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根據中國政府網昨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了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工商總局、電監會《關于依法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為從根本上改善金屬非金屬礦山(含尾礦庫,以下統稱“礦山”)安全生產條件,降低事故總量,決定于2012-2015年組織開展礦山整頓攻堅戰。
礦山整頓工作的目標任務是:到2015年底,無證開采等非法違法行為得到有效制止,不符合產業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礦山得到依法整頓關閉,浪費破壞礦產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小型礦山數量有較大幅度減少,安全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改善,礦山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信息化、科學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持續下降,較大、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努力杜絕特別重大事故。礦山整頓重點是對存在非法違法開采行為的礦山依法予以取締關閉;對限期停產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工藝、技術、裝備落后,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的礦山限期予以關閉。
在礦山整頓標準方面,《意見》指出,要吊銷或注銷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拆除供電、供水、通風、提升、運輸等直接用于生產的設施和設備;地下礦山要炸毀或填實礦井井筒,露天礦山要恢復生態環境或治理邊坡,尾礦庫要履行閉庫程序;消除重大安全、地質災害和環境隱患,地表設立明顯警示標志;清理收繳礦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妥善安排關閉礦山的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