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近日發布了《關于落實新一輪促進光伏發電扶持政策的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明確了江蘇光伏發電上網電價2012年為1.3元/千瓦時、2013年為1.25元/千瓦時、2014年為1.2元/千瓦時、2015年為1.15元/千瓦時。江蘇發改委還要求地方配套扶持光伏發電,改進電網服務,加強金融支持,以及積極爭取金太陽項目。
江蘇省一直是發展光伏產業的標桿省份,這次《實施辦法》的出臺也將刺激別的省份出臺相應的光伏鼓勵政策。我們看好該政策帶來的其他省份的效仿效應,地方政府“救市”愿望明顯強于國家層面,預計光伏行業將早于2014年復蘇。
此次江蘇省《實施辦法》的出臺除了落實國網的并網政策外,也有意地偏向了江蘇省內光伏產品制造企業。
江蘇省內的光伏設備產能占到國內總產能的一半左右,以無錫尚德、天合光能為首的一線光伏企業集結在江蘇省內。
盡管江蘇省在光伏設備制造方面獨占鰲頭,但并不是光伏發電應用大省。究其深層原因,其實跟其省內光照條件并不優越有關,光伏電站的經濟效益最終由上網電價以及發電小時數決定。因此,進行優惠的上網電價補貼政策,成為發展江蘇省光伏電站應用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根據粗略測算,在1.15-1.3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刺激下,當年系統發電小時數能夠達到1100小時,25年期的大型光伏電站內部收益率能達到10%左右,將極大地刺激光伏并網發電項目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