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鄂爾多斯)實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到,到2025年,生產煤礦全部建成智能化煤礦,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清潔能源發電占全部發電比重達到16%,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下降16.5%,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5%,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57%,戰略性新興產業總產值占規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6.6%。
到2030年,持證在產的大中型礦山全部達到綠色礦山標準,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億千瓦,清潔能源發電占全部發電比重達到50%,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保持下降趨勢,完成自治區下達目標任務,基本實現碳達峰。
原文如下: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鄂爾多斯)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大企事業單位:
《國家碳達峰試點(鄂爾多斯)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國家碳達峰試點(鄂爾多斯)實施方案
為全面深入貫徹國家關于碳達峰試點的戰略部署,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要求,立足我市發展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落實國家“雙碳”戰略部署,緊扣“五大任務”和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兩件大事,全力推進“三個四”工作任務,切實扛起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重大政治責任、建設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的重大發展責任,統籌生產節能、生活低碳、生態綠色,探索實踐“四條新路徑”,努力構建“十類新模式”,全力以赴推進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爭取蹚出一條能源資源型城市高質量碳達峰新路子。
(二)發展路徑
1.探索實踐傳統能源綠色轉型新路徑。立足保障國家能源安全需要,加速煤炭工業集約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加快釋放煤炭先進產能,夯實煤礦安全基礎,引領全國智能煤礦建設,推廣實施煤炭綠色開采,做強鄂爾多斯煤品牌,構建形成綠色、低碳、和諧、文明礦區,高質量保障國家煤炭安全。合理規劃煤電建設規模和布局,有序推進煤電替代轉型,建設一批先進、高效的支撐性、調節性煤電項目,穩定發揮煤電基礎保障作用。
2.探索實踐煤炭清潔轉化利用新路徑。立足保障國家產業鏈安全需要,研究布局碳達峰后煤炭清潔轉化利用,推動潔凈煤、綠色煤電、煤基燃料、煤化工等產業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發展,推廣新型、高效、低碳的節能節水工藝,加強全過程控制管理,提升三廢資源化利用水平。推進現代煤化工產業流程再造,加快二氧化碳減排和新能源耦合示范,推動源頭減碳、過程降碳、末端固碳,加速由高能耗、高排放向低碳化、綠色化嬗變。
3.探索實踐新能源高比例內用外輸新路徑。充分利用荒漠化治理區、采煤沉陷區等區域,建設大型風光發電基地,聯動“光伏+治沙”,以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項目為支撐、以穩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為載體,構建電壓等級高、輸送容量大、運行靈活高效的高比例清潔電力外送基地。全面打造面向礦山、物流、綠氫替代等特色應用場景,以綠色電力為支撐,通過源網荷儲一體化、工業園區綠色供電、風光制氫一體化等創新模式,促進綠色能源與地方產業協同發展,塑造鄂爾多斯經濟發展新優勢。
4.探索實踐新能源全鏈集群發展新路徑。全力推進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聚鏈成群,發揮龍頭企業和重點項目的核心牽引力,加快構建集能源生產、裝備制造、應用示范于一體的“風光氫儲車”全鏈條先進制造產業集群,提升鄂爾多斯在全國乃至全球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發展中的優勢。構建低碳能源體系、打造零碳產業園、建設綠色生態工業體系,筑牢鄂爾多斯市碳達峰基礎。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生產煤礦全部建成智能化煤礦,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清潔能源發電占全部發電比重達到16%,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下降16.5%,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5%,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57%,戰略性新興產業總產值占規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6.6%。
