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多家財經媒體集體拋出能源價改新聞,稱成品油新定價機制已敲定,“22+4%”的延時調價機制,將改為“10+0”即時調價硬約束。
“22+4%”的延時調價機制之所以飽受消費者詬病原因有三:一是22個工作日周期太長;二是4%的價格波動限制了調價快速反應;三是這只是個參考性調價機制而非硬性調價依據。
舊機制的最大危害是借助行政意志扭曲成品油價格。簡單講,當油價波動連續22個工作日的平均漲幅超過4%時,發改委常以確保物價穩定為由壓住油價不上調,導致油企虧損有苦無處訴。反之,當油價下跌達到“22+4%”的降價條件時,發改委常常裝作視而不見,造成消費極度不滿還傷及政府信譽。
事實證明,自從“22+4%”的延時調價機制施行后,國內成品油價調整20次,上調13次,下調只有7次。總體呈現為國際油價上漲時反應較快,下降時反應極慢。
“10+0”新定價機制的改進是,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天,4%的平均波動干脆取消。這意味著只要10個工作日一到,甭管油價實際波動幅度是多少,國內成品油價即要“自動調整”一回。若將其視為游戲規則的改變,變化還是蠻大的,甚至可說是根本性的。
“10+0”新機制一旦發布施行,國內成品油價由市場生成的權重大幅增加,政府干預色彩大為減弱,這無疑是市場人士所希望看到的能源價改之內容。不過,它對消費者、油企、政府未必就是市場人士坐而論道得出的“三贏”格局。
一旦采用“10+0”新機制,在國內外油價總體一路上行趨勢下,消費者將不得不面對高油價更顯頻繁的沖擊,政府則將增加CPI調控難度,對于油企而言則意味著利弊互現。
此前,當國際油價上躥時,發改委硬壓國內油價不上調,變相讓油企承擔穩物價的政治責任,而當國際油價下跌時,發改委又裝著視而不見,等于用消費者的錢包彌補油企此前的虧損。
所以,就行將啟用的“10+0”新機制,消費者、油企、政府都得有足夠心理準備。既然三方都認可油價還得由市場來生成,那么到時誰也別怪誰。
上周末,另一個能源價改的新聞是煤炭價格取消雙軌制,發改委徹底放手。這一價改直指存在多年的電煤價格博弈及由此橫生的種種弊端、矛盾及腐敗。
所謂“徹底放手”內容有三:一是年年必開的電煤訂貨會取消;二是電煤產運需銜接會也取消;三是發改委不再發布有名無實的電煤指導價。
從1996年起,除電煤外其余煤價均已實現隨行就市。但電煤尤其是大煤礦與大電廠(國有對國有)的電煤價,發改委年年得插上一杠。可是,發改委“壓煤保電”的指導價,并不具備法律硬約束,實際執行時無人當真,除非高層強迫國有大煤礦“講政治、顧大局”,所謂指導價才會被大煤礦勉強“打折執行”一回,并帶來電煤質量的摻雜使假,同樣令電廠叫苦不迭。
10年河東10年河西,多少年來煤礦朝南坐,電廠如乞丐。現如今煤炭價格一路下跌,電廠成了煤礦座上賓。靜態觀之,發改選擇此時撒手不管的確是個時間窗口。但風險在于,電煤價格取消雙軌制易,電價取消政府定價卻難上加難。識者所知,電價對國計民生的影響比電煤大了去。發改委不能不投鼠忌器,一旦“河東”與“河西”再次逆轉,電煤雙軌制已取消,電廠再度以怠工應對造成供電嚴重短缺,而此時經濟又重新步入上行周期,政府作何應對?
一番據實分析下來,筆者得出的謹慎判斷是,啃油價這塊“硬骨頭”十之八九已無懸念,可要啃電煤價格這另一塊“硬骨頭”,政府還在猶豫中,至少沒如財媒所報道的那般樂觀。
(作者系上海財經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