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海市交通委員會等部門發布的《上海市交通領域大規模設施設備更新專項工作方案(2024—2027年)》。其中指出:
計劃到2027年底前,上海市公交車、出租汽車全面實現新能源化,年均更新車輛超過總量的9%,累計更新公交車6200輛、出租汽車1.1萬輛;基本淘汰機場港口內使用的國Ⅱ排放標準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設備和國Ⅳ排放標準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車輛,累計更新或新增非道1600臺;全面淘汰國Ⅲ排放標準柴油營運貨車,基本淘汰國Ⅳ排放標準柴油營運貨車,累計更新或新增貨車5萬輛。
鼓勵重型貨車開展新能源化試點,加快推進重貨充換電站布局建設。積極推廣氫燃料電池車輛在貨運領域的應用,推動氫燃料電池車輛的研發和應用,加快完善加氫站等基礎設施,為氫燃料電池車輛的推廣提供有力保障。積極推進洋山智能重卡試點,逐步擴大使用規模。加快推進老舊柴油貨車報廢更新,年均更新或新增貨車1.3萬輛左右。
關于印發《上海市交通領域大規模設施設備更新專項工作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要求,根據交通運輸部和市政府行動方案要求,進一步提升交通裝備新能源化、安全化、智能化水平,現將《上海市交通領域大規模設施設備更新專項工作方案(2024-2027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市交通委 市發展改革委 市生態環境局
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 市郵政局
2024年7月25日
上海市交通領域大規模設施設備
更新專項工作方案(2024-2027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精神,根據《交通運輸大規模設備更新行動方案》(交規劃發〔2024〕62號)、《上海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計劃(2024-2027年)》(滬府發〔2024〕5號)要求,科學、有序、持續推動交通領域設備更新,提升交通工具的能效和環保水平、安全性能和運營效率,推動交通設施設備向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結合本市交通發展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行動方案。
計劃到2027年底前,本市公交車、出租汽車全面實現新能源化,年均更新車輛超過總量的9%,累計更新公交車6200輛、出租汽車1.1萬輛;基本淘汰機場港口內使用的國Ⅱ排放標準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設備和國Ⅳ排放標準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車輛,累計更新或新增非道1600臺;全面淘汰國Ⅲ排放標準柴油營運貨車,基本淘汰國Ⅳ排放標準柴油營運貨車,累計更新或新增貨車5萬輛;累計更新或新增飛機200架左右、船舶120艘以上;累計實施交通基礎設施養護整治工程80項左右。
一、加快客運車輛更新升級
持續推進城市公交車新能源化替代工作,打造舒適、環保、安全的公交出行環境。及時報廢到齡的老舊公交車,大力發展純電動等新型能源公交車,因地制宜試點燃料電池公交車,新增和更新車輛全面新能源化,年均更新新能源公交車1550輛左右。提升公交車電池維修保養水平,強化電池性能要求,及時更換性能衰減超過20%的公交動力電池,鼓勵提前替換容量衰減明顯、安全性能不穩定的老舊電池,年均更新公交車電池500套。
加快出租汽車電動化替代的步伐,推動出租汽車行業的綠色轉型,新增或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車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車型,年均更新出租汽車2800輛左右。在具備條件的部分區域,積極試點智能網聯出租汽車,探索自動駕駛技術在出租汽車領域的應用,提升出租汽車的安全性和舒適性,提供更加便捷、智能的出行體驗。
加快在用老舊客車淘汰,從2024年7月起實施國Ⅲ標準柴油客車外環限行,用好鼓勵柴油客車提前淘汰補貼政策,促進國Ⅲ、國Ⅳ標準柴油客車的提前淘汰更新,年均更新客車700輛左右。加大城市客運車輛新能源化替代力度,加快推動新能源市內包車發展,積極鼓勵新能源長途客運車輛試點及氫燃料電池車輛開展示范應用。
二、推動柴油貨運車輛以舊換新
