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答復關于支持青海零碳產業園區綠電供應工作的提案。
文件提到,目前,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正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探索組織源荷側開展綠電交易,通過優化電網調度,增加清潔能源市場化供給量置換外購電、火電,提高綠電供應比例,滿足包括青海零碳產業園區在內的市場主體綠電用能需求。后續,我委將加快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持續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電力系統,著力破解電力供給結構矛盾,增強電網電力電量自平衡能力,努力實現青海零碳產業園區全綠電供應。
原文如下:
關于支持青海零碳產業園區綠電供應工作的提案——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2024182號提案答復的函
桑文俊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支持青海零碳產業園區綠電供應工作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建設青海零碳產業園區是我省積極穩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青海實踐,是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的重要載體,是切實將青海清潔能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的現實路徑。202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對我省需支持事項有關情況的復函中明確,支持我省結合清潔能源資源稟賦和負荷特點,探索建設零碳產業園區,實現風光新能源就地消納,率先實現“碳中和”,并鼓勵我省在清潔能源發展方面先行先試,加快創新體制機制。
根據青海零碳產業園區籌建辦公室《關于印發青海零碳產業園區建設十大行動方案的通知》(青零碳園籌建辦〔2023〕1號)分工,我委從體制機制創新、規劃提升引領、基礎設施建設、產業鏈企業招商、能源龍頭引領、東西部產業協作、營商環境優化等專項行動方面給予園區建設發展支持。2024年,我委又計劃下達2億元省級預算內獎補資金,專項用于園區基礎設施續建類項目建設。
關于您提出“支持青海零碳產業園區全綠電供應”,2023年我委向國家發展改革委進行銜接匯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明確表示,支持我省零碳產業園區全綠電供應,但不得以綠電交易名義組織開展以變相降價為目的的專場交易。由于我省“日盈夜缺、夏豐冬枯”電力供給結構矛盾,高價外購電、火電占比較高,向零碳產業園區100%供應低價綠電,有違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維護各類市場主體用電價格公平的要求,落實難度極大。2024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印發《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綠色電力交易專章》(發改能源〔2024〕1123號),文件明確“為滿足電力用戶綠色電力購買需求,各地要積極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指導經營主體積極參與綠色電力交易”。目前,我委正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探索組織源荷側開展綠電交易,通過優化電網調度,增加清潔能源市場化供給量置換外購電、火電,提高綠電供應比例,滿足包括青海零碳產業園區在內的市場主體綠電用能需求。后續,我委將加快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持續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電力系統,著力破解電力供給結構矛盾,增強電網電力電量自平衡能力,努力實現青海零碳產業園區全綠電供應。
感謝對我們工作的關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