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委會發布能源市場改革方案。到2030年,歐洲50%的電力將通過可再生能源提供。能源使用量減少,使用煤炭的火力發電的補貼減少,跨境電力的融通更富有彈性。
實施這一方案的原因之一是通過降低價格,放緩售電限制等維護消費者的權利。歐委會的副委員長稱:“現行制度靈活性不是非常充分,沒有價格信號這一功能,消費者消費動力不足。”只是,這些舉措受到一部分為預防電力不足而推動老式發電設備的人員的排斥。
歐盟相關數據顯示,雖然電力批發價格下跌,但是自2008年以后,歐盟內的電價還是以年增加3%的節奏呈遞增趨勢。為此,歐委會致力于廢除價格限制,市場價格根據供需進行變動。
雖說如此,擁有既定權益的老式設備的能源類企業和新能源企業的競爭日漸加劇,還必須要完成歐盟提出的到2030年減少40%排放量的目標。在這樣的前提下,各國的發展較為緩慢。
歐委會的副委員長也對最新公布的能源市場改革方案中的一部分表示反對,稱部分提議可能會威脅到煤采礦工業的發展。另一方面,他還指出,德國對風力、光伏發電的支持不足。
為減少對俄羅斯石化燃料的依存度,歐委會設定到2030年能源使用量減少30%的目標。占歐洲能源消耗量40%以上的建筑物,將通過建筑物的改裝達成減少消耗的目標。只是,這個目標低于歐委會要求的減少40%的目標。
此外,為維持備用電力,歐委會將強化對“容量結構”的限制,徹底解決市場價格扭曲和對石化燃料的補貼等方面的問題。
此外,重新修正可再生能源運營商電力優先采購的方針,但也要重視業內人士提出的擔憂,平衡已有設備和采用新設備的優先順序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