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環境保護部每年發布的《中國環境狀況公報》來看,2000年以來,我國飲用水主要來源的淡水環境惡化趨勢并未得到根本性扭轉,“全國地表水總體為輕度污染,湖泊(水庫)富營養化問題仍突出。”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6月1日起實施,但這之后,惡性水污染事件并未停歇。
如何才能有效保護好水資源安全?
首先,要保護好地下飲用水源。當前,我國不少城市的自來水已經離不開地下水源的補充,健康飲水直接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健康。作為儲存于地表以下的重要水源,地下水是經歷成千上萬年涵養才形成的,由于其自我更新慢、連接成網等特性,一旦被污染難以徹底恢復至原有狀態,甚至連控制污染范圍也很困難。因此,對污染地下水源的惡行,必須出重拳大力懲治。
其次,要加強對大江大河的保護。長江支流、黃河支流等7大水系支流已治理多年,卻頻出沱江污染、渭河支流污染等事件。這雖可歸咎于肇事單位恣意妄為和監管不力,但這些流域的一些城市急急忙忙上一些存在較大污染可能的工業項目,也帶來了水污染風險。這就要求相關流域的一些城市,摒棄短視行為,處理好發展與環保的關系。
再次,要盡快形成多方監督的聯合治理模式。從國際經驗來看,工業化國家大都曾經歷過飲用水受到污染的困擾,但后來這些國家都較為妥善地處理了污染問題,并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他們的經驗無外乎嚴格的立法、不斷提高污水處理標準、嚴厲處罰違規排污,特別是依靠媒體、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監督。
還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機制,特別是嚴肅懲治機制。從之前發生的水安全事故的處理來看,很多事件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并未受到嚴肅處理,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一方面是相關立法與處理機制的不完善,另一方面是執法受阻屢見不鮮??梢姡顕栏竦乃Y源保護不應停留文件中,必須落實到具體工作和執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