到2030年,持證在產的大中型礦山全部達到綠色礦山標準,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億千瓦,清潔能源發電占全部發電比重達到50%,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保持下降趨勢,完成自治區下達目標任務,基本實現碳達峰。
三、主要任務
(一)努力構建煤炭產業綠色發展新模式
1.穩步釋放煤炭優質產能。大力建設安全高效煤礦,優化煤炭生產結構,提高煤炭保供能力,新建井工煤礦規模原則上不低于300萬噸/年,到2025年優質產能比例達到85%以上。提前謀劃、排查全市具備產能儲備潛力的煤礦,積極爭取國家產能儲備支持政策,建立與產能體量相匹配的產能儲備規模,積極引導具備條件的煤礦企業建設煤炭儲備產能。
2.分類縱深推進煤礦智能化發展。發揮智能化示范煤礦帶動作用,強化煤礦智能化發展技術支撐,加快生產煤礦智能化改造,提高人才隊伍保障能力,加快建立鄂爾多斯智慧能源服務體系,全面提高煤炭行業產運銷全流程數字化、智能化水平。以鄂爾多斯智慧能源服務體系中的煤炭交易綜合服務平臺為基礎,通過完善物流規劃、構建服務網絡,設立內蒙古區域煤炭交易中心,吸引煤炭供需雙方和物流企業跨區域集聚,使資源優勢真正轉化為地區經濟優勢,有效提高鄂爾多斯煤在全國煤炭市場的影響力、競爭力和話語權。
3.合理提升洗選加工水平。提高洗選企業裝備水平和規模化水平,加快推進選煤廠智能化改造,提升洗選先進產能占比和原煤入洗率,推廣井下選煤廠模式,實現原煤井下分選,排矸后精煤出井,矸石直接回填。探索細粒級和極細粒煤的精選,開發超純煤技術和除雜、脫硫技術,大力發展潔凈煤技術。鼓勵矸石、煤泥和煤渣等分級分選技術研發和應用。
4.著力推動綠色礦山建設。落實《鄂爾多斯市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因地制宜推廣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煤與共伴生資源共采等綠色低碳開采技術,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定期開展執法檢查,確保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義務落實到位。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使用,積極探索符合煤礦實際的特色生態修復模式,支持探索多種形式的第三方治理模式,實現采煤沉陷區生態、經濟及社會效益共贏。大力推廣礦區環境集中連片治理模式,完成棋盤井煤礦區、千里溝煤礦區、黑龍貴煤礦區、黑龍貴石灰巖礦區4個集中連片區治理。
(二)努力構建煤電低碳調峰新模式
合理規劃煤電項目建設規模和布局,有序推進煤電替代轉型,建設一批先進、高效的支撐性、調節性煤電項目,到2025年新增自用煤電564萬千瓦。加快推進煤電由主體性電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的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轉型,全面實施節能降耗改造、靈活性改造和供熱改造,有序淘汰落后煤電產能。因地制宜探索開展煤電機組CCUS(碳鋪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減碳示范。到2025年,自用煤電機組總調峰能力達到1300萬千瓦;6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控制在300克/千瓦時以下。
(三)努力構建新能源大規模高比例開發利用新模式
1.高質量開發利用新能源。科學規劃開發風光資源,優化新能源產業布局,以沙漠、荒漠為重點,結合采煤沉陷區、復墾區,加快建設大規模、集中式風能和太陽能發電基地,率先示范打造庫布齊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黃河“幾字彎”風電基地、毛烏素沙地“光伏+生態治理”基地。充分利用全市工礦場區、工業園區等空置土地、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持續推進整旗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推進風光農牧互補能源項目建設。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達到3000萬千瓦;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力爭達到1億千瓦。
2.穩步擴大綠電外送規模。加快推進國家第二批大基地80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建設,全力推動已納規的蒙西—京津冀、蒙西—中東部輸電通道及蒙西—京津冀輸電通道400萬千瓦支撐調節煤電項目盡早開工,推進已批復240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加快建設。推動庫布齊—中東部輸電通道400萬千瓦支撐調節煤電項目盡早列入國家電力發展規劃。
3.全力提升新能源消納水平。在新能源消納側持續發力,以降低能耗、提高效益、增加收入、增強發展能力為目標,實施綠電進園區、進礦區、進農村牧區,支持自發自用市場化消納新能源項目,發展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分布式清潔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統。在完善發用一體、建輸同步、存量嫁接、價格扶持、市場交易、區域微網、低碳激勵等機制的基礎上,依托綠電資源,全力發展綠電偏好型產業,不斷壯大綠電消納規模,重點打造綠色化工示范基地。鼓勵新能源開發與裝備制造一體化發展,爭取配套新能源電站與裝備制造項目同步建設、同期投產。
