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28日電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消息,日前,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對和田市委原書記陳遠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陳遠華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讓他人支付高檔豪華酒店住宿及餐飲費用,違規私自占用扣押車輛并進行超標準裝修;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現金和購物卡;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嚴重違反群眾紀律, 在政府專項資金分配中騙取侵吞公款,侵犯國家和群眾利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 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等活動;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涉嫌犯罪。
陳遠華身為黨的領導干部,本應廉潔從政、遵紀守法,卻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陳遠華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