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十四五”期間全省海上風電新增裝機455萬千瓦以上,力爭達到500萬千瓦。在寧波、溫州、舟山、臺州等海域,打造3個以上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
如今,“十四五”已經過半。據浙江省能源局數據,截至2024年5月底,浙江海上風電累計并網容量473萬千瓦,相當于“十三五”末的十倍左右。在省管海上風電加速建設、國管海上風電蓄勢待發,充分利用裝備優勢打造海上風電母港、海風科技創新策源地等一系列舉措下,浙江省海上風電正在加速駛入快車道。
當前,國內各省專屬經濟區(EEZ,從基線向外延伸至200海里范圍內的海域)海上風電規劃合計總容量達1.5億千瓦,其中山東、上海、福建、廣西、海南和廣東六省區已批復的國管海域項目規模約1.4億千瓦;遼寧、河北、江蘇、浙江四省已規劃未批復的國管海域項目規模約0.9億千瓦。而且,上述四省同時滿足“雙30”(離案距離30公里、水深30公里)的海上風電規劃約0.45億千瓦。
據業內消息,目前浙江省共規劃六大深遠海海上風電場區,容量總計2800萬千瓦,分布于舟山、寧波、臺州和溫州外海幾個區域。
事實上,從浙江省發布的相關政策來看,深遠海風電開發已經成為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的重要增長極和海上風電開發的主戰場。除了上文提到的《浙江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外,2023年發布的《浙江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倍增行動計劃》中,浙江省已經明確將打造國家海洋清潔能源基地作為經略海洋的四個特色基地之一。
當下,浙江省正基于風電母港建設,推動形成集大型風電全產業鏈裝備制造、海上風電工程安裝運維服務、深水導管架和浮式基礎的海工裝備設計制造等功能于一體的全產業鏈體系,賦能省內深遠海風電產業發展。
據規劃,該全產業鏈體系在2030年產值將達到2400億元以上,形成具備100萬噸/年海上風電基礎及系泊系統的生產制造能力。
而據業內人士測算,在加快政策供給、整合產業鏈上下游資源,以及推動深遠海技術聯合攻關的情況下,建設風電母港,從裝備制造、運輸、安裝等角度就可以推動漂浮式風電場由當前的2.5萬元/千瓦以上造價,降低至“十四五”末的1.5-2.1萬元/千瓦的水平,推動成本下降約14%。
事實上,近年來海上風電投資有明顯的下降趨勢,根據水規總院最新研究數據顯示,近海風電場、深遠海風電場、漂浮式風電場的造價范圍分別在10000-12000元/千瓦、12000-15000元/千瓦、23000-30000元/千瓦。投資水平的逐年降低,也讓我國海上風電具備了由近海向深遠海過渡的成本基礎。
隨著國內海洋經濟的發展,海洋漁業、工業、航運交通等用海活動活躍,各行業用海需求不斷增大,近海海域海上風電有一定比例的項目受到交叉用海的制約。預計“十五五”末,近海海上風電資源將開發完畢,海上風電向深水遠岸布局也將成為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