4.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堅強智能靈活電網,提高電網智能化水平,示范推廣“云大物智移”等前沿技術,研究適應大規模新能源開發的電網發展路徑,建設適應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電網結構。加大配電網改造力度,加快形成滿足新能源匯集送出的區域電網,在中心城區打造可靠性示范區,升級建設自治自愈型城區智慧配電網,開展電網運行創新示范。挖掘負荷側參與系統調峰潛力,開展儲能實證實驗,鼓勵高耗能工業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建設工業園區新能源自用基地,依托增量配網開展新能源直接供電示范。
(四)努力構建新能源全鏈發展多元驅動新模式
1.打造新能源車多維應用場景。依托重點礦區、能源化工園區,建設新能源重卡應用場景測試基地,加強沿線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新能源重卡在多樣化、復雜化實地場景下的測試驗證和商業化應用。以綠色礦山建設為突破口,加快推進煤炭開采運輸領域新能源重卡及專用車輛的推廣應用,落實新能源重卡優先進場、優先裝車、優先出場待遇。提升城市領域應用規模,加快在公交、環衛、物流、出租等領域和機場、物流園區等封閉場所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優化新能源汽車應用生態環境,重點推進公共機構、企業、產業園區、停車場充換電設施建設,加快干線公路服務區快速充電設施布局。打造無人駕駛場景,推動在礦區、物流園區、科技園區、停車場等限定場景的無人駕駛汽車商業化運營。
2.加快探索儲能示范應用。推進電源側儲能項目,推進“新能源+儲能”、風光火儲一體化等多種模式發展,建設一批多能互補示范項目,提升新能源利用率。大力發展支撐電網型儲能,在電網支撐需求大、調峰調頻困難或電壓支撐能力不足地區布局電網側新型儲能,增強系統調峰能力。引導用戶側儲能靈活發展,探索“零碳園區+儲能”“大數據中心+儲能”等儲能融合發展新場景。探索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液流電池等各種形式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實證實驗。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新型儲能政策機制,優先爭取激勵政策機制試點示范,探索多種應用場景新型儲能商業模式。
3.積極發展綠氫經濟。培育“制儲運加用”一體化氫能產業集群,打造“北疆綠氫城”。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推動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建設,打造一批風光氫儲基地,實現可再生能源制氫規模化應用。探索直接太陽能光熱電驅動大規模制氫制氧技術。通過利用錯峰上網的富余電力制氫,優先在大型工業企業聚集地區及氫能應用示范區推廣谷電制氫示范項目。大力推進焦爐煤氣、氯堿化工尾氣等工業副產氫氣回收提純利用,提升工業副產氫利用率,逐步實現工業副產氫應用盡用。深度融入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上海城市群,以綠氫制取、氫燃料電池重卡研發應用為重點,發展綠氫規模化工程。積極拓展氫能應用場景,推動礦區和工業園區氫能礦用重卡示范應用。推進綠氫在工業領域的應用,推動煤化工、冶金等行業向低碳、零碳轉型,發展綠氫精細化工。推進氫能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合理布局加氫站。推廣高壓氣態和低溫液態儲氫運氫,推進天然氣管網摻氫示范,探索純氫管網建設。到2025年,力爭形成綠氫產能10萬噸/年;到2030年,力爭形成綠氫產能40萬噸/年。
(五)努力構建煤化工一體化低碳化發展新模式
1.完善煤化工產業體系。立足地區豐富煤炭資源,加快推進煤炭原料化轉型。進一步完善現代煤化工及其延伸產業品類,加強產業鏈穩定性和完整性,構建油、氣、乙二醇、烯烴、芳烴五大完整門類,打造生物可降解材料、光伏儲能材料、特種纖維等最適合以煤為原料的新型產品體系,推動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和“三化融合”新材料產能實現量級突破,實現資源型產業的縱向增值,營造煤基“生態圈”。
2.提升煤化工產業創新能力。打通“研發—中試—應用—產業化—市場化”關鍵節點,在蘇里格經濟開發區高標準建設煤化工創新技術中試基地,打造開放、合作、共享的中試技術成果轉化平臺,構建從技術研發、應用研發(小試)、放大示范(中試)到工業示范的煤化工技術推進體系。制定最優的煤化工中試項目支持政策,創建專業化、服務型及示范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試基地,引領煤化工產業由技術引進到自主創新的轉變。聚焦煤化工、新材料、精細化工、環保等重點產業,突出中石化、神華、伊泰、久泰等龍頭企業和高校院所、專業機構三個建設主體,立足科技成果驗證和小批量試生產定位,不斷提升中試基地建設水平。依托碳中和研究院、北京大學鄂爾多斯能源研究院等機構推進相關技術研究,鼓勵企業與清華大學、中國礦業大學等高校開展技術攻關。積極開展煤化工領域關鍵技術研究,開展技術攻關,打造一批原創性、開拓性的中試示范項目。積極開展等離子體裂解煤制乙炔、高效甲醇重整在線制氫關鍵技術研究,力爭取得一批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原創技術成果。支持煤化工企業開展二氧化碳綜合利用,積極推動久泰萬噸級二氧化碳制芳烴等示范項目建成投產。
3.推進煤化工產業綠色發展。積極采用現代煤化工綠色創新技術,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和應急保障能力,推動現代煤化工產業綠色發展。對標能效水平和能耗強度標桿值,引導存量煤化工項目開展工藝設備、公輔設施更新改造,優化企業熱能供需匹配,實現能量梯級利用。注重生產全過程節水技術的示范,推動高耗水環節節水增效,大力推廣工業水梯級利用、循環利用。實施“煤化工+綠氫/綠氧”耦合工程,對氣化、變換、凈化、供熱、合成、供氣等主要工序實施流程再造。重點在煤制甲醇、煤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煤制合成氨等煤化工產品生產過程中補入氫氣,推動灰氫轉綠、以氫換煤、綠氫消碳,破解能源資源和環境約束瓶頸,提高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效率。集合產廢企業、利廢企業及政府等各方力量,在準格爾旗、烏審旗、鄂托克旗差異化打造煤矸石、粉煤灰、氣化渣、冶金渣等固廢資源化綜合利用基地,支持達拉特旗開展渣鹽資源化利用示范。
