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今年以來,鹽城供電公司嚴格落實《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明確煤電容量電價適用范圍有關事項的暫行通知》要求,大力開展本地區相關煤電發電企業最大出力能力申報及調用測試工作,認真做好輔助服務市場街接,扎實推動煤電容量電價機制落實落地,為促進新能源加快發展和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國家煤電容量電價政策發布后,鹽城供電公司第一時間召開政策宣貫會,向用戶充分闡釋建立容量電價機制對發揮煤電支撐調節作用、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重要意義。他們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加快推進電能量市場、容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等高效協同的電力市場體系建設,逐步構建起有效反映各類電源電量價值和容量價值的兩部制電價機制,合理確定并逐步調整容量電價水平根據轉型進度等實際情況,充分體現煤電對電力系統的支撐調節價值,確保煤電行業持續健康運行;他們適應煤電功能加快轉型需要,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電量電價,靈敏反映電力市場供需、燃料成本變化等情況,要求調度機構根據供需形勢視情開展隨機抽查,機組實際調用過程中無法達到計劃指令、發生跳閘、無法調啟、檢修超期等情況記為考核不達標,并結合機組月內發生考核次數采用扣減容量電費和取消獲取容量電費資格的懲罰方式;他們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加快推進電能量市場、容量市場等高效協同的電力市場體系建設,適應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的新形勢,推動煤電轉變經營發展模式,充分發揮支撐調節作用,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促進新能源加快發展和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由此,我們要象鹽城供電公司一樣,及時完成考核平臺搭建、制定實施細則并做好政策宣貫等工作,認真做好煤電容量電價機制考核有關工作,保障鹽城煤電容量電價政策得到有效執行,才能確保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平穩有效落實,才能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進而為加快鹽城能源結構轉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