加強柴油貨車污染治理,進一步推動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嚴格實施國Ⅲ標準柴油貨車全市限行措施,加強執法,推進國Ⅲ標準柴油營運貨車全面淘汰。研究啟動國Ⅳ標準柴油貨車限行管控,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別啟動外環限行、郊環限行、全市限行。出臺鼓勵國Ⅳ標準柴油車提前報廢財政補貼政策,大力推進國Ⅳ標準柴油貨車淘汰更新。加大更新新能源貨車的財政引導,通過給予更新補貼鼓勵更換新能源汽車,引導更新的城市配送車輛、中型貨車有適配車型的,全部采用新能源貨車,新增城市配送車輛全部采用新能源車。鼓勵重型貨車開展新能源化試點,加快推進重貨充換電站布局建設。積極推廣氫燃料電池車輛在貨運領域的應用,推動氫燃料電池車輛的研發和應用,加快完善加氫站等基礎設施,為氫燃料電池車輛的推廣提供有力保障。積極推進洋山智能重卡試點,逐步擴大使用規模。加快推進老舊柴油貨車報廢更新,年均更新或新增貨車1.3萬輛左右。
三、發展綠色船舶裝備
推動內河純電動船舶以及混合動力船舶、清潔燃料動力船舶的建造和使用。推動蘇州河、黃浦江流域電動船舶應用,新增游船、渡輪原則上采用清潔能源動力,鼓勵新增內河公務船采用油電混合或純電動力,促進內河及江海直達貨運船舶采用電力驅動。繼續實施新能源船舶補貼政策,鼓勵給予電動船舶優先靠泊、靠泊費用優惠減免等激勵措施,積極推動純電動、智能船舶替代試點。推進港作船舶低碳轉型,提高港作船舶靠泊期間岸電使用率,積極推動新能源港作船舶試點。配合國家推動純電動船舶電池箱、接口等相關標準制定,支持發展新能源燃料船舶融資租賃企業及船用動力電池箱租賃。
在遠洋船舶領域,積極尋求綠色發展的途徑,通過推動遠洋船舶使用甲醇、生物質燃料等新型船用燃料,促進新增船舶節能降碳轉型,減少船舶運營對環境的影響。不斷完善優化與新型船舶配套的基礎設施和標準規范,努力打造船用新燃料加注中心,為遠洋船舶的綠色航行提供保障。支持船舶使用碳捕捉技術實施二氧化碳回收試點,通過科技手段降低船舶運營過程中的碳排放。加強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對標學習,借鑒國內外綠色水運的成功經驗,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完善和優化綠色水運船舶裝備節能技改政策措施。
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舊運輸船舶報廢更新。積極爭取財政支持,鼓勵內河客船10年、貨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貨船20年船齡以上老舊船舶加快報廢更新,年均更新或新增船舶30艘左右。
四、推動航空設備更新換代
鼓勵航空公司引入新一代節能、環保的飛機,降低航空活動的碳排放,提升航空運輸的能效比。逐步替代老舊、高能耗的飛機。完善飛機遠機位APU(輔助動力裝置)、橋載電源、空調設備布局,通過智能化管理系統等手段,實現設備實時監控和優化調度,提高設備使用效率,減少飛機在地面運行時的能源消耗和排放。積極推進可持續航空燃料(SAF)在航空領域的試點。加快老舊飛機的替換速度,年均更新或新增飛機50架左右(含國產飛機)。
五、鼓勵非道機械報廢更新
制定出臺鼓勵非道路移動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逐步擴大高污染非道禁止使用范圍,2024年起將國Ⅱ排放標準非道納入禁止使用范圍,引導機場、港口內使用的國Ⅱ排放標準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設備和國Ⅳ排放標準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車輛提前淘汰,年均更新或新增非道400臺左右。加快非道及場內車輛新能源替代,新增和更新的非道有適配車型的,均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產品。加強新能源配套基礎設施布局,完善機場港口內充(換)電設施,支持推廣光伏試點與場內加氫站布局。積極開展非道排放監督抽測,支持符合條件的機場、港口非道開展發動機改裝。全面開展柴油、汽油和新能源機械申報登記,加強生態環境和交通部門之間信息互享共通。
加快老舊養護設備淘汰更新,積極引入節能環保、高效智能的新型設備,降低設備能耗和排放,提高作業效率。推動搬運車、架橋機等設備向智能化轉型,鼓勵搬運車、智能道路巡檢車、清掃車和作業車新能源化試點,集成先進的定位和調平系統,提高作業精準度和效率。
六、提升地鐵設備性能
定期對線路軌道進行檢修,對達到更換周期的軌道設備實施大修更新改造,增強可靠性、穩定性、安全性并降低運行振動,預計年均更新軌道長度70公里左右。對到達設計使用壽命且無法繼續服役的電客列車視情采取延壽或更新。升級列車控制系統,提高列車的運行效率和乘坐舒適度,年均更新12節左右。結合無障礙建設及適老化要求,對部分老舊電梯實施大修更新改造,并在有條件的部分車站出入口加裝自動扶梯和無障礙電梯,提高車站的通行效率和無障礙服務水平,年均新增15臺左右。推進地鐵車站站臺門更新及技術升級,提高站臺門的可靠性與穩定性,解決部分車站站臺門與信號系統無法聯動、故障頻發等問題,確保運營安全,年均更新300樘左右。加強內部環境質量監管,推動節能照明和智能空調系統改造,確保車站內空氣流通與適宜照度,為市民提供舒適的候車環境。
七、引導道路設施升級換代
強化城市快速路設施管理。積極推動城市快速路的攝像機、情報板、車檢器等附屬設施技術升級,提升監控和檢測能力。集中更新聲屏障設施,減少道路交通噪聲污染。加強隧道設施的改善,做好瀝青路面、裝飾板、防撞側石漆面、防火板的維護,嚴格防滲堵漏,確保隧道安全、美觀。通過消防設備、排水泵站、照明系統、交通監控系統等改造升級,提升交通管理安全與智能化水平,增強應急處理能力。
