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容指出,促進垃圾分類和資源化。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運輸、處理系統,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統籌布局建筑裝潢垃圾、大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等分類處置的終端場所,降低城市垃圾污染風險。加強對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的收集處理,完善應急處置機制。深入推進可再生材料在市政道路建設與改造中的應用,實現建筑垃圾減量化。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資源化利用率達75%以上,園林綠化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40%以上;到2030年,新建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300噸,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90%,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
到2025年,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體系逐步建立;全市碳減排扎實推進,綠色建筑發展達到新高度;探索適宜寒冷地區氣候特征的超低能耗技術路線和建造做法,研究超低能耗推進機制;低碳建筑示范成效初步顯現;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比例進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升;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增長速度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年,全面建立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政策體系;全市碳減排水平快速提升,建筑用能結構更加優化;清潔能源深入發展,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水平顯著提升;建筑品質全面提高,城鄉空間特色顯著增強;美麗連云港建設深入推進,城鎮和鄉村品質全面改善,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初步實現。2030年前,城鄉建設領域直接碳排放達到峰值。
力爭2060年,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格局全面建成,在建筑建造和運營階段的碳排放技術水平大幅提升,碳排放強度和總量大幅降低,美麗宜居的人居環境全面建成。
全文如下: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功能板塊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8月28日
連云港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全面推動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提升人居環境品質,根據連云港市委市政府《關于高質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實施意見》和省住建廳省發改委印發的《江蘇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總書記對連云港“后發先至”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堅持推動綠色低碳建筑發展、推進綠色低碳城市建設、提升鄉村綠色低碳水平,堅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向綠色低碳、節能減排、環境友好方向發展,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為人民提供高質量的好房子。有計劃分步驟實施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合理控制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助力全市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穩步發展。要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發展,增強節約意識,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改善建筑環境品質,滿足社會公眾對建筑舒適性、健康性日益增長的需求,穩步推進建筑低碳發展,打造綠色低碳城市,營造綠色鄉村,穩步合理控制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
點面結合,全面發展。從單體建筑、社區到城市、鄉村,由點及面,循序漸進,著力抓好建筑單體的綠色低碳工作,同時以城鎮低碳為重點,兼顧低碳鄉村建設,結合連云港各地經濟水平和工作基礎,制定適宜發展目標,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工作全面發展。
科技引領,創新發展。以創新為動力,促進產學研用深度結合。鼓勵企業開展自主創新,進行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完善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的合作平臺,推動科研成果轉化,發揮科技創新驅動作用。
(三)目標任務
到2025年,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體系逐步建立;全市碳減排扎實推進,綠色建筑發展達到新高度;探索適宜寒冷地區氣候特征的超低能耗技術路線和建造做法,研究超低能耗推進機制;低碳建筑示范成效初步顯現;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比例進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升;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增長速度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年,全面建立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政策體系;全市碳減排水平快速提升,建筑用能結構更加優化;清潔能源深入發展,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水平顯著提升;建筑品質全面提高,城鄉空間特色顯著增強;美麗連云港建設深入推進,城鎮和鄉村品質全面改善,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初步實現。2030年前,城鄉建設領域直接碳排放達到峰值。
力爭2060年,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格局全面建成,在建筑建造和運營階段的碳排放技術水平大幅提升,碳排放強度和總量大幅降低,美麗宜居的人居環境全面建成。
二、推動綠色低碳建筑發展
1.強化綠色低碳設計。充分發揮設計引領作用,樹立綠色低碳、經濟合理、舒適自然、傳承文化、彰顯風貌的設計理念。將智慧建筑與綠色低碳建筑深度融合,提升綠色低碳建筑設計水平,為高品質綠色建筑建設奠定基礎。優化完善施工圖綠色設計文件審查機制,強化綠色設計閉合監管。加強全過程統籌,鼓勵工程項目采用建筑師負責制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提升綠色建筑建成品質。(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2.促進綠色建筑品質提升。加強綠色建筑標準的執行,依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新要求,推進綠色建筑全生命周期高品質發展。提升建筑環境健康和舒適度水平,提升建筑無障礙環境和適老化水平,促進建筑室內外環境全齡友好,全面提升綠色建筑性能和綜合品質。促進高品質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到2025年,政府投資的新建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公共建筑全面執行國家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文廣旅局、市體育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3.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建立本地建筑節能保溫產品庫,制定發布建筑節能產品推廣目錄。鼓勵新建居住區配套幼兒園按照超低能耗、近零能耗標準規劃、設計、建造。推動政府投資項目率先示范,打造生態節能、低碳循環的高品質樣板。鼓勵新建項目的實施單位積極申報省級綠色建筑專項引導資金,因地制宜開展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試點工作。到2025年,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執行75%節能設計標準,推動綠色低碳建筑與智慧建筑、健康建筑融合發展。(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4.