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共同社22日報道,電日本原子能發電公司社長村松衛21日宣布將于24日向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提出申請,延長東海第二核電站(位于茨城縣東海村)的運轉期。原因是該核電站將于明年11月達到規定的40年,村松已將此事告知茨城縣知事大井川和彥。這將是繼關西電力的3座核電機組后的第4座申請延長的機組,也是與發生事故的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同類型的沸水堆中首座申請延長的機組。
核電機組的運轉期限原則上為40年,若規制委允許,僅可延長一次,最多20年。申請必須提前1年以上,東海第二核電站的最后申請期限為本月28日。日本電力行業正在逐漸淘汰老舊核電站,旗下所有核電站均已停運的原電公司因經營狀況嚴峻而選擇了延長。
原電公司專營核電。旗下的敦賀核電站(位于福井縣敦賀市)1號機組已決定報廢,2號機組被指反應堆廠房地下存在活斷層,重啟遙遙無期。村松在與大井川會面后對媒體強調:“東海第二核電站是對公司經營極其重要的發電站。”
東海第二核電站是人口眾多的關東圈唯一一所核電站,裝機容量為110萬千瓦。1978年11月投入運轉,在東日本大地震中自動停機。大井川要求原電“切實向居民和地方政府做出說明,努力取得理解”。
報道稱,要讓東海第二核電站超過40年后繼續運轉,必須在明年11月前使匯總設備詳細設計的工程計劃獲得許可,符合延長運轉的要求。而要重啟核電站還必須通過新監管標準審查,但規制委已經在今年10月前完成主要審查。
此前申請延長運轉的關西電力3座機組分別為福井縣的美濱核電站3號機組(位于美濱町)及高濱核電站1、2號機組(位于高濱町),它們均已獲得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