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23日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印發《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規劃提出的2015年能源發展的主要目標包括:實施能源消費強度和消費總量雙控制;適度超前部署能源生產與供應能力建設;優化能源結構;加快建設山西、鄂爾多斯盆地、內蒙古東部地區、西南地區、新疆五大國家綜合能源基地;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全面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實現城鄉各類用電同網同價;推進能源體制機制改革。
關于能源發展的主要任務方面,規劃稱,要加強國內資源勘探開發;推進能源高效清潔轉化;推動能源供應方式變革;加快能源儲運設施建設;實施能源民生工程;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提升能源科技和裝備水平;深化能源國際合作。
規劃提出,完善能源價格機制。一是理順電價機制。加快推進電價改革,逐步形成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制定的價格機制。改進水電、核電及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機制。推進銷售電價分類改革。大力推廣峰谷電價、季節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等電價制度。推進工業用戶按產業政策實行差別化電價和超限額能耗懲罰性電價,實施并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二是深化油氣價格改革。深化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深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系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建立上下游價格合理傳導機制。研究推行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和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價格政策。頁巖氣出廠價格實行市場定價。
規劃提出要強化財政扶持。整合現有政策渠道,完善可再生能源資金支持制度,加大對分布式能源和非常規能源發展的支持力度。支持農村電網改造升級、無電地區電力建設、煤礦安全改造、國家石油儲備基地、能源自主創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減排等領域發展,研究建立健全西藏、新疆等邊疆地區及無電地區能源投入長效機制。
規劃提出要加強金融支持。加強信貸政策和能源產業政策的銜接配合。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為能源投資多元化提供便利。拓寬企業投融資渠道,提高能源企業直接融資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