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探索符合我市優勢資源的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措施,推進文化、教育、醫療衛生、體育等建筑的太陽能光伏、太陽能光熱、土壤源熱泵、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在建筑中的應用。持續推進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設計,重點推進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應用,研究推廣多種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復合應用。引導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探索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試點建筑。依托本地太陽能光熱企業,培育多層次、多維度、多元化的市場需求。到2025年,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建筑常規能源比例達到8%。推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到2030年建筑電氣化應用比例達到20%。(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工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5.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持續推進裝配式建筑建設,在市中心城區及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三縣城區實施裝配式建筑配建要求。鼓勵學校建筑采用鋼結構形式,推動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提高樓梯板、飄窗等復雜預制構件的應用范圍及應用比例。探索新型建筑工業化與數字建造相融合。推廣裝配化裝修,積極推動裝配化裝修技術產品以及相關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的發展。推進綠色施工,強化建設工程綠色施工要求,建立綠色施工統計、監測、考核制度。推動綠色建材在政府投資項目中的率先應用,推廣實用性強、地域特征明顯的綠色建材產品,建立綠色建材碳數據庫。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開工建筑面積比例達50%。(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工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6.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構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長效工作機制,加強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綠色節能改造,鼓勵能耗較高的商業建筑開展綠色化改造。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推動有條件的城鎮老舊小區在改造中同步實施綠色節能改造,鼓勵老舊小區改造中加裝電梯。推動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以及業主改造意愿強、居住舒適度差的老舊小區進行綠色化改造示范,鼓勵加裝可再生能源設備。積極推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模式在醫院、賓館、商場以及交通場站等類別中的高能耗建筑節能改造中的應用。到2025年,全市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面積較2023年提高10%,力爭2030年底前完成城市非節能公共建筑綠色化改造。(市住建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衛健委、市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7.提升綠色運營管理水平。強化建筑節能監管,持續推進建筑能耗統計、審計和公示工作,定期對我市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進行數據管理與維護升級。對建筑重點用能設備如空調、照明、電梯等進行運行調適,提升設備能效。研究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指標,建立以能耗約束為導向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推進綠色建筑運行后評估和用戶滿意度調研工作,研究建立使用者反饋機制,提升用戶參與度和認可度,促進綠色運營管理優化提升。研究制定綠色物業管理推進機制,做好綠色建筑相關設備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提升綠色低碳運行水平,提升居住者的體驗感和獲得感。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市住建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發改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三、推進綠色低碳城市建設
8.優化城市結構和空間布局。依托淮海經濟區,結合“一帶一路”等重大戰略規劃,合理確定城市開發建設密度和規模,融合產業和城市功能,構建具有連云港特色的空間布局形態。推動城市開發建設方式綠色低碳轉型,鼓勵集約型、內涵式開發,從“規模供給”轉向“品質供給”,統籌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推動多中心、緊湊型、組團式發展。系統推進城市更新,嚴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堅持“留拆改”并舉,鼓勵綠色節能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質。(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9.打造綠色低碳社區。積極推動綠色社區建設,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加強社區環境綜合整治,改善社區微氣候,降低城市熱島效應。推廣功能復合的混合社區,完善居家生活、便民商業、體育健身等服務設施,通過步行和騎行等慢行交通網絡串聯若干個社區,建設“一站式”生活服務綜合體,構建“15分鐘生活圈”。試點應用無接觸門禁、遠程抄表、智慧停車等智慧社區技術,構建社區智慧運營系統。合理規劃電動車等新能源充電設施建設,全面實施垃圾分類,加大低碳科普活動進社區,探索低碳社區建設。鼓勵申報綠色社區創新項目,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綠色社區創建,推進省級綠色社區創建。到2025年,城市社區中綠色社區創建比例不低于60%。(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10.推動低碳園區建設。推動企業和園區低碳發展,開展綠色低碳園區示范。因地制宜挖掘園區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潛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比。推動太陽能光伏在園區建設中的應用,通過智能光伏公交站、光伏停車場、光儲充電項目、工業廠房光伏、污水廠光伏等建設,形成以光伏為特色的可再生能源園區。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新建廠房屋頂可用面積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積極發展多能互補、深度脫碳、智慧管理的分布式能源技術,鼓勵發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的區域能源系統,合理設置儲能設施,促進分布式清潔能源充分就地消納,推廣區域能源綜合利用。積極推動特色園區節能改造,引導既有工業園區低碳更新,踐行低碳生活理念,提升工業片區(園區)的使用者滿意度。(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11.提升城市生態碳匯能力。推動城市生態修復,提高綠化覆蓋率,合理布局完整、連續的藍綠空間,完善城市生態系統,塑造連云港特色風貌。廣植鄉土適生樹種,因地制宜推廣立體綠化和口袋公園建設,提升綠地養護管理水平,推進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到2025年,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于15.5平方米,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保持在40%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22%以上,城市公園綠地十分鐘服務圈覆蓋率不低于90%。(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12.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持續深化海綿城市建設,統籌城市內澇治理和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在土地出讓、規劃許可、開發建設等階段納入海綿城市相關建設要求,嚴格落實雨水徑流管控要求。