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7月18日,遼寧大連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大連)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容指出,大力推進風電開發。堅持陸海并重,在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和消納能力充足的基礎上,加快建設大型風電基地。到2030年,全市風電裝機容量達到600萬千瓦以上。積極推進陸上風電,2025年前,以瓦房店、普蘭店等區域為重點,建成配建儲能的140萬千瓦陸上智慧風電工程;2030年前,根據全省電力消納形勢,謀劃建設新一批陸上風電項目。有序推進海上風電,2025年前,以莊河市、長海縣等海域為重點,推動已獲規劃批復的190萬千瓦海上風電建成投運;2030年前,實施大連市海上風電二期項目。大力發展分布式風電,推進風電就地就近開發利用,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計劃”,以微電網為單元大力推動鄉村風電建設。
完善風能裝備全產業鏈,著力提升風電機組關鍵部件生產和整機總裝水平,加快大功率風電設備研制及產業化,建設國內最大的兆瓦級風電核心零部件研制基地。
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到2030年,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60%。大力開發多元可再生能源,加快國電投大連市花園口Ⅰ海上風電場項目(長海縣海域)和廣鹿島南部等海域海上風電場建設。探索開展深遠海漂浮式海上風電項目示范。因地制宜推進鄉村小容量、低電壓等級的分散式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等生態復合型光伏電站開發建設。
全文如下: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大連)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國家碳達峰試點(大連)實施方案》業經大連市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九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大連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國家碳達峰試點(大連)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扎實推進大連市國家碳達峰試點工作,根據《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發改環資〔2023〕1409號)相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總體部署和碳達峰試點建設有關要求,統籌兼顧經濟社會發展和碳減排工作,錨定“兩先區”建設目標,以推動能源和產業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探索構建具有大連特色的新型能源體系,以科技創新引領產業全面躍升,鍛造產業競爭新優勢,建立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凝練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具有濱城特色的經驗和政策舉措。
二、試點目標
以國家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為引領,推進全市碳達峰工作。在新型能源體系建設、石化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綠色低碳新產業發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等方面凝練形成一批成熟的碳達峰路徑經驗,基本建成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到2030年,以多能融合為特征的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構建。石化化工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取得明顯進展,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建立,形成可供全國石化行業復制推廣的綠色低碳轉型經驗。以英歌石科學城為載體的一批重大科技創新平臺作用充分發揮,綠色低碳技術廣泛應用,綠色低碳新產業規模持續壯大,在“風、光、核、儲、氫”等多領域形成優勢和特色,在新能源汽車、氫能、化學儲能、風能裝備、光伏裝備、核能裝備、CCUS領域形成具有國際國內競爭力的產業鏈。
三、主要任務
(一)建設風光火核儲一體化能源示范基地。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新時代推動東北全面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快發展風電、光電、核電等清潔能源,建設風光火核儲一體化能源基地。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裝機占比超過60%。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占比超過70%。
