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獲國務院批復轉發。工作重點圈定為:深入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推進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等領域改革,積極推動民生保障、城鎮化和統籌城鄉相關領域。
在涉及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領域,《意見》指出,財稅體制改革將合理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和稅率,將部分嚴重污染環境、過度消耗資源的產品等納入征稅范圍;將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擴大到煤炭等應稅品目,清理煤炭開采和銷售中的相關收費基金;開展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金融體制改革將推進煤炭、鐵礦石、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貨和國債期貨市場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將抓緊清理有礙公平競爭的政策法規,推動民間資本有效進入金融、能源、鐵路、電信等領域,按照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原則,制定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將推進電價改革,簡化銷售電價分類,擴大工商業用電同價實施范圍,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和水電、核電上網價格形成機制;推進全國煤炭交易市場體系建設;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在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綜合考慮資源節約利用和環境保護等因素,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等階梯價格制度。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將建立健全最嚴格的環境保護監管制度和規范科學的生態補償制度;建立區域間環境治理聯動和合作機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制定加強大氣、水、農村(土壤)污染防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深入推進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研究建立全國排污權、碳排放交易市場,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制定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研究制定生態補償條例;積極穩妥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資體制等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改革,調研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同時,《意見》還對已經部署并正在推進的各項改革提出要求,有關部門要按職能分工,切實抓好落實,力求年內取得新的進展。
《意見》要求,要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處理好加強頂層設計與尊重群眾首創精神的關系,處理好增量改革與存量優化的關系,處理好改革創新與依法行政的關系,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確保改革順利有效推進。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改革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完成各項改革任務,確保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