(六)努力構建零碳園區發展新模式
1.全力建設零碳園區。支持蒙蘇經濟開發區建設“樣板型”零碳產業園,形成布局結構合理、功能要素齊全、上下游產業配套、產業技術領先的零碳園區。逐步打造園區級新型能源示范工程,積極推進綠色電力應用。建設工業綠色微電網,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力使用比例。建設能源管理系統和碳排放計量系統,提升碳排放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按照國家、自治區“綠色工廠”建設要求,推進相關工廠綠色化轉型,建設國家、自治區綠色示范工廠。
2.塑造綠色制造品牌。積極落實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鼓勵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自愿開展產品碳標識認證,引導其在產品或包裝物、廣告等位置標注和使用碳標識。開展供應鏈綠色低碳管理,帶動全市產業鏈綠色低碳發展,最大程度發揮產品碳足跡管理對生產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的促進作用。支持裝備生產企業通過自建專線或雙邊交易、購買綠色電力證書等方式提高綠電使用比例,逐步提升綠色電力在整體能源消耗中的占比。探索通過推進綠色稅收、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方式,強化產業綠色發展的支撐作用。
(七)努力構建城鄉建設低碳轉型新模式
1.加快提升規劃建設水平。優化城區結構與布局,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合理控制城市總體建筑面積。推動城鎮組團式發展,建設綠色低碳社區,加強城市公園和綠地建設,優化城市綠地布局,加大社區公園、街頭公園、郊野公園、綠道綠廊和環城綠化帶建設力度。支持康巴什區率先建設美麗內蒙古先行區和美麗暖城示范區。發展裝配式建筑,規劃建設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基地,在保障性住房和辦公樓、醫院、學校、科技館、體育館等各類公共建筑開展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占比力爭達到30%。
2.加快提升綠色建筑水平。推進綠色社區、綠色生態小區、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實行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等執行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超高層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鼓勵企業申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在政府投資項目采購中大力推進綠色建材產品應用。在東勝區、康巴什區、達拉特旗、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等地開展低碳建筑示范,逐步推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等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探索發展零碳建筑。加快老舊小區建筑和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農村牧區公共建筑、各類示范村鎮房屋率先執行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
3.加快提升綠能替代水平。因地制宜利用天然氣、電力(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方式代替傳統用能。推廣既有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推廣新能源智能微網應用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動建筑熱源端低碳化,加強集中供熱能力建設,推進熱電聯產、工業余熱供暖,加強城鄉散煤治理。加強建筑低碳運行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標識,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
(八)努力構建交通運輸低碳發展新模式
1.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體系。持續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建好通江達海通道,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推動大宗貨物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推進大型工礦企業主要采用鐵路、封閉式皮帶廊道、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等綠色運輸方式,運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鐵路運輸比例力爭達到80%以上。發展多式聯運,建設綜合貨運樞紐,推動公鐵、空陸等聯運發展。探索推廣應用集裝箱模塊化汽車列車運輸,提高多式聯運占比。推動城市建筑材料及生活物資等采用公鐵水聯運、新能源汽車等運輸方式。