1.大力推進風電開發。堅持陸海并重,在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和消納能力充足的基礎上,加快建設大型風電基地。到2030年,全市風電裝機容量達到600萬千瓦以上。積極推進陸上風電,2025年前,以瓦房店、普蘭店等區域為重點,建成配建儲能的140萬千瓦陸上智慧風電工程;2030年前,根據全省電力消納形勢,謀劃建設新一批陸上風電項目。有序推進海上風電,2025年前,以莊河市、長海縣等海域為重點,推動已獲規劃批復的190萬千瓦海上風電建成投運;2030年前,實施大連市海上風電二期項目。大力發展分布式風電,推進風電就地就近開發利用,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計劃”,以微電網為單元大力推動鄉村風電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積極推進光伏發電。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有序構建光伏發電基地。到2030年,全市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200萬千瓦以上。推廣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推動太陽能與建筑深度融合發展,在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商業廠房屋頂開展試點。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實施“千鄉萬村沐光計劃”,推動農房屋頂、農業設施加裝分布式光伏發電,鼓勵開展光伏與農業融合項目建設,優先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控制煤電發展。結合電力供需形勢,合理控制煤電裝機容量,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嚴控新增煤電項目,除保障我市重大項目和重大民生供熱的熱電聯產項目外,不再新建單純以發電為目的的煤電項目,根據國家政策確需新建、改建的機組煤耗標準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淘汰關停落后煤電機組,全面梳理符合淘汰關停條件和服役期滿的煤電機組,對符合淘汰范圍規定的機組納入臺賬管理。有序推進服役期滿機組關停或改調峰備用。分類實施煤電機組改造,結合不同煤耗水平煤電機組實際情況,分類實施改造升級。完成現役煤電機組節能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發展核電。到2025年,全市核電裝機規模達到671萬千瓦;到2030年,核電裝機容量達到900萬千瓦以上,發電量占比達到60%以上。推動莊河核電項目一期兩臺機組2025年前開工建設,2030年前投產。啟動莊河核電二期工程建設,做好普蘭店核電廠址保護工作。加快推廣核能綜合利用,探索核能供暖、核電余熱海水淡化、核能制氫等綜合利用,打造全國核能綜合利用新標桿。利用紅沿河核電站資源,探索長距離、大溫差集中供熱供暖技術應用。重點實施紅沿河核能零碳供暖示范工程,逐步推動瓦房店、普蘭店及主城區實施核能供熱。推進紅沿河核電站電解水制氫。研究推動核能由單一居民供熱,向工業生產等領域拓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海洋發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普蘭店區政府、瓦房店市政府、莊河市政府)
5.加快推進儲能規模化應用。以解決風電和光伏就地消納為重點,發展“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100萬千瓦,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到150萬千瓦以上。大力發展抽水蓄能,2030年前,建成莊河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爭取莊河城山抽水蓄能納入國家重點實施項目,莊河英那抽水蓄能等項目納入國家規劃。積極發展新型儲能。推進發電側、電網側、用戶側大規模應用化學儲能等新型儲能方式,推動新能源場站合理配置新型儲能,鼓勵在電網側以“企業自建”“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設運營新型儲能電站。繼續推進大連液流電池儲能調峰電站國家示范項目二期建設。探索儲能聚合利用、共享利用等新模式新業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國資委、國網大連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二)打造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城市。圍繞“制、儲、運、加、用”,打造兼具完整性、先進性、安全性的現代化氫能產業鏈條。到2030年,發展成為我國氫能產業高端裝備和氫燃料電池制造基地,產業產值超過800億元。
1.建立多元化制氫產業體系。加速可再生能源制氫和石化產業副產制氫,建立以可再生能源制氫為主、工業副產氫為輔的多元化制氫產業體系。構建低成本氫能供應體系,充分利用長興島、大孤山、松木島等化工園區工業副產氫資源,優化提純技術,充分利用工業副產氫資源優勢,構建低成本氫能供應體系。構建綠色可再生能源制氫體系,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本地消納制氫,探索“灘涂風光發電—儲能—海水淡化—電解水制氫—綠氫消納—產業發展”大連模式。推進海上風電及光伏發電電解水制氫項目。(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大力發展氫能裝備產業。推動制氫、儲(運)氫、加氫等相關裝備產業發展,重點發展燃料電池關鍵零部件及系統集成產業。加快氫能生產及儲運裝備制造,突破新材料高壓安全儲運氫設備、儲運氫設備壓力檢測和輕量化、高效液氫制備、高容量固態儲運氫、氫能安全利用等關鍵技術和裝備,加快發展加氫機、控制閥組、氫氣壓縮機、液(氣)氫貯罐等氫能配套產業。積極發展氫燃料電池,重點發展低成本、大功率氫燃料電池電堆及規模化生產,加快發展雙極板、膜電極、催化劑等關鍵部件制造能力。(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探索氫產業多領域示范應用。加快推進氫能交通先行先試,拓寬在儲能、分布式發電、工業等領域應用,探索形成有效的氫能產業發展路徑。加強氫能在交通領域示范應用,在主城區和金普新區開展氫燃料電池公交車、物流車及乘用車示范應用,在現有陸上軌道交通線路開展氫燃料電池有軌電車示范應用。