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電網廣東電網公司表示,目前階梯電價實施時間還較短,與往年各項數據對比變化還不明顯,要看到階梯電價對居民用電習慣的改變,也許還要更長的一段時間統計。(人民日報2012年12月4日)
此前,中電聯電力行業人士稱,階梯電價屬于計劃經濟票證管理模式,本意是“劫富濟貧”,用電量高者支付高費用。現在的問題是,消費者對于節能減排的資源體制改革方向并無疑義,但消費者最為擔憂的,還是個別壟斷行業和職能部門官員動輒越俎代庖的做法,在“節能減排”等名號下,故意制造出“人人都是制度受益者”的幻覺。
隨著資源成本和環境成本的飆升,電力價格的上揚無可避免,但如何漲、何時漲、怎么漲,仍是一門關乎民生情懷與決策智慧的藝術。有專家測算,階梯電價試行后,用電成本在某種程度上將上漲,而漲價最明顯的就是用電量在第二檔的居民。而大多數中低收入者,在實施階梯電價之后,很容易就進入第二檔,而第二檔電價提價幅度不低于每度5分錢,所以對他們來說,增加的用電成本還是很明顯的。
資源是有限的,消費是無限的,因此使用價格杠桿的調節必不可少。但在行業壟斷格局下,公眾對用電基本定價標準根本沒有發言權。借助價格杠桿工具實現節能減排等,必須厘清以下概念:電力消費在現代社會是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需品,其消費彈性很小,價格杠桿對它的調節作用并沒有想象的那么大,富人不會由于階梯電價過多地考慮節約用電,窮人也不會因為電價在梯度中有所下降而開長明燈。在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等問題上,實行階梯電價如果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誤傷”的情況難免會發生。尤其是在行業壟斷的格局下,消費者擔心改革方案會增加自身實際負擔并非杞人憂天。
階梯電價改革方案遵循“多耗能多付費”的定價原則,完全符合節能減排的調控政策大方向,是世界公認的合理定價模式,多用電多交錢似乎也公平合理。而且像電力這類獨家供應的資源產品,想要提價總是不乏理由:引導合理消費,建設節約社會。
但是,消費者認可公共資源品體制改革的大方向,卻并不意味著對于具體定價方案的無條件接受。就拿階梯用電來說,居民用電價格本身是否合理?能否體現其作為公共產品的特征?倘若在這些問題上消費者無從參與、無從知曉的話,討論階梯電價基本用電量及其價格漲幅,不過是“變相漲價”的故伎重演。因此,要讓資源產品價格改革更得民心,決策部門應該更加貼近公眾的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