加強公路設施養護提升。對路面破損進行集中整治,通過修復和預養護工程,提升公路路面通行狀況。積極修復完善橋梁結構病害和通航隱患,確保橋梁通行安全。結合養護專項、養護工程、改擴建等工程,推動公路老舊設施集中報廢更新,優化設施服務品質。對整治計劃外道路設施,通過提高養護頻率和質量檢測要求,確保性能穩定,運行狀態良好。積極開展交通擁堵點治理專項工程,優化交通組織,改善通行條件,減緩交通擁堵。
加強高速公路設施養護維修。持續推進高速公路三類橋梁和重點構件養護維修工作,實施泰和路高架橋修復養護工程等重點工程。統籌協調相鄰路段養護維修施工周期和交組方案,利用交通組織的關鍵窗口期,從全生命周期、科學決策角度針對結構病害開展集中更換或修復,提升結構耐久性和安全性。結合重點養護工程推進結構健康監測系統、BIM模型等基礎設施數字化建設,踐行城市更新和韌性城市理念。
八、促進郵政快遞裝備更新換代
支持老舊安檢設備更新,推動郵政快遞企業淘汰更新老舊微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配置使用郵件快件智能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指導郵政快遞企業因地制宜制定智能安全檢查設備更新計劃。深入推進郵政業智能安檢系統研發,不斷提升智能安檢設備工藝技術。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加強安檢信息化建設,強化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在安檢領域的應用,推動安檢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管理邁進。支持老舊分揀設備更新,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在主要郵件快件處理場所,淘汰老舊分揀設備,配置使用全自動智能分揀成套設備。指導企業根據實際需求制定分揀設備更新計劃,落實處理場所用地等基礎條件。加強綠色低碳和智能化創新技術研發應用,推進智能分揀成套設備迭代,提升分揀效率,推進設備智能化低碳化升級。此外,優化流水線、龍門架等基礎設施,確保郵件傳輸的順暢。升級網絡信息化設備,提升數據處理能力。年均更新或新增安檢設備40臺、分揀設備1500套左右。
九、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
加快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數字化改造,建設數字化感知網絡、智能化管控系統和網絡化服務體系,改變傳統基建模式,更加注重集約節約利用,以較少資源消耗撬動交通基礎設施承載能力大幅提升。實施關鍵節點的設施智慧化改造,在易擁堵的公路節點開展智能設施、調度系統建設及配套設施升級,推廣站前預交易等應用,推廣船閘集中控制和排擋優化,推動船舶過閘一體化調度,推廣錨地智能聯合調度。實施干線通道主動管控設施智慧化提升,推廣公路出入口、車道等動態管理和交通誘導,實現通道內線路間、上下游路段間動態交通組織協同管控和分流誘導。推動公路服務區設施智慧化改造,推廣水上智慧服務區。完善基礎設施安全監測,圍繞重點路段、隧道、橋梁、航道等重要基礎設施,完善多源立體監測網絡,開展重要基礎設施數字孿生、公路養護科學決策、航道演變分析預測等數字技術應用。推動交通運行監測預警、重點車輛主動預警、數字治超、非現場執法檢測設施改造和功能升級,在淺險航段等開展航道擁堵、船舶碰撞等事件預警。推動車路云一體化,改造ETC門架系統RSU等設備,實現與車輛信息交互協同。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市交通委會同市相關部門組建專項工作組,統籌協調推進。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和定期調度機制,及時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按照既定目標有序推進。
(二)強化政策支持。用好國家資金扶持政策,加大市級資金支持力度,推動老舊設備更新和設施升級。積極爭取國家專項扶持資金支持,加強與交通運輸部溝通,符合條件的項目優先申報國家補貼。積極研究制定本市配套政策,用好現有扶持政策,加大對企業報廢更新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交通設施設備報廢更新、升級改造、運維養護長效政策保障機制,確保交通設施設備有序、安全、平穩運行。
(三)營造良好氛圍。配合國家完善標準體系,針對性制定技術標準和質量規范,提高設備質量和性能水平。強化宣傳引導,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平臺等渠道,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設備更新升級的意義舉措和政策要求,提高行業內企業和人員的認識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