鼓勵水上旅游運輸企業探索氫能船舶在水上旅游線路和公務執勤領域示范應用。依托大窯灣港區開展氫能港口綜合示范。依托莊河、瓦房店、太平灣海上風電場,發揮氫能調節周期長、儲能容量大的優勢,開展氫能電站應用示范。加強氫能工業示范,推動恒力石化探索開展清潔能源制氫在合成氨、甲醇、煉化等生產過程中替代化石能源的示范。支持登沙河經濟區探索開展以氫為還原劑的氫冶金示范。探索推進氫能小鎮示范,在大王家島試點建設可再生能源制氫、氫氣儲能系統、氫燃料電池分布式發電系統、氫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系統、通信基站氫燃料電池備用電源系統。(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海洋發展局、市文旅集團、大連交通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積極打造氫產業發展高地。全力培育重點骨干企業,打造產業創新發展高地,發展壯大特色化產業集群。引育頭部企業,重點支持行業龍頭企業整合行業優質創新資源,布局產業創新平臺,引領行業關鍵技術開發和工程化應用。打造特色氫能產業集群,以高新區、金普新區、旅順口區、莊河市、太平灣為載體,推動氫能產業特色化集聚。支持大連自貿片區氫能產業園打造市級氫能產業創新策源地和先進裝備制造基地,支持以“電氫耦合、氫電聯動”為核心的太平灣“氫灣·風港”產業園建設。到2025年,發展成為國內領先的集氫電聯動、氫能制取、儲運加用一體化協同發展的產業生態集群。(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5.推進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全市氫能產業布局,結合產業發展進程,有序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氫儲運網絡,適時開展長期氫氣管網建設規劃研究,有序推進氫儲運基礎設施和氫氣管網建設,在長興島、松木島和大孤山等石化園區開展管道輸氫基礎設施示范,逐步構建低成本、多元化的氫能儲運體系。積極推進加氫站建設,推動各地區編制加氫站規劃,逐步發展形成全市加氫站/氫氣充裝站網絡。結合產業園區和示范工程的布局推進建設專用加氫站和加油站改擴建成具有加氫功能的能源合建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三)建設工業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城市。聚焦石化化工等傳統優勢產業,統籌工業發展和節能降碳,著眼綠色低碳經濟領跑優勢,全鏈條謀劃發展碳達峰碳中和產業,加快工業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
1.推進石化化工行業全周期全鏈條減碳。通過優化產業結構、源頭輕質化、節能減排全周期全鏈條減碳。到2030年,石化化工實現高端化低碳化發展,形成可供全國石化行業復制推廣的綠色低碳轉型經驗。加快推進結構延鏈減碳,實施烯烴產業鏈、芳烴產業鏈優化升級工程。加快長興島(西中島)石化基地建設,依托烯烴資源延伸發展下游產業。以芳烴資源為源頭,發展聚酯、工業絲產業,帶動紡織面料產業發展。實施好長興島聚酯園延鏈、補鏈、強鏈、固鏈示范項目。加強源頭減碳,有序控制石油、煤炭等化石原料使用,加快布局低碳醇(甲醇、乙醇)、輕烴(甲烷、乙烷、丙烷、丁烷等)等輕質化原料工藝路線。強化過程減碳,加快石化低碳工藝革新,實施少油控煤工程,清潔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探索跨行業工藝流程耦合和多能互補。鼓勵開展余熱發電等能源二次利用。實施工藝流程優化升級、裝置設備綠色低碳改造,推進能效達標改造,推動化工園區能源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做好末端減碳。利用化工園區富產二氧化碳資源,植入碳捕集利用產業鏈,生產液態陽光甲醇、可降解塑料、碳酸二甲酯等高值化學品產品。鼓勵石化龍頭企業建立重點產品碳足跡管理制度,增強重點產品綠色低碳競爭力,提升供應鏈綠色低碳水平。促進產業間協同減碳,實施短流程原油裂解制烯烴技術示范,推動綠氫與煉油、化工產業鏈深度融合。(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推動制造業綠色化發展。以船舶制造業、新能源裝備為突破口,率先推進綠色化發展。到2025年,實現綠色制造水平大幅躍升,綠色制造體系基本建立。綠智并舉推動船舶制造業轉型升級。實施綠色化轉型升級工程,依托大連船舶重工集團、中遠海運重工、中遠海運川崎等企業,全面推動技術改造和產品更新。推動綠色船舶產業發展,打造低碳、零碳燃料的綠色船舶。重點發展LNG燃料動力船、液化氣運輸船(VLGC)、乙烷運輸船(VLEC)、LNG加注船及中小型氣體運輸船。加速產業數字賦能減碳,開展關鍵技術裝備和先進制造工藝集成應用,建設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實施“互聯網+”綠色制造行動,開展資源能源和污染物全過程動態監測、精準控制和優化管理。大力發展新能源裝備產業。壯大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形成新能源汽車零部件配套體系,引進新一代新能源整車項目。打造全釩液流全產業鏈,壯大全釩液流電池儲能產業規模,建設金普新區化學儲能電池生產基地。完善風能裝備全產業鏈,著力提升風電機組關鍵部件生產和整機總裝水平,加快大功率風電設備研制及產業化,建設國內最大的兆瓦級風電核心零部件研制基地。培育壯大光伏裝備制造產業,建設甘井子區光伏裝備產業基地。建設核能裝備產業鏈,形成核島、常規島、輔助設施全產業鏈生產能力,建設具有國際領先優勢的核島關鍵設備生產基地。(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鍛造綠色低碳新產業優勢。布局節能減碳和碳匯重點產業,培育智慧能源、氫基燃料、生物質能、雙碳服務新興產業。到2030年,CCUS領域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鏈,節能環保、綠色建筑、CCUS分別形成百億產業集群。