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審計署發布了20戶中央企業2015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公告。公告顯示,部分企業投資經營存在風險管控比較薄弱的問題。其中,抽查的20戶央企的155項境外業務,有61項形成風險384.91億元。
以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以下簡稱華能集團)為例,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經華能集團集體決策,所屬境外企業以103.27億元實施的收購項目,因電力市場需求持續疲軟等經營虧損。資料顯示,華能集團從2003年開啟海外并購業務,目標是在2020年達到世界同類企業前五位。
然而,海外業務的發展并非一帆風順。在審計署審計的這20家央企中,像華能集團這樣投資項目出現虧損的還有不少。跨境并購專家張偉華認為,為防止企業盲目決策,可以考慮建立相關的責任追究制度。
103億海外收購產生虧損
記者注意到,在對華能集團的審計中,審計署重點審計了華能集團總部及所屬的6家二級單位,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
審計發現,華能集團在企業重大決策和內部管理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其中,海外業務方面,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經華能集團集體決策,所屬境外企業以103.27億元收購的項目產生了經營虧損。
為了解前述虧損項目詳情,6月25日下午,記者致電華能集團新聞發言人,但電話未能接通。
公開資料顯示,華能集團2003年正式開啟海外并購業務,收購澳洲電力公司(OzGen)50%的股權。2016年華能集團官網的報道中,華能集團副總經理孫智勇稱,“這次收購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為華能在境外發展,真正實現走出去,奠定了基礎。”
談到華能的國際化目標,孫智勇還稱,目前,在18家世界同類能源企業對標排名中,華能綜合實力“十二五”末排名第8。按照設定的目標,要在2020年達到世界前五位。
值得注意的是,在審計署的審查中,華能集團還存在虛增收入、項目未批先建等問題。審計署對2012年華能集團審計指出的問題進行了復查,發現有4個問題到此次審計時還未完全整改到位。
專家: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審計署審計的這20家央企中,像華能集團這樣海外投資項目出現虧損的央企還有不少。
比如,審計發現,中國中化集團公司2007年至2011年投資的4個境外項目,因對形勢判斷失誤等,累計損失和虧損36.21億元。中國五礦集團公司2007年至2012年,在可行性論證不充分的情況下,收購3個境外項目,涉及金額93.04億元,2015年底計提減值準備41.71億元。
記者注意到,總的來看,審計署抽查的20戶央企的155項境外業務中,因投資決策和管理制度不完善、調研論證不充分、風險應對不到位等,有61項形成風險384.91億元。
而審計署對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顯示,審計署審理了10戶央企,抽查的93項境外業務中,有62項不同程度存在論證不充分、未按程序報批等問題,其中的10起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造成國有權益損失風險142.7億元。
對此,張偉華認為,國企海外投資不能簡單地說是失敗或者成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比如,國企有些海外戰略性投資項目,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對項目成敗得失作出評判。不過,張偉華同時指出,一些國企確實存在盲目決策的情況。針對這些問題,海外投資項目最主要的是要從市場化角度來考慮,同時對于國企適當建立盲目投資的責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