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新聞辦1月9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就有記者將這一問題拋給了出席發布會的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負責人。中央紀委宣傳部部長朱國賢表示,“下一步,我們將在中央紀委的媒體開設專題專欄,在黨的十九大召開之前我們逐步公開”。
貪官們能想到落馬傳言滿天飛時想方設法露個臉,刷刷存在感,也能想到落馬時難免會成為媒體報道的熱點,但或許想不到連懺悔錄也成為關注的焦點。當然,媒體和公眾感興趣的,是希望從懺悔錄里看看貪官們的“貪腐之路”,以及他們在面對誘惑時的心理。
但是,公開懺悔錄的意義絕不止此。從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說,對被立案審查的黨員干部,要從學習黨章入手,重溫入黨志愿,喚醒他們對“激情燃燒歲月”的記憶,對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動搖和違紀違法的事實,寫出懺悔錄,自悔自新,警示他人。到中央紀委六次全會提出,審查和審理報告不僅要列明違紀事實,還要反映其對所犯錯誤的認識,附上懺悔錄和違紀事實見面材料。再到中央紀委七次全會提出,懺悔錄能公開的都要公開。無論是“寫”,是“附”,還是“公開”,目的都非常明確,就是讓落馬官員當反面教材,發揮其懺悔錄的警示、震懾和教育作用。
懺悔錄記錄了貪官思想認識的轉變,是最好的黨性“活教材”,具有很強的警示作用。可以說,將懺悔錄公開,無異于一堂反腐公開課。黨員干部會面對哪些考驗,經受哪些誘惑;腐敗的根源是什么,底線失守的原因何在……“反面教員們”都會以切身經歷講清楚。仔細閱讀這些懺悔錄,黨員干部只要不想落到貪官的境地,面對貪官曾經栽跟頭的地方就會繞著走,不該交的朋友就不會交,錢財美色等誘惑面前就會更清醒。
懺悔錄里的貪官大多數曾經是有理想有抱負的“好干部”,而今卻淪為被世人不齒的“階下囚”。可以說,懺悔錄是用慘痛教訓換來的。代價不能白付,覆轍不能重蹈。“不要學我!”給更多黨員干部以警示,使他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越過紀律底線、闖過法律紅線的后果有多嚴重,這或許是懺悔錄公開的最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