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召開前后,國務院督查組分赴江蘇、四川、廣東、河南、湖南、陜西等地,督促地方政府落實“新36條”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民間投資實施細則。
綜合各地黨報、官網的消息,此次國務院第二督查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工程師朱宏任帶領,于12月10日至16日去了江蘇南京、蘇州市,以及四川成都、眉山市;第三督查組組長是中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黃曉薇,12月11日至14日去了陜西,12月14日至18日去了廣州、深圳等地;另一路督查組由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穆虹領銜,12月12日至14日在湖南株洲、長沙兩市,12月15日和16日在河南。
具體督查方式包括:查閱有關資料,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現場查看民間資本參與投資的重點項目,走訪民營企業,并會同當地省政府召開意見反饋會。
據南方日報報道,在18日上午的督查組意見反饋會上,督查組提出,希望廣東省“深入探索如何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盡快出臺“新36條”分行業實施辦法;盡快制定推進壟斷行業改革指導意見,加快出臺公共資源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吸引更多民間投資進入壟斷行業和社會領域”;推動民營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籌集資金,爭取各類商業銀行取消對民營企業貸款的差別化政策;加快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在湖南,穆虹要求,細化操作流程,放寬市場準入,鼓勵民企和國企同臺競技。湖南常務副省長于來山對此的回應是,“民營經濟不發展,湖南經濟發展就是一句空話。”
在陜西,陜西省委常委、副省長江澤林表態說,各部門、各市(區)要對照“新36條”相關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配套政策措施,明年一季度前全部出臺相關政策文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早在2010年5月,《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簡稱“新36條”)便已出臺,明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這一被外界稱為“新36條”的文件,落實效果不佳。
今年初,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提出,“新36條”沒有落實,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實施細則制訂出來。7月27日,國家發改委宣布,截至目前,42項民間投資實施細則已按國務院要求全部出齊,“這首先解決了實施細則的有無問題,為新36條的真正‘落地’,提供了基本的依規”,“同時,也確有一些人認為,實施細則的改革力度不夠大,可操作性不夠強。”
隨后的7月底,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在鐵路、市政、能源、電信、金融、衛生、教育等領域盡快推出一批引導民間投資參與的重點項目,“發揮示范帶動效應”。此次專項督查的要求也是這一會議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