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期間,多位重量級人物聚焦中國產能過剩問題,反思部分由四萬億元經濟刺激政策所造成的產能過剩問題。
3月7日,全國政協委員、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部長李毅中在全國政協記者會上說,“部分產業產能嚴重過剩這恐怕是個不爭的事實,鋼鐵、鋁、水泥、煤化工、平板玻璃、造船,甚至風電設備、光伏電池、多晶硅等行業都是嚴重過剩的。業界有個評論,一般的開工率、利用率75%以下為嚴重過剩,實際上這些行業的開工率都不足75%,特別像多晶硅、光伏電池,光伏電池開工率57%,多晶硅是35%。”
此前一天,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在全國人大記者會上說,目前產能過剩在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焦炭等傳統產業“尤為突出”。對這些行業,國際上一般認為產能利用率在80%至85%是比較合理的,但在中國,這些行業產能利用率目前大體在70%至75%。
“還有,近一個時期以來,光伏、風電設備等新興的產業也出現了產能過剩。”張平稱,光伏產能利用率只有不到60%,風機則不到70%。
對產能過剩問題,有專家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說,造成“中國式”產能過剩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越來越多的企業正在深受地方政府的影響,追求規模最大化以換取更高的行政地位和地方保護,而不是以利益最大化為導向,造成沒有邊界的擴張。如果政府“不換腦筋”,產能過剩的問題解決不了。
“強心針”帶來過剩
對于上述產能過剩的現狀是市場的結果還是政府調控的結果,張平6日沒有正面回答,只表示“各個方面的因素比較復雜”,要繼續深化改革,來從根本上解決現在產能過剩和體制機制方面的一些因素。
另據今視網報道,3月5日下午,李毅中在全國政協經濟界別小組討論會上,回顧了2008年金融危機時一系列刺激政策出臺的過程:“在當時經濟大幅度下滑的情況下,用通俗的話說,這些(應對危機采取的非常規)措施是強心針,否則經濟就有可能崩潰。”他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首先是企業要能夠保住、活下來。
“當然,這些措施也會產生一些負面影響,比如現在大家評論的固定資產投資一年增長30%多,造成地方債務問題,產能過剩問題。還比如說淘汰落后、節能減排力度不夠。”李毅中坦言。
李毅中7日指出,過剩的能力都是落后的需要淘汰的能力,造成這樣的狀況帶來很多的危害,首先是效益不好,市場沒有那么大的容量,靠貸款來建設可能會帶來資金的風險。企業的停產歇業以至于關閉還會造成社會穩定問題,有潛伏的危機。
張平6日的說法是,產能過剩會同時引發行業內的惡性競爭,明知虧損還要生產,這種狀態也導致了一些地方的保護主義,分割了市場。
“現在的落后產能占15%至20%,……我想再經過一段努力,這種狀況可能會緩解,但是目前看來實現這樣的目標難度還是很大。”李毅中7日說。
“中國式”產能過剩
事實上,在金融危機前,產能過剩就已是中國產業發展的“頑疾”。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部長馮飛曾告訴《經濟日報》,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明顯產能過剩大致有四次,其中有兩次非常相似,一次是1998年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那次主要是輕紡產品過剩;二就是現在——經受了一次嚴重的外部沖擊后帶來的程度大、影響深的產能過剩。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市場研究總監魯政委對早報記者表示,與其他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相比,“中國式”的產能過剩有兩個“奇怪”之處:第一,前者的過剩通常是周期性的,即在經濟低谷時表現出來的產能利用率下降,而中國幾乎一直存在著產能過剩的問題;第二,政府治理產能過剩多年,但一些重災行業過剩情況并未好轉。此外,新興產業也迅速過剩。
“問題就是,中國存在著大量深受地方政府影響的企業。”魯政委說,“這些企業的取向不是利益最大化,而是規模最大化,利益最大化的擴張是有邊界的,大到不賺錢它就不擴張了,而規模最大化的企業擴張是沒有邊界的。”
魯政委還指出,所謂深受政府影響的企業不只是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同樣如此。“在光伏行業上,已經非常清楚地看到了這一點,而且搞得越大越安全。它不賺錢做下去還能有好處,好處就是隱含的行政地位會提升,且能夠大而不倒。”
此外,他還提到,國家發改委淘汰落后產能的方式“值得深思”,認為以規模大小來作為產能是否落后的標志,可能是“逼”企業向大規模做,越淘汰過剩產能越多。
他指出,通常企業退出有兩種方式,一是破產,二是轉型。
“破產很不容易,因為一些企業有政府擔保,反正能借到錢,就不用破產了。這么多年,幾乎沒聽說過國內的鋼鐵廠破產,包括光伏,本來民營的企業,地方政府把它國有化之后就破不了產了。”魯政委說,“轉型也很難。當年武鋼養豬引起極大爭議,但我覺得挺好,很顯然,鋼鐵已經沒有前途了。深受政府影響的企業,做這樣的轉型很可能得不到政策的支持,很可能說你不務正業。我們常說‘立足主業’,這同時也意味著給企業的轉型樹立了障礙。”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近日,各省市正在向工信部報送2013年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計劃。此外,國家發改委擬會同工信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等部門完善“組合政策”,突出差別電價、能源消耗總量限制、問責制、新老產能掛鉤等對企業投資和生產的約束作用,以抑制產能過剩及行業盲目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