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7月22日,甘肅省臨夏州發布“十四五”第三批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公告指出,本次競爭性配置總規模包括甘肅省“十四五”第三批風光項目建設指標下達的50萬千瓦以及2025年計劃實施的50萬千瓦,共包含8個光伏項目,規模共計100萬千瓦。
項目配套儲能不低于項目規模的10%,儲能時長不低于2小時,鼓勵選擇效率更高的集中式電網側儲能方式。儲能比例達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參與本次競配。
甘肅省“十四五”第三批風光項目下達的臨夏州建設指標5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須在相關縣約定時間開工建設,約定時間內全容量并網。項目超出約定開工時間1個月以上的,由臨夏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收回項目競配指標;超出約定全容量并網時間3個月以上的,給予違約金處罰;對于失信情節嚴重的,將采取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推送“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方式予以懲戒。臨夏州2025年新能源項目建設計劃實施的5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待甘肅省2025年新能源項目指標下達后,根據省上要求另行約定開工及全容量并網時間。
具體如下:
臨夏州“十四五”第三批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一、競配條件
為合理有序開發臨夏州新能源項目,科學配置“十四五”第三批光伏發電項目,根據《甘肅省新能源建設指標分配辦法(試行)》、《甘肅省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評價辦法(試行)》、《甘肅省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指導方案》及《臨夏州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方案》有關要求,受臨夏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上海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和甘肅安卓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聯合體公司作為第三方機構,對臨夏州“十四五”第三批光伏發電項目組織競爭性配置工作。現歡迎有意愿、具備合格資質、具有足夠投資能力及技術實力的企業參加項目申報。
二、競配項目概況和競配范圍
1.項目名稱:臨夏州“十四五”第三批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
2.競配規模:本次競爭性配置總規模包括甘肅省“十四五”第三批風光項目建設指標下達的50萬千瓦以及2025年計劃實施的50萬千瓦。
各標段項目競配信息見下表:
3.競配評價:競爭配置項目包括企業的整體實力、設備先進性、前期工作深度、增量負荷、儲能配置、社會經濟貢獻等方面,具體評分標準按照《臨夏州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4.競配范圍:擇優確定項目的投資主體,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負責項目的設計、投資、建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運營、維護等工作。
5.建設進度及并網要求:甘肅省“十四五”第三批風光項目下達的臨夏州建設指標5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須在相關縣約定時間開工建設,約定時間內全容量并網。項目超出約定開工時間1個月以上的,由臨夏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收回項目競配指標;超出約定全容量并網時間3個月以上的,給予違約金處罰;對于失信情節嚴重的,將采取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推送“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方式予以懲戒。臨夏州2025年新能源項目建設計劃實施的5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待甘肅省2025年新能源項目指標下達后,根據省上要求另行約定開工及全容量并網時間。
6.經營期及上網電價:本次競配項目均為市場化并網項目,經營期及上網電價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7.儲能配置:項目配套儲能不低于項目規模的10%,儲能時長不低于2小時,鼓勵選擇效率更高的集中式電網側儲能方式。儲能比例達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參與本次競配。
8.項目的變更及轉讓:項目全容量并網之前,不得擅自變更項目公司股權結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項目指標。
9.違約責任:區域標段競配后,中標企業需與項目所在縣政府簽訂項目開發協議,明確項目開發時序及雙方權責。若中標企業違反協議約定的,由臨夏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收回項目競配指標,造成的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三、申報企業要求
申報主體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或依法備案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申報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股權關系的、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申報的均視為同一企業主體。
3.其他要求:
(1)申報企業沒有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管理規定,受到相關管理部門處罰或者企業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等情形。
(2)申報企業未發生過嚴重違約,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3)申報企業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申報企業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暫停或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
