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江西省發改委公布《關于征求<關于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該征求意見稿顯示,鼓勵先行先試。開展“新能源+氫能”專項試點,依法依規完成審批手續前,對實質開工的氫能項目,根據落實的氫能應用場景及規模依法依規給予相應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獎勵,針對首批氫能應用項目適當加大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配套激勵力度(累計不超過50萬千瓦)。鼓勵各地結合資源實際,推動生物質制氫(垃圾制氫)項目建設,合理促進資源化利用,生物質制氫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屬地備案管理,后續結合產業發展和市場情況有序退坡。
征求意見稿指出,推進多能互補。加強政企聯動,積極開發氫能應用示范項目周邊區域的風電、光伏發電資源,以“風—光—氫一體化項目”提升區域消納能力,滿足各類氫能應用示范需求。優化“風—光—氫一體化項目”審批管理,支持一體化項目業主投資和運營內部輸變電工程,與電網企業協商確定項目備用容量,并按照約定備用容量向電網企業支付系統備用費。結合新能源參與現貨市場和優化完善峰谷電價政策等措施,探索以合規可行的綜合發、用電組合策略,促進制氫用電成本降低。
根據江西發改委數據,截至2023年12月底,江西省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3250.1萬千瓦,占全省發電裝機總容量的比重超53%。其中新能源總裝機達到2690.8萬千瓦,占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超八成。另有抽水蓄能120萬千瓦,新型儲能45.7萬千瓦。
2023年、2024年上半年,江西省風電利用率分別為100%、99.6%。同期,全國風電利用率為97.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