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印發《華北能源監管局關于在華北區域電網大負荷期間對新能源配建儲能進行統一直接調用的通知》。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電力市場專委會、華北電力大學受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委托,對政策進行解讀。
一、華北區域新能源配儲調用與補償機制分析
2024年7月11日,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印發《華北能源監管局關于在華北區域電網大負荷期間對新能源配建儲能進行統一直接調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新能源配建儲能的統一直接調用的補償與分攤規則進行了制定。該文件于2024年7月11日開始執行,至2025年3月結束。《通知》有關情況如下所示:
除此之外,在調用方式上,《通知》明確為在常規火電及新能源不足以滿足電力平衡需要時,優先對新能源配建儲能進行統一直接調用。在調度時,由電力調度機構根據新能源場站申報情況,按一定比例將新能源配建儲能納入京津唐電網電力平衡,統一編制并下發充放電計劃。
在補償價格上,《通知》以獨立儲能充放電月最大價差作為統一調用補償價格,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新能源主體的經濟利益。
在分攤主體上,明確自備電廠、因電網網架原因出力受阻的發電企業,以及配建儲能參與統一調用的新能源企業不參與分攤。
二、國內新能源配儲調用與補償機制分析比較
截止到發稿日期,除華北京津唐地區外,山東、山西、南方區域也已出臺新能源配儲直接調用的相應規則文件。
山東在《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儲能電站集中調用管理的通知》指出,儲能電站接到應急調度指令后,應當立即按照調度指令執行。其中,新能源配建儲能的放電價格按當時市場現貨價格結算,由此產生的價差費用(收益)由全體工商業戶分攤(分享)。
山西在《關于完善山西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新型儲能進入商業運營后應急調用產生額外充放電量造成的損失,應予以補償和追溯結算。具體補償辦法后續由能源局在擬出臺的儲能應急調用有關規則條款中細化明確。
南方區域在《南方電網新型儲能調度運行規則(試行)》中指出,調度機構可根據電網安全原因直接調用新能源配建聯合儲能電站參與系統調節,調用效果可按照“兩個細則”相關規定進行補償。
《通知》相較于其他省區域規則文件,是國內首個明確新能源配建儲能統一直接調用補償和分攤結算方式的文件,其與其他省份區域新能源配儲能直接調用規則比較如下所示:
《通知》針對現有新能源配儲直接調用中存在的價格缺失、補償和分攤方式未明確問題,對相應價格、分攤主體和結算方式進行了明確,保障了新能源配儲在直接調用過程中的經濟利益。
三、華北區域新能源與新型儲能建設情況
2024年4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提出規范新型儲能并網管理,優化調度機制,充分發揮其系統性調節作用。根據《關于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要求,國網華北分部開展了新型儲能數據接入、AGC閉環控制、全景監視和運行情況統計分析等工作,以提升儲能調度管理的精細化,助力電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納。
6月12日,華北電網新能源發電裝機容量突破3億千瓦,約占全國新能源發電裝機總量的27%。其中風電裝機超過1.3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超過1.7億千瓦。截至目前,華北電網新能源最大發電功率為1.54億千瓦,單日最大發電量達22億千瓦時,占當日用電量的42%,超過京津冀三地總用電量。3至5月,華北電網連續三個月新能源消納比例超過30%,約為全國平均水平的兩倍。
6月5日,國網華北分部組織開展了華北電網新型儲能首次集中調用演練,涉及220座儲能電站及華北5家省級電力公司和18家地市供電公司。演練當日,在負荷晚高峰時段,華北全網新型儲能最大放電出力達662萬千瓦,占可用容量的91%,滿足了北京當日三分之一的用電需求,驗證了新型儲能在關鍵時段的頂峰能力和集中調用機制的有效性。
截至2024年6月,華北區域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959萬千瓦,已成為保供應、促消納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