做強節能減碳產業,打造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總包和服務產業鏈。做大做強節能環保產業,培育若干節能環保優勢產業,帶動制造業產業產品全面向綠色低碳轉型,節能環保服務業加快發展。圍繞綠色建材和綠色建造,打造從設計到建設、運維的完整綠色建筑產業鏈。加快發展碳匯產業,聚焦CCUS產業,重點發展二氧化碳捕集裝置、再液化裝置,二氧化碳儲罐、槽車、大型運輸船、二氧化碳浮式存儲平臺、注入平臺、注井裝備等CCUS關鍵產品的研發攻關和產業化。在化工、水泥、火電領域推廣CCUS工程。積極培育生態碳匯產業,提升海洋生態碳匯能力,在海洋碳匯領域構建大連特色產業。謀劃布局新興低碳產業,培育智慧能源產業,依托數字能源北方(大連)產業基地,推進金普新區打造百億級數字能源產業。培育氫基燃料產業,謀劃甲醇綠色產業新生態,開展甲醇生產—運輸—儲運—利用全產業鏈工業示范,建設大型甲醇儲備利用基地。培育生物質能產業,推進金普新區、瓦房店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培育雙碳服務業,推動碳核算、碳資產管理、碳金融等服務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海洋發展局、市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四)打造雙碳技術創新策源中心。統籌規劃科技創新戰略布局,以高水平建設英歌石科學城為動力源和增長極,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雙碳創新策源中心,全球領先的潔凈能源創新中心,引領全市實現創新能級、產業能級躍升發展。
1.高水平規劃建設英歌石科學城。領域方向上,以潔凈能源為主線,向智能制造、海洋工程等戰略新興領域深化拓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上,圍繞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氫能等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先進儲能、燃料電池等潔凈能源技術核心方向部署高能級科研基礎設施。高水平創新平臺集群打造上,推動中國科學院潔凈能源創新研究院(總部)重大創新載體建設;組建潔凈能源領域遼寧實驗室,以能源催化轉化全國重點實驗室、遼寧實驗室為主體爭建“雙碳”國家實驗室;大力支持中科院大連化物所能源催化轉化全國重點實驗室、國科大能源學院、遼寧黃海實驗室、遼寧濱海實驗室等院校和研究機構發展。服務支撐平臺建設上,建設共享實驗室、人才服務綜合平臺、多層次金融平臺、國家潔凈能源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多元化科技服務平臺,構建融合科研鏈、人才鏈、創新鏈、要素鏈、轉化鏈的科技服務業態。突破機制體制障礙,加速匯聚國內外頂尖創新平臺,引育各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加快集聚創新型企業,推動形成雛鷹、瞪羚、獨角獸、領軍型企業梯次發展格局。到2027年,英歌石科學城實現全面運營,潔凈能源技術源頭作用初步顯現,取得一批原創性、突破性成果,引領綠色低碳新產業加快發展。(責任單位:高新區管委會,英歌石科學城規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突破綠色低碳前沿和重點行業關鍵技術。超前部署前沿顛覆性低碳技術,圍繞高能效循環利用、零碳能源、負排放,實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國家、省市重大前沿科技項目。圍繞能源、工業、交通等重點行業轉型升級需求,加強行業關鍵技術突破。能源領域,突破煤電低碳清潔利用、焦爐煙氣污染物超低排放、煤清潔轉化與石油化工的耦合等化石能源清潔利用技術。加強分布式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發電技術研發。搭建源網荷儲互動平臺,推動高效輸變電能源轉換,推進智能電網、智能微電網、智慧能源等項目。工業領域,聚焦鋼鐵、石化、船舶制造等行業,強化低碳燃料與原料替代、過程智能調控、余熱余壓高效利用、原料循環利用等技術研究。交通領域,大力研發傳統載運工具降碳、整車及部件輕量化、新能源燃料替代、氫燃氣輪機、氫燃料電池系統等關鍵技術。重點研發針對硫排放限制的脫硫塔技術,針對氨氮化物排放控制的廢氣再循環、低壓雙燃料系統,LNG雙燃料超大型油船、氫燃料船、氨燃料船等船舶可替代燃料。到2025年,組織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40項,在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攻關取得較大進展,在燃料替代、工業減排、CCUS等領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推動實現產業迭代升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牽頭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強化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引領。積極推動新能源綠色替代,在工業、交通等行業領域推進核能、太陽能、氫能、風能、潮汐能、生物質能等非化石能源的大規模投入與轉換替代。加速先進適應性技術成果轉化,推廣大連潔凈能源和精細化工中試基地、大連松木島化工新材料中試基地模式,在雙碳領域建設若干共建共享模式的中試基地。大力實施先進低碳零碳技術示范工程,推進低碳零碳能源、工業流程再造、CCUS技術等示范應用。推進低碳零碳園區綠色綜合示范發展,推動屋頂光伏發電等零碳項目,實施零碳智慧園區建設。完善綠色低碳先進適用技術遴選示范機制,建立大連市綠色低碳先進技術項目儲備庫。(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五)建設長海縣低碳示范島。探索縣域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路徑,打造能源、交通、城鄉低碳化和海洋生態碳匯先行的低碳示范島,力爭創建全省第一個縣域近零碳排放區。
