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獲悉,該廳日前與安徽省工商聯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國土資源領域的實施辦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農村土地整治、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等國土資源領域。
據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凡是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未明令禁止的國土資源投資領域,均向民間資本開放;凡是給予國有及外商投資的政策待遇,民間資本同等享受,不得單獨對民間資本設置附加條件。同時,民間投資項目在用地上與其他所有制投資項目享受同等待遇。
根據規定,安徽省將支持和鼓勵民間投資主體自籌資金或者結合生產建設活動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并合理確定民間資本投資主體投入回報。民間投資補充耕地項目建設,要綜合考慮民間投資項目的建設投入、運營成本和利潤回報,在項目實施合同中明確民間投資主體與政府、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各方的收益分配方式。
在參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方面,安徽省明確規定,民間投資主體自主組建勘查單位、申請勘查資質,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依法及時審批。全面開放礦業權市場,支持不同所有制投資者之間探礦權采礦權依法有序流轉,依法保障民間資本優先取得其探礦權范圍內礦產資源的采礦權。
此外,安徽省還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民間資本投資主體可通過招標掛牌等方式參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工作,并按合同約定獲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