4.聯合體申報的,聯合體各成員應滿足上述全部要求。
四、申報文件的領取和遞交
1.申報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4年7月26日下午18:00。
2.申報文件遞交方式:紙質版1式10份,送州政府前樓304室。
3.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將不予受理。
4.此次競配不接收任何電子版形式投標文件,所有提交文件不予退回。
5.競配保證金:申報企業在遞交申報方案時,應根據本標段新能源項目規模按人民幣1萬元/萬千瓦的標準向競配咨詢單位提交項目競配保證金,作為其申報文件的組成部分。
(1)競配保證金可以電匯或銀行保函方式提交:以電匯方式提交的競配保證金必須從申報企業的銀行賬戶轉出,不接受私人賬戶匯款及銀行存款。以銀行保函方式提交的競配保證金應由信譽良好的中國國內銀行按“申報文件格式”規定的格式出具。
(2)競配保證金的退還:未中選企業的競配保證金在中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中選企業的競配保證金在中選企業簽訂相關開發協議,并向配置方或其指定部門(機構)提交履約保函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
6.咨詢服務費:申報企業應承諾中選后30天內按競配文件要求向咨詢單位支付前期及配置相關的服務費用。咨詢服務費招標代理服務取費參考《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為優化臨夏州營商環境,鼓勵新能源項目在臨夏州順利落地,減輕企業負擔,此次新能源項目規模按人民幣1元/千瓦計取。
收款賬號:931903596310901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蘭州城南支行
賬戶名稱:甘肅安卓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五、公告發布媒介
本公告在臨夏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https://www.linxia.gov.cn/lxz/zwgk/bmwj/index.html)發布,對于因其他網站轉載并發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導致誤報名或無效報名的情形,配置方和競配咨詢單位不予承擔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六、聯系方式
配置方:臨夏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地 址:臨夏市紅園路8號州政府前樓304室;
電 話:18093052015、0930-6212073 ;
咨詢單位:上海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和甘肅安卓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聯合體;
地 址: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西津西路中天建廣場2幢7層;
聯系人:王煬、魏海鵬;
電 話:18117590486、18693105553。
附件:20**年**縣**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資料匯編大綱
臨夏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20**年**縣**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資料匯編大綱(參考樣本)
一、項目單位及項目情況
(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包括主營業務、資產負債及企業投資人(或股東)構成情況等。
(二)項目情況。包括光伏發電項目名稱(標段編號)、建設地點(含坐標)、裝機規模、總投資、主要建設內容(擬選光伏組件、逆變器型號,是否新建升壓站和送出工程,配置的儲能容量和充放電時間說明)、投資規模和資金籌措、建設計劃(包括建設工期、開工和全容量并網時間等進度安排計劃)等。
二、保障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安全、消防設計、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計(水土流失預測,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因素和影響程度,對可能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提出治理措施等)、社會影響(項目建設和運營對項目所在地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社會效益、社會風險及對策分析)。
三、相關證明材料
(一)企業能力
1.相關證照。包括主要投資方或上級公司營業執照,上級公司與主要投資方、項目單位的主權說明等;上級公司給指定下屬企業出具的參與項目競爭配置工作的授權文件;申報主體是聯合體的,聯合體占50%以上股權控股證明。
2.投資能力。近三年投資凈利潤,財務審計報告中資產負債表和會計事務所蓋章頁。資金籌措證明。
3.業績證明。在國內投資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情況。
4.創新能力。
(1)參與國家和省光伏領域重點專項課題。
(2)獲得光伏領域國家和省級獎勵。
(3)企業首臺套和科技成果轉化運用情況等。
5.履約情況。近三年實施光伏發電項目履約情況,社會信譽情況、安全生產情況等。
(二)已開展前期工作相關證明材料
1.測光站的基本情況(如測站位置、高度、測量設備設置、時間等),原始數據在電子版中提供。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項目進展。取得縣級及以上土地、林業、環保、壓礦、文物、軍事等支持性文件情況。
4.電網接入和消納情況分析。
(三)設備先進性。光伏發電項目主要設備選型證明材料(如光伏組件光電轉化 效率、逆變器型號等),智能化控制運行維護方案、退役及拆除方案,儲能配置方案。
(四)經濟社會貢獻情況。企業支持當地經濟社會建設, 增加新能源消納空間,引進“5G、工業互聯網、風力發電關鍵零部件裝備制造”等臨夏州新能源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重點領域和甘肅省新能源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重點領域項目及產業鏈延鏈、補鏈項目投資情況(包括項目開工建設或開展前期工作相關證明材料、年度新增用電負荷、用電量以及電力消納等情況);企業在臨夏設立分公司經濟情況;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貢獻、在新增年產值、解決就業人數等方面情況。
四、申報材料要求
1.企業相關承諾文件。
2.申報材料(競配相關支撐材料)按照順序裝訂成冊,一式10份。所有復印件必須加蓋主要投資方或上級公司公章,否則視同無效,封面加蓋申報企業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