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以取消重點電煤合同、實施電煤價格并軌為核心,逐步形成合理的電煤運行和調節機制。國務院將繼續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建立電煤產運需銜接新機制,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等。
國務院在中央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稱,為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形成科學合理的電煤運行和調節機制,保障電煤穩定供應,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國務院同意就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提出指導意見。
煤炭是我國的基礎能源,占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的70%左右。電煤是煤炭消費的主體,占消費總量的一半以上。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搞好產運需銜接,對保障電煤穩定供應和電力正常生產,滿足經濟發展和群眾生活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意見》指出,今年以來,煤炭供需形勢出現了近年來少有的寬松局面,重點合同電煤與市場煤價差明顯縮小,一些地方還出現倒掛,電力企業經營狀況有所改善,改革的條件基本成熟。
根據《意見》要求,國務院將建立電煤產運需銜接新機制。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發展改革委不再下達年度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鼓勵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
加強煤炭市場建設。加快健全區域煤炭市場,逐步培育和建立全國煤炭交易市場,形成以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為主體、區域煤炭市場為補充,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煤炭交易市場體系,為實施電煤市場化改革提供比較完善的市場載體。
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繼續實施并不斷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調整為10%。
推進電煤運輸市場化改革。鐵道部、交通運輸部要加強對有關路局、港航企業的指導,完善煤炭運力交易市場,依據煤炭供需雙方簽訂的合同和運輸能力,合理配置運力并保持相對穩定,對大中型煤電企業簽訂的中長期電煤合同適當優先保障運輸。對簽訂虛假合同、造成運力浪費或不兌現運力、影響資源配置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加大懲罰力度。鐵道部要周密制定電煤鐵路運輸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公開公平的運力配置機制。
《意見》還指出,要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鼓勵煤電聯營,增強互保能力。改進發電調度方式,在堅持優先調度節能環保高效機組的基礎上,逐步增加經濟調度因素,同等條件下對發電價格低的機組優先安排上網,促進企業改善管理、降低能耗和提高技術水平,為實行競價上網改革探索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