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目標下,光伏行業正快速走進千行百業。
作為主要“碳源”之一,交通運輸排放約占我國碳排放總量的10%,而采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可以有效減少交通運輸的碳排放,從而推動行業的綠色低碳轉型。因而,光伏+交通也構成了當下光伏應用的典型場景。
“光伏+高速公路”模式,一般指利用高速公路沿線的邊坡、加油站、服務區、隧道隔離帶、停車場遮陽棚、互通立交和匝道中的閑置土地等土地資源布置太陽能光伏組件,實現光伏發電、儲能,為高速公路的運行、新能源汽車提供用能保障,并網模式一般為“自發自用,余電上網”。
8月,云南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支持高速公路可持續健康發展工作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支持“高速+光伏”。同月,陜西也發文,支持開展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而這些都預示,“光伏+高速公路”的爆發!據光伏頭條(微信號:PV-2005)統計,截至目前,國家層面出臺支持“光伏+高速公路”相關政策6條,地方上四川、安徽、上海、湖南、山西、山東、寧夏、深圳、浙江寧波市、湖南、河北、陜西、云南13地也出臺了相關政策。
其中,湖南發文提出,對于光伏等綠色發電能源,要進行交能融合。鼓勵利用高速公路沿線土地資源,探索光伏發電等綠色能源在高速公路上的應用,促進優勢資源互補,促進更綠色、更融合、更智能、更高端的綜合交通可持續發展。
河北發文支持開展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建設有關事項,提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項目可分段實施,根據項目實際建設容量及周邊電網實際情況,就近接入電網。
陜西發文支持開展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鼓勵利用高速公路加油站、服務區、收費站、養護工區、監控中心等建筑物屋頂、閑置土地,高速公路沿線的高速路基及邊坡、隧道出入口、隔離帶、互通立交、匝道圈中的閑置土地等建設分布式光伏項目,相關項目參照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進行備案,跨縣項目可由市級集中打捆備案。此外,與河北同樣提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項目可分段實施,根據項目實際建設容量及周邊電網實際情況,就近接入電網。
云南提出,支持“高速+光伏”。高速公路經營單位牽頭編制“高速+光伏”建設規劃,充分利用服務區、停車區等沿線設施建筑物屋頂,統籌利用道路紅線內邊坡、隔離帶、立交區等路域空間,以及道路紅線兩側部分低效存量土地,建設光伏發電設施,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交通運輸廳審核同意后推動實施。與河北、陜西不同的是,云南明確,審核同意后的光伏項目由屬地政府分段備案,電網企業根據裝機規模出具并網意見,就近接入電網,執行分布式光伏政策。電網不滿足接入需求的,由項目業主建設接網工程。
具體如下:
國家出臺政策6條支持“光伏+高速公路”
13地出臺政策支持“光伏+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