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提出,到2015年,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為41億噸標準煤,用電總量控制在6.3萬億千萬時;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到11.4%,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到30%,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7.5%,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65%左右;國內一次能源供應能力為43億噸標煤,其中國內生產能力36.6億噸標煤,能源自給率85%左右,石油對外依存度控制在62%以內。
“節能優先,能源總量控制是中國能源戰略的主要目標。”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能源研究室副研究員白玫表示:“十二五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之路將十分艱難。”
白玫分析指出:首先,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執行困難。第一,實際消費量仍有可能超過目標值。“十一五”以來,中國工業能源消耗占全社會總能耗的比重由70.9%上升到73%;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和電力六大高耗能行業能耗占工業總能耗的比重由71.3%上升到77%左右。第二,由于2011年能源消費34.80億噸標煤使得能源總量控制目標的實現變得更加困難,這意味著“十二五”后四年,年均能源消費總量增量僅為1.7億噸標煤。這是很難實現的控制目標。第三,煤炭產量有可能突破“十二五”規劃目標。煤炭消費總量的增長目標分解到每一年,年增加量只有1.556億噸,而2011年實際增長了2.95億噸,余下四年年均增長1.21億噸。在高耗能產業投資增長較快的前提下,要實現煤炭年均增長1.21噸的控制目標不太容易,這一點可以從2012年新增煤炭產能2億噸的安排得到證實。
其次,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分解困難。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需要設計合理的執行方案,平衡各方的合理需求。地方政府普遍認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有必要,但分給自己的能源消費量太少,將對地方經濟發展帶來負面影響。除了中央和地方的復雜博弈之外,還要考慮到對經濟增長、經濟結構調整和轉變發展方式,人民生活和能源價格等諸多方面的影響。既要有實現能源消費總目標的決心,還要避免過多的行政管制,造成分配上可能的扭曲。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任浩寧表示:“2015年能源自給率要達到85%左右的目標,實施起來難度較大,諸多問題亟待重點解決,如石油供給能力、煤炭結構調整、頁巖氣開發、光伏產業脫困、落后產能淘汰等。國家相關部門、地方政府、企業應加強交流合作,盡快出臺相關配套措施,力助國家能源電力結構的優化升級,實現各能源利用方式和諧相處。”
白玫也建議:第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態度要堅決;第二,解決能源行業壟斷問題;第三,推進能源價格實質性改革,政府堅決退出價格管制領域;第四,通過政策組合,提高能源效率。
“若規劃中的主要目標得以完成,對中國經濟而言將是巨大的利好消息:國內能源電力結構優化調整將順利實現,能源供給能力大幅提升,國民經濟進入可持續發展道路,中國經濟有望進入高速增長時期。”任浩寧說。
但白玫卻不無憂慮地指出:我國經濟發展對煤炭的依賴依然很大,我國石油和天然氣的自給率到十二五末將繼續下降,將有可能低于40%,石油安全問題將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