1.構建海島清潔高效能源系統。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到2030年,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60%。大力開發多元可再生能源,加快國電投大連市花園口Ⅰ海上風電場項目(長海縣海域)和廣鹿島南部等海域海上風電場建設。探索開展深遠海漂浮式海上風電項目示范。因地制宜推進鄉村小容量、低電壓等級的分散式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等生態復合型光伏電站開發建設。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海洋能發電項目示范應用。構建智慧堅強海島智能微電網,開展獨立性海島微電網研究,建設“互聯網+”智慧能源系統,提升電網智慧化水平和綜合調節能力,推進實施烏蟒島微電網示范項目。探索建設零煤島嶼,分步推進“煤改電”“煤改氣”工程,因地制宜探索海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清潔能源供暖,有序推進農村清潔取暖。(責任單位:長海縣政府牽頭負責)
2.推進海島綠色宜居型城鄉建設。將綠色低碳發展指標納入長海縣縣域國土空間和城鄉建設規劃,建設綠色低碳宜居城鄉。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在大長山島新城區探索公園型、社區型、園區型、鄉村型四類低碳單元示范。加強縣域建筑規劃、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和拆除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加大裝配式建筑、裝配式裝修推廣應用。加快提升海島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推廣綠色建筑,全縣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一星級標準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0%。推廣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探索實施超低(近零)能耗項目。(責任單位:長海縣政府牽頭負責)
3.構建低碳化海島交通體系。圍繞基礎設施提升、運輸工具低碳化、推行綠色交通等全面建設全島全域性綠色交通體系。促進基礎設施綠色升級,推進長山群島綠色交通工程建設,加大島內綠色交通設施供給。有序推進充電樁、加氣站、加氫站等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廣新能源車船應用,完善港口岸電設施布局,深入推進船舶靠港岸電使用。持續推動混合動力船舶、純電動船舶、LNG動力船舶等清潔能源化改造,探索開展綠色智能船舶示范應用。實施島內交通工具綠色化工程,普及氫能等新能源公交車。打造全島綠色出行友好環境,大力發展以“公交+慢行”為主導的綠色交通模式,完善島內公共交通,發展慢行交通和共享交通。完善島內綠色接駁、綠色換乘體系建設。(責任單位:長海縣政府牽頭負責)
4.大力發展海島海洋碳匯。立足資源挖潛優勢,推進海洋碳匯建設。促進藍碳增匯,實施一批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整治修復大長山、小長山、廣鹿等海島岸線、濕地、海草床,加大美麗海灣建設,創建無廢海灘,打造一批可觀察、可核查、可復制、可推廣的海草床生態修復和藍碳增匯樣板示范工程。探索建設碳匯漁業試點,打造集海洋資源保護、漁業資源增殖、碳匯養殖等多功能于一體的“碳匯漁業區”。探索藍碳交易,推進長海縣藍碳數據庫建設,推進海洋碳匯交易產品包裝,推進北方首個藍碳交易。(責任單位:長海縣政府牽頭負責)
(六)加快交通、建筑綠色低碳轉型。加大建筑、交通領域的節能減碳力度,著力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綠色建造,積極打造綠色城鄉。
1.加強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分區域構建綜合交通樞紐場站“分布式光伏+儲能+微電網”的交通能源系統。新建物流樞紐、倉儲分揀設施等按照“能設盡設”的原則增建光伏設施,謀劃大連新機場和臨空產業園、太平灣合作創新區推進光伏設施建設。因地制宜發展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熱制冷,在太平灣港區、莊河港區發展臨港風電等新能源系統。加強低碳能源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停車場與充電設施一體化建設,推廣雙向互動智能充電設施。加大港口岸電建設和使用力度,在大窯灣、大連灣等港區增建變頻船舶岸電系統,太平灣碼頭同步建設岸電設施。到2025年,新建充電樁3000個以上,基本建成適度超前、互聯互通、智能高效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大連交通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持續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提高海鐵運輸比例。發揮鐵路和海路的比較優勢,推進煤炭、礦石等大宗貨物疏港由公路向鐵路運輸轉移,大力發展海鐵聯運、甩掛運輸和滾裝運輸等多式聯運。鼓勵重點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貨車。建設低碳城市交通體系。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交通設施。持續、深入實施路網微循環暢通工程,加快改善非機動車、行人交通系統及行人過街設施,完善城市軌道交通站點與周邊公交站點、建筑連廊、地下通道等配套接駁設施。優化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推廣“公共交通+定制出行+共享交通”多元出行服務。