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省部級官員宣判生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山西系列”重大職務犯罪案件,金道銘、申維辰、聶春玉、白云、令政策、杜善學、陳川平案均已宣判,7人均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相關系列案件已宣判22件25人。一審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1544件1892人,其中廳局級干部8人、縣處級干部81人。加大對行賄行為打擊力度,一審審結行賄犯罪案件107件,同比增長18.89%。同時,省高院積極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案件審判工作,依法審理首名落網的“百名紅通”在逃人員戴學民挪用公款案。
依法處置“僵尸”企業
積極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依法保障企業家投資性權益,激發企業家創業熱情。全省法院受理一審商事案件199411件,審結163193件,同比分別下降2.75% 和0.72%。
省法院制定出臺充分發揮破產審判職能作用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的意見,積極穩妥處置僵尸企業,依法淘汰落后產能。共受理破產案件1583件,同比增長25.24%。落實“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政策要求,通過重整、和解程序積極挽救具有再生價值的企業232家,省內最大國有上市船企舜天船舶破產重整案等一批案件順利審結。除此之外,省高院還積極服務開放型經濟發展,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首次基于互惠原則承認外國法院的商事判決,一審審結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1444件。
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
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糾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全省法院受理一審民事案件809107件,審結678300件,同比分別增長16.22%和10.08%。
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依法懲處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妥善應對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及限購限貸政策引發的矛盾糾紛,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一審審結涉房地產糾紛案件18484件,標的金額51.38億元。依法保護勞動者權利和企業用工權利,一審審結勞動爭議案件53531件。及時出臺指導意見,保障農村土地制度“三權分置”改革的有效實施。積極推進少年家事審判體制機制試點改革工作,依法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合法權益,一審審結婚姻家庭、扶養繼承等案件120438件。與南京軍事法院形成會議紀要,密切軍地法院協作,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建立業務庭長到訴訟服務中心輪值制度,利用互聯網登記立案104245件,利用12368訴訟服務熱線提供服務190794人次,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訴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