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3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于2017年7月1日就職。
會議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于選舉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人選的報告,聽取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王光亞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人選產生過程的匯報。
李克強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他說,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是依法進行的,完全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林鄭月娥女士當選行政長官,充分表明香港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信任和期望。
李克強指出,中央政府將繼續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動搖、不走樣、不變形,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采取切實措施,推動內地與香港深化合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發揮香港獨特優勢,提升香港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與功能。相信林鄭月娥女士就任行政長官后,一定能夠團結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務實進取,奮發有為,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開創更加美好的明天。
李克強總理簽署了任命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678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