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證監會網站消息,11月16日,證監會及相關部門一天內發布了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出臺支持科技成果出資入股確認股權的指導意見以及新修訂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四項法規政策。
同日,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主持召開黨委中心組(擴大)會議上表示,加強監管、放松管制,不斷探索有利于市場主體創新發展的內在機制。進一步推動完善稅費結構,形成有利于創新創造的市場環境,不斷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加強金融監管,就是要繼續加強市場法治建設,打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老鼠倉”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市場“三公”原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股息紅利稅差別征收明年施行 抑制短期炒作
據財政部和證監會網站11月16日消息,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個人投資者持股時間越長,稅負越低,以鼓勵長期投資,抑制短期炒作,促進我國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就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該政策實施后,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稅負比政策實施前降低一半;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與政策實施前維持不變;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則恢復至法定稅負水平。因此,個人投資者持股時間越長,其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稅負就越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凡股權登記日在2013年1月1日之后的,個人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按差別化稅收政策執行。對2013年1月1日之前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時間自取得之日起計算。
出臺重組股異動監管新規 嚴防內幕交易
近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了《關于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于2012年12月17日施行。同日,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配套起草的《關于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通知》相繼發布。
《規定》將股票異常交易監管與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掛鉤。根據《規定》及滬深交易所配套起草的《關于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停牌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后,證券交易所立即啟動股票異常交易核查程序,并及時將股票異常交易信息上報證監會。同時將存在異常交易的結論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自主決定是否繼續推進重組。如上市公司決定繼續推進重組的,應同時作出股票異常交易的風險提示。證監會對股票異常交易信息進行核查后,如認為涉嫌內幕交易決定立案稽查的,上市公司應暫停重組進程,并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重大資產重組進程暫停后,相關方可以根據涉嫌內幕交易的主體在重大資產重組中地位和角色的不同以及法人和自然人的區別進行分類處理,如果屬于《規定》中可以通過撤換或退出重組交易達到“消除影響”的,上市公司可以恢復重組進程。如果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占本次重組總交易金額的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對方因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行為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上市公司應當終止重組進程,進入行政許可階段的,中國證監會終止審核。在重大資產重組進程中,證券交易所負責督促上市公司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強化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鼓勵科技成果出資入股 深化發行審核機制改革
為解決企業在科技成果出資入股確認股權方面存在的問題,降低科技成果出資入股的成本負擔,將北京中關村自主創新示范區先行先試政策落到實處,進一步提高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促進科技和金融的有機結合,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保護科技人才創新積極性,證監會和科技部立足自身的職責制定了《關于支持科技成果出資入股確認股權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鼓勵以科技成果出資入股確認股權;鼓勵企業明確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中享有的權益,依法確認股權;落實北京中關村自主創新示范區先行先試政策,采取多種方式合理確認股權;進一步深化發行審核機制改革,對科技成果形成的股權予以審核確認。對于在科技成果出資程序上有瑕疵,但占比小,不影響公司控制權穩定且沒有重大風險隱患的,按照充分信息披露的原則揭示該部分股權存在的不確定風險,并說明出現股權糾紛問題時的解決機制后,不再要求企業上市前必須完成國有股權確認手續。
修訂《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分類準確性提高
16日,證監會對2001年發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進行了修訂,將分類目錄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目錄調整至基本一致,增加營業利潤作為劃分行業歸屬的輔助指標,強化了自律組織在行業分類中的作用,并建立了行業分類的動態維護機制。修訂后的指引于發布當日生效實施。
據悉,《指引》適用于證券期貨監管系統對上市公司行業分類信息進行統計、評價、分析及其他相關工作,市場機構基于投資分析目的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可參照《指引》的行業類別,但非強制性使用。《指引》公布后,相關單位將對已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核查和校正,該項工作將和2012 年四季度的行業分類工作統籌進行。
郭樹清:加強監管 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16日在證監會黨委中心組(擴大)會議上表示,要加強監管、放松管制,不斷探索有利于市場主體創新發展的內在機制。進一步推動完善稅費結構,形成有利于創新創造的市場環境,不斷提高市場運行效率。積極發展各類資產管理機構,不斷壯大機構投資者隊伍。
郭樹清指出,加強金融監管,就是要繼續加強市場法治建設,打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老鼠倉”等違法犯罪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推動金融創新,就是要繼續減少行政審批,放松管制,鼓勵、引導市場主體緊緊圍繞實體經濟的需要,進行市場創新、產品創新、服務創新和管理創新。維護金融穩定,就是要均衡發展股權市場和債券市場,改善中國金融體系結構,清理規范各類股票、類期貨交易場所,引導好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建設,提高全系統、全行業的信息安全保障水平,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