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國能吉林熱電廠“等容量替代”新建 2×350MW熱電聯產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同意項目建設單位變更為國能吉林熱電有限公司。詳情如下:
關于國能吉林熱電廠“等容量替代”新建 2×350MW熱電聯產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吉發改審批〔2024〕181號
吉林市發展改革委:
《關于國能吉林熱電廠“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熱電聯產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吉市發改能源請〔2024〕5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2024年3月28日,我委以吉發改審批〔2024〕67號文件核準了國能吉林熱電廠“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熱電聯產項目,項目代碼為2208-220000-04-01-965735,項目單位為國家能源集團東北電力有限公司吉林熱電廠。
項目單位為推動吉林市地方經濟增長,深入實施吉林化工園區總體發展規劃,促進園區經濟優質快速發展。國家能源集團要求對該項目按照新廠新辦法原則建設,國能吉林電力有限公司出資成立了具備獨立法人的全資子公司國能吉林熱電有限公司,由國能吉林熱電有限公司作為新的項目主體開展與該項目有關的基建投資事宜。為繼續推進項目建設,同意《吉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國能吉林熱電廠“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熱電聯產項目核準的批復》(吉發改審批〔2024〕67號)文件中項目建設單位變更為國能吉林熱電有限公司。
其他建設內容按照《吉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國能吉林熱電廠“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熱電聯產項目核準的批復》(吉發改審批〔2024〕67號)文件執行。
特此批復。
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