繼續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建設,鼓勵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分時配送等集約化配送模式發展。引導網絡貨運規范發展,有效降低空駛率。開展綠色出行創建行動,改善綠色出行環境,提高城市綠色出行比例。到2025年,中心城區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50%,主城區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5%;到2030年,中心城區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55%,主城區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2.推動運輸裝備迭代升級。實施交通工具電氣化、低碳化、智能化升級改造與替代,積極擴大電力、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氫能等清潔能源在交通領域的應用,積極引導推廣乘用車小型化、輕型化、電動化。加快實現城市公共交通車輛及出租車電動化、新能源化和清潔化。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公務用車中新能源車輛占比力爭達到30%,新增和更新城市物流配送(含郵政快遞)車輛中新能源車輛占比力爭達到35%,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車中新能源車輛占比力爭達到35%。
3.加快建設綠色基礎設施。推動新能源與交通深度融合,探索交通與綠電、綠氫等產業耦合。新建高速公路探索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站和集中式風光儲一體化電站。穩步推進全市加氣站、充電樁、換電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優先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城市場站布局建設相應充電樁和加氫站設施,促進“車—樁—網”優化運行。鼓勵支持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一體化建設,鼓勵加氫站與加油站、加氣站和充電站多站合一布局,推動油氣電氫一體化能源供應站建設。重點在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布局礦用重卡專用加氫站。到2025年,爭取在礦區建設大、中、小型充電站80余個,在城區建設充電站160余個,建成加氫站45個左右。
(九)努力構建農牧業增效降碳新模式
1.鼓勵農牧區綠色低碳用能。在有條件的農牧業產業園區、大型農牧場等探索建設多能互補、源荷互動的綜合能源系統,提高能源綜合利用率。在糧食主產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推動農產品加工包裝、倉儲保鮮、冷鏈物流等新能源替代電能。推廣使用清潔能源,有序推進天然氣進村入戶。加強農村牧區電網建設,提升電氣化水平。推廣農村牧區綠色節能建筑和農牧業節能技術,發展節能低碳設施農業,推廣應用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節能環保農機。采取“公司+項目+村民入股”的模式發展農光互補、牧光互補、漁光互補項目,將光伏與現代農牧業、養殖業、清潔供暖等有機結合,探索建設一批“零碳嘎查”“零碳蘇木”示范項目。
2.建設生態循環農牧業體系。深入開展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積極推廣使用綠色有機肥,優化施肥結構、改進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化肥、農藥使用量持續實現負增長。合理控制草原畜牧區載畜量,嚴格執行禁牧、休牧、劃區輪牧制度,減輕牲畜對草原的壓力。實施耕地輪作制度,全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進一步健全秸稈收儲運用體系,支持秸稈收集還田等新技術示范。推廣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加強農膜、農藥包裝物回收利用。加大農產品加工副產物的綜合利用。結合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區推進”項目,推廣“生態養殖+綠色種植”“養殖場(戶)+第三方處理機構+種植基地(農戶)”等模式。到2025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5%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十)努力構建區域碳資產管理新模式
1.構建碳資產管理系統。統籌開發林草碳匯、新能源項目減排與綠證、碳普惠等各類碳資產,明確開發主體、部門職責、資產歸屬和收益分配。積極參與國家、自治區各類碳資產核算方法學研究。劃定林地、草原、濕地、荒漠、礦區五大碳匯發展片區,重點發展碳匯基地建設。建立多層次的碳資產項目儲備庫,有序納入新能源、工業減排等項目,有序開發CCER(核證自愿減排量)、VCS(核證碳標準)等減排項目,配套碳資產評估體系,評估核證碳資產數量,統一登記錄入平臺。
2.構建碳資產交易系統。依托內蒙古環境能源交易所,建設交易、行情公布和信息發布等交易基礎設施。建設“碳惠北疆”多元碳普惠應用平臺,建立以小微企業、家庭、居民節水、節電、節氣、垃圾分類回收、低碳出行、使用低碳節能產品、植樹造林等溫室氣體自愿減排碳普惠制度,為居民建立碳賬戶,鼓勵將碳普惠減排量納入碳資產交易系統。支持企業與碳交易平臺、銀行、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開展深度合作,探索碳配額、碳減排量等各類碳資產抵押貸款。鼓勵企業開展碳基金、碳保險等新型產品創新。