規劃用地超過1萬平方米的新建建筑要同步建設雨水收集系統。以城市道路、公園綠地、河道水系等設計城市公共區域的工程項目為重點,進一步加大海綿設施建設力度。完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實施系統化治理、智慧化管控。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海綿城市達標率不低于40%。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海綿城市達標率達到80%以上,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45%。(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13.推動城市供排水發展。積極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加大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力度,積極推進分區計量管理,提升供水管網智能化管理水平,嚴格控制供水管網漏損,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力爭控制在9%以內,縣以上城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超過25%。建立完善“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并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與區域防洪體系有效銜接,實施系統化治理、智慧化管控。深入推進污水處理提質增效精準攻堅“333”行動,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到2030 年,實現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100%無害化處置。(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14.促進垃圾分類和資源化。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運輸、處理系統,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統籌布局建筑裝潢垃圾、大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等分類處置的終端場所,降低城市垃圾污染風險。加強對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的收集處理,完善應急處置機制。深入推進可再生材料在市政道路建設與改造中的應用,實現建筑垃圾減量化。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資源化利用率達75%以上,園林綠化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40%以上;到2030年,新建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300噸,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90%,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四、提升鄉村綠色低碳水平
15.推動綠色低碳村莊發展。優化鄉村布局,通過鎮村布局規劃和實用性村莊規劃,引導村莊分類發展和改善提升。加強村莊分類引導,保護鄉村生態環境,規劃新建村莊應規模適度、尺度適宜、邊界自然。引導供水、排水、道路等市政設施配套綠色化,健全村莊環境長效管理機制,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化,鼓勵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資源化利用。提高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能力,基本消除城鄉黑臭水體。(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16.加強綠色低碳農房建設。探索綠色低碳農房技術路線,提升農房綠色低碳設計水平和建造質量,鼓勵建設綠色農房和零碳農房。結合農房改善、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探索既有農房的綠色節能改造,重點提升以外窗為主的圍護結構,推廣使用高效照明、灶具等設施設備。鼓勵就地取材和使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建材。(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工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17.優化農村生活用能。引導鼓勵村民減少傳統能源的使用,提高農村生活用能電氣化水平。加快建設農村電網和天然氣管網,降低村民生活用電成本。推廣應用自保溫體系,提升冬季室內舒適度。推動綠色建材、節水器具等綠色節能技術應用,推廣清潔能源,優化農村用能結構。結合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實施計劃,加強可再生能源在農房建設中的應用,因地制宜推動在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等位置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深入推進太陽能光熱利用,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五、保障措施
18.加強組織協調。把黨的領導貫穿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根據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廳部署,在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要求,細化落實工作任務和責任分工,扎實推進項工作,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19.嚴格監督考核。強化約束指標,將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成效納入考核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嚴格落實獎懲。各區縣將任務指標分解落實并納入地區發展計劃,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各區縣年度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進展進行監測評價,對工作突出的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市住建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20.健全支撐體系。在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完善本地區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相關文件政策,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根據江蘇省制定發布的《建筑節能與碳排放量計算核定標準》等工程建設地方標準,逐步完善本地碳達峰標準體系,明確碳排放核算方法。(市住建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21.增大資金扶持。加大財政、金融對綠色低碳項目建設、技術研發等的支持力度,擴大資金支持輻射面,強化專項資金引導作用,推動開展一系列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項目示范,鼓勵政府投資項目率先示范。推動示范項目科學規范安排資金,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培育綠色低碳金融市場,鼓勵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節能降碳。(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22.加強科技支撐。開展建筑碳達峰、太陽能光熱、太陽能光伏、高性能門窗、免拆模高性能模板等重點領域的科研攻關和技術研發,推動綠色低碳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加強各類人才隊伍和產業工人培養,促進各類高校、研究機構、企事業單位的合作研發和技術交流,鼓勵搭建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科創平臺。(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
23.做好宣傳推廣。強化宣傳引導,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拓展低碳宣傳渠道,創新科普產品形式,在全社會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通過節能宣傳周、綠色建筑主題展覽等專項活動,充分發揮街道和社區等基層的組織作用,在住宅小區、公園廣場廣泛開展綠色低碳生活宣傳教育,加快構建多元共治、全民參與的雙碳行動格局。(市住建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功能板塊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