構建“以軌道交通為骨架、常規公交為主體、慢行交通為延伸、其他方式為補充”一體化的公共交通網絡體系,推進快速公交、微循環公交發展。到2025年,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大連交通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加強綠色低碳城鄉建設。強化綠色低碳規劃引領,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統籌布局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推進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生態系統,建設城市公園體系和林蔭系統。積極推動清潔供暖。建設綠色低碳縣城、社區,探索發展零碳社區。培育綠色低碳鄉村,優化農村能源供給結構,完善農村能源基礎設施網絡,擴大清潔燃料利用規模,完善農村生活垃圾處置體系,推行農村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加快數字鄉村、美麗鄉村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大力推進綠色低碳建造。加快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適合工業化生產的裝配式建筑,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比例達到60%。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綠色建造。擴大綠色建材應用范圍,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建設,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的重點任務,推動政府投資工程采用綠色建材,逐步提高綠色建材在工程建設中的應用比例。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使用綠色建材。(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七)推進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加強綠色低碳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節約意識、低碳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加快形成全社會自覺踐行綠色低碳的良好氛圍。
1.加強綠色低碳宣傳教育。抓好學校綠色低碳、生態文明教育,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將碳達峰碳中和與課堂教學有機結合,定期組織中小學生開展相關主題教育活動。依托本地和外埠高校教育培訓基地,組織從事綠色低碳發展工作的領導干部開展專題培訓。通過舉辦低碳技術產品展覽、低碳講座、低碳技能培訓等多種方式大力組織各類節能特色活動,倡導綠色低碳理念。深入開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全國生態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發展綠色商貿,促進綠色消費,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綠色生活創建工作,創建國家綠色出行城市。探索建立社區或街道建立碳普惠機制,鼓勵公眾參與碳普惠活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持續推進“光盤行動”,深入開展全社會反對浪費行動。推廣綠色包裝,推動包裝印刷減量化,減少印刷面積和顏色種類。(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打造企業綠色低碳引領樣板。發揮市屬國有企業表率作用,帶頭開展碳排放核算,研究碳減排路徑,“一企一策”制定節能降碳專項工作方案。推進企業碳排放交易信息披露。市屬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碳交易重點企業建立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計入企業環保信用。穩步推進碳排放核算、報告、核查、評價工作,督促、指導全市交易企業按時清繳履約。打造恒力石化綠色工廠、恒基水務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大連市傳染病醫院綠色建筑、融科儲能新型儲能、紅沿河核電等一批綠色低碳引領樣板,全方位推進綠色低碳示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四、政策創新
(一)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編制市級能源平衡表,健全重點領域、行業、企業碳排放基礎統計報表制度,進一步完善能源消費計量、統計、監測體系。健全溫室氣體排放統計體系,落實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探索開展重點企業碳排放在線監測體系建設研究,推進遙感測量、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在碳排放實測技術領域應用。建立健全碳排放統計核算人員業務培訓機制,加強統計隊伍和信息化體系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二)推動環評領域開展碳排放評價。強化重大項目碳排放控制,深度執行《支持振興發展深化環評與排污許可改革方案(試行)》,在“兩高”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探索開展碳排放評價,推動“兩高”行業綠色低碳發展,逐步擴大碳排放評價制度實施范圍,推動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與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制度深度融合。