3.構建碳計量監測系統。依托國家碳計量中心(內蒙古)鄂爾多斯分中心,統籌開展煤化工行業碳排放、碳監測、碳足跡等相關基礎、前沿和應用計量技術研究以及碳計量服務工作。探索開展林草碳匯監測方法研究。緊密銜接國家碳足跡管理工作要求,積極開展產品碳足跡、碳中和認證試點,探索建設碳足跡服務平臺,開發邊界明確的碳排放量化核算數字系統,實施重點行業產品碳排放監控,有效跟蹤監測單位產品碳足跡、單位產品碳排放強度、單位工業生產總值碳排放強度。探索建立本地重點行業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庫,為企業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提供公共服務。鼓勵相關行業協會、企業、科研單位在注明數據來源的基礎上,依法合規收集整理本行業相關數據資源,發布細分行業領域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庫。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要求,研究確定單位產品碳排放行業基準值和單位工業生產總值碳排放強度全市基準值,探索碳排放強度評價體系。
四、科技創新
(一)引育“雙碳”前沿技術
關注煤炭高效清潔利用、可再生能源、氫能、氨能、燃料電池、儲能、高新材料、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領域最新研究進展,積極參與相關領域研究。依托科研機構,促進低碳、固碳、負碳技術應用發展,加強先進適用低碳技術推廣,推進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低碳技術體系再造。強化燃料、原料等替代技術研究,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
(二)強化“雙碳”集成創新
系統謀劃碳達峰碳中和技術創新協同攻關體系,推動項目、基地、人才、資金、數據等要素一體化配置。推動部門、旗區間建立創新協調管理機制,形成系統、全面、可持續的管理格局。鼓勵多元投入,充分發揮基金作用、融資市場作用,持續實施研發投入攻堅行動,引導和督促旗區增加科技投入,探索建立市級支持、旗區匹配的科技創新投入模式。實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雙倍增”和規上工業企業“三清零”行動,推動企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發展科技金融,舉辦科技創新“圓桌會”,構筑科技金融“生態圈”,完善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資體系。
(三)提升“雙碳”自主創新能力
圍繞“雙碳”前沿領域、戰略方向,積極申報國家、自治區級研發平臺創新主體。深入推動與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和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等一流大學合作。啟用科技重大項目成果轉化機制,開辟“綠色通道”,讓人才入園、進企,著力用人才力量提升旗區、園區綜合實力。建立創新人才激勵機制,深入落實“科技新政30條”“人才新政30條”2.0版。
五、政策創新
(一)完善碳雙控政策體系
探索建立地區碳排放預算管理、碳排放評價機制等制度。在項目節能審查和環評審批中將碳評價作為重要內容,分析評估新上項目對全市和各旗區完成碳排放雙控目標的影響。完善碳排放核算體系,率先研究測算原料煤、燃料煤、電力的鄂爾多斯市本地排放因子。有序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先行先試開展部分煤炭、獨立焦化和煤化工企業碳排放核算試算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研究。“十四五”時期,將碳排放總量作為內部核算指標,開展“試評試考”,探索建立碳排放目標評價機制。
(二)加強項目碳排放管理
探索建立重點單位碳排放管理、碳排放審查機制等制度,對納入試點的碳排放單位,實行碳排放報告制度,強化碳排放事中事后監管。落實自治區新上項目碳排放強度標桿值政策,引導碳指標向低排放、高附加值的項目流動,提高單位碳排放產出效益。“十五五”時期,依據碳家底、碳賬戶,探索建立企業碳排放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開展重點排放單位綜合評價,按照“總量統籌、行業對標”的原則,研究建立存量項目在行業內部以及對標全市規上工業的“雙重標準”碳排放強度綜合評價體系。
(三)完善經濟市場政策
全面深入落實各項支持政策,積極爭取國家和自治區相關專項資金支持。有效運用環保電價政策,健全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政策制度。積極發展綠色信貸,設立低碳綠色發展基金,積極爭取上級綠色金融政策和資源的傾斜支持。鼓勵重點排放單位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碳匯交易、綠電交易等。發展市場化節能方式,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各旗區在低碳(近零碳)產業園區開展先行探索。推動開展煤炭產業轉型路徑前瞻性研究,為資源型城市綠色低碳轉型積累經驗。
六、全民行動
(一)加強全民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新媒體平臺載體,加強對全社會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政策法規、示范工程等相關內容的普及力度,開發有利于推動節能低碳教育的網絡文學、動漫、有聲讀物、游戲、短視頻等,加強公共關注和輿情引導,提高公眾認知度和認可度。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綠色低碳宣傳活動,積極開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保護日、全國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引導全社會樹立綠色低碳生活理念。推動將資源與環境、市情和低碳發展等納入國民教育、社會教育體系,推進綠色低碳理論政策進教材、進課堂。強化碳達峰碳中和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推動各類職業培訓學校、職業培訓班積極開展綠色低碳教育。
