰略影響或策略性環境評估,這項戰略需要約9個月的時間才能完成。策略性環境評估的實施由利益相關者的代表組成,包括那些同意和不同意的人。 SEA的結果將被各方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