積極落實國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制度,引導重點行業合理控制碳排放增量。(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三)建立健全雙碳產業發展機制。推動各區市縣落實政府責任,制定本地區雙碳產業行動方案,建立雙碳產業發展評估機制,推動雙碳產業落地落實。推動國有企業通過直接控股參股、投資基金等方式布局雙碳產業。支持設立新能源等雙碳領域產業聯盟、行業協會及加大扶持氫能等行業協會發展,形成全社會關注雙碳產業發展氛圍。加大政策傾斜力度。對雙碳產業項目在建設用地指標、征林、用海優先予以保障,在立項、規劃、環評等審批方面重點傾斜。在雙碳產業重點領域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程。以產業為導向,企業為主體,創建雙碳產業聯盟。建設產業鏈上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機制,推動企業提升雙碳創新能力。(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四)建立健全市場化機制。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探索建立大連市企業碳市場服務中心或服務機構,組織重點行業企業入市交易、履約清繳。探索開展森林、濕地、海洋等碳匯核算和碳匯產品交易業務。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排污權、用能權等市場化交易。根據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和遼寧省電力市場建設安排,積極穩妥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發展市場化節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托管等綜合服務模式。圍繞碳達峰工作要求,支持重點企業積極參與綠電交易。(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五)建立綠色金融賦能機制。提升碳金融基礎支撐能力。提升金融數字化水平,推動全市綠色項目儲備和綠色產業數據庫建設,推進各金融機構精準“識綠”。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增量擴面,拓寬“綠票通”再貼現通道,建立金融支持綠色產業基礎數據庫。建立雙碳產業上市融資項目庫。豐富綠色金融產品體系。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鼓勵金融機構研發差異化的金融產品,開展綠色信用貸款、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碳資產支持商業票據、綠色供應鏈票據融資、碳遠期、碳掉期、碳期權、碳租售等金融產品創新。全面落實綠色信貸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大連市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政策、組織重大工程。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重點任務分工,扎實推進各領域碳達峰相關工作開展。各地區相應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領導機制,深入開展各地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區縣、重點領域及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確保各項任務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實、有結果。(責任單位: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支持力度。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重點強化對清潔能源推廣和應用、石化和鋼鐵等重點行業領域低碳轉型、科技創新和能力建設、碳匯能力鞏固和提升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碳減排重點領域內具有顯著碳減排效益的項目提供優惠利率融資。研究設立雙碳產業相關子基金,重點扶持雙碳產業項目。打造全市產融合作平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新能源、儲能和增量配電網項目。市縣兩級財政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方面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大連市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三)推進合作交流。以生態文明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為重點方向,借助“夏季達沃斯論壇”“數交會”“專交會”“服博會”“中日博覽會”等各類平臺,積極開展國際國內合作交流。推進與國內外學術機構的合作交流,開展碳達峰碳中和科技領域高水平人才聯合培養和科學研究。支持舉辦高層次碳達峰碳中和國際學術會議或論壇,積極吸收發達國家先進經驗。加強與城市氣候領導聯盟(C40)交流,主動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交流和合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政府外辦、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經合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