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派出督查組,對江蘇、河南、湖南、廣東、四川、陜西等6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新36條”)政策措施情況進行了督促檢查。
“新36條”于2010年5月印發實施,文件在拓寬民間投資準入領域和范圍,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商貿流通、國防科技工業等領域,為民間投資創造良好環境,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指導和規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截至今年上半年,國務院有關部門陸續制定出臺了42項配套實施細則。
此次國務院派出的督查組分別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負責人帶隊,13個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了督查。各督查組通過聽取政府工作匯報、走訪民營企業并座談聽取意見、核查有關文件資料等形式,重點了解地方人民政府落實“新36條”及相關細則的配套政策措施,引導民間投資進入基礎設施、教育、衛生、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金融服務、商貿流通、國防科技工業、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的情況,以及為民間投資創造良好環境、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和規范管理的情況。
從督查情況看,各地高度重視國務院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創新體制機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以來,上述6省民間投資進一步提速。在農林牧漁、制造、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房地產等大部分行業,民營企業已占據主導地位;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民營企業率先發展;在社會事業領域,民間投資也在快速進入。民營企業規模日益擴大,技術含量日益提高,綜合實力日益增強,吸納就業越來越多,展現了旺盛的發展活力和強勁的創新能力。據統計,今年前11個月,全國民間投資占社會投資比重為62%,比上年同期提高約2個百分點。
同時,督查中也發現,一些地方政府責任落實不到位,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政策在一些具體的操作環節上仍需進一步深化和細化;有些管理部門在工作中沒有真正將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同等對待;民間投資服務體系有待健全,對民營企業的融資擔保、人員培訓等缺乏足夠的支持。
對于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督查組已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明確整改意見,要求有關地方加強信息平臺建設,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引導民間資本及時了解掌握政府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建設、相關行業動態;以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為重點,落實和完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加大財政資金和政府采購的支持力度,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完善服務體系。對于督查組提出的意見,各地表示將認真進行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