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3日,電監會辦公廳印發了《光伏發電站并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范(試行)》(辦安全〔2013〕49號)。至此,發電機組(發電站)并網安全性評價工作已形成以《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電監安全〔2007〕45號)為管理標準,以《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條件及評價》(GB/T 28566-2012)、《風力發電場并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范》(辦安全〔2011〕79號)、《小水電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范(試行)》(辦安全〔2013〕8號)和《光伏發電站并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范(試行)》(辦安全〔2013〕49號)為評價標準的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