(二)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立足鄂爾多斯市產業情況,推動國有企業特別是市屬國有企業制定和實施企業碳達峰行動方案,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碳排放重點企業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自覺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一企一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相關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要按照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
(三)強化“雙碳”業務培訓
在“一本三專”院校開設“雙碳”相關專業,匯聚各方資源,發揮各自優勢,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立“雙碳”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為學院和企業牽線搭橋,實現人才高效流通、有效對接,為全市開展碳資產交易、碳減排的行業從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將學習貫徹中央、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納入干部教育培訓內容和考核體系,加強全市領導干部培訓。鼓勵各級黨政機關利用多種培訓形式,對全體黨員干部加強政策宣講,強化知識學習。
(四)提倡低碳生活方式
廣泛開展綠色生活行動,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轉變。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積極踐行“光盤行動”。加快推動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減少一次性塑料泡沫箱、塑封膠帶等過度使用。強化綠色低碳消費,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提升綠色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持續推動綠色低碳家裝。大力倡導低碳出行,倡導采用步行、自行車和公共交通、共享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減少私家車使用頻率,大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占比。到2025年,城市綠色出行比例達到65%。在全社會倡導節約用能,鼓勵開展低碳家庭、低碳學校、低碳社區、低碳商場等示范創建,評選宣傳一批優秀示范典型,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大力推進高品質綠色建筑建設。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星級綠色建筑比重達到30%。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進機制
成立鄂爾多斯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心。建立健全管理體制機制,加強溝通協調,總結實施成效和工作經驗,加快推進重點任務,及時調整政策措施,促進碳達峰試點城市創建各階段目標順利實現。推動資源整合利用和信息數據共享,定期調度各旗區、各相關部門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督促將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推動各旗區、各相關部門結合職能職責,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分工、壓實責任,建立年度任務臺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實、有結果。
(二)推進重點工程
堅持以項目為抓手推進試點建設,建立碳達峰試點重點項目滾動儲備機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圍繞能源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環境基礎設施、循環經濟發展、生態保護修復等六大領域儲備項目,全力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
(三)嚴格監督考核
加強任務分解,明確責任主體和進度安排,合理確定各旗區各行業工作目標,將試點城市創建相關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等納入年度考核體系。強化對方案實施的監測、預警和跟蹤分析。
(四)選樹典型經驗
總結試點建設的典型經驗,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及時推廣有價值的經驗模式。充分展示鄂爾多斯市經濟社會低碳轉型成功經驗,全面助力鄂爾多斯市綠色技術、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產品、綠色金融各領域對外交流合作,提高鄂爾多斯市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技術服務自主品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