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階梯價格制度,體現公平和合理,對于第三階梯內的“奢侈型”消費,可繼續提高價格
信息不對稱,讓消費者對價改產生疑慮,價格信息須“及時”、“靈敏”、“廣泛”、“準確”
只有市場一只手是不行的,完全放開可能形成價格操控,目前政府定價機制是在保護消費者
6月21日,根據“十個工作日調整一次”的成品油定價新機制,國內油價又迎來了一次新的調整。今年以來,我國成品油先后進行了6次調整。每一次調價都成為關注的熱點。油價、氣價、電價、水價,能源資源價格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牽動著消費者的心。不失時機地深化資源性商品價格改革,是今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多年來經濟體制改革追求的目標。資源性商品價格為什么必須進行?怎么改才能真正贏得“掌聲”?
為何“非改不可”?
“能源價格改革是一個老問題,從“十五”時期開始就提出來,每年都是經濟體制改革關注的一個焦點話題。因為這是一個影響經濟運轉,影響整個國家經濟全局的大問題。”中國石油大學中國油氣產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
董秀成進一步分析說,由于能源價格體系長期未理順帶來了一系列后果,較低的能源價格不利于經濟結構調整,不能通過價格機制產生節能減排的正向激勵作用,油、氣、水等稀缺的不可再生資源得不到有效利用,企業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缺乏內在動力。
中國工程院原副院長杜祥琬院士列舉的一串數字很能說明問題:“十五”以來我國能源消費總量過快增長,十年增長2.2倍,對資源環境帶來巨大壓力。我國GDP目前占世界生產總值不到10%,但能源消耗已達20%,能源排放的污染氣體居世界之首,溫室氣體占世界總量的25%。單位GDP的能耗、污染排放和碳排放都過高。我國煤炭的年產量已達30億噸,其中只有不到一半符合科學產能的要求,多半產能達不到安全生產和保護環境、生態的國際標準。“中國經濟已走到了一個必須轉型發展的關鍵期。”杜祥琬說。
在2013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指出,要抓住當前物價水平總體穩定的有利時機,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
“為什么能源價格改革強調多年,卻進展緩慢,始終沒有完全到位?其根本原因在于所有能源資源都與民生密切相關,由于歷史原因,我國一直實行能源資源的低價政策,一旦改革就可能面臨價格上漲,面臨阻力。能源價格改革是一個難題。但再難,也必須要推進。”董秀成說。
是不是“一改就漲”?
近期關于天然氣漲價的消息沸沸揚揚,長春、邯鄲、蘇州……不斷有城市卷入氣價上漲或即將上漲的消息中;而相關部委對于大幅漲價傳聞否認的態度更讓市場猜測撲朔迷離。究竟天然氣價格走向如何?
董秀成說:“一般來說,民用天然氣價格相當于汽油價格的30%,柴油價格的40%,但目前我國的天然氣價格較低,和國外進口天然氣相比,國內價格更低,比如中亞進口的管道氣到新疆邊境的價格為2元/立方米,而輸送到上海,一個立方米就要虧七八毛錢。天然氣漲價預期的大背景是國家加快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戰略規劃。改革主要是為了建立科學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目前在廣東、廣西已經進行試點,下一步在試點基礎上推進已經勢在必行。”
我國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正在不斷加速,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目標是“條件一到,即行調整”,以往困擾各方的“漲快跌慢、易漲難落”的不對稱調整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與成品油一樣,天然氣價改的核心問題同樣是市場化。
董秀成認為,去年以來,我國的能源價格改革成果明顯,油、電、煤等定價都在向市場化邁進,但水、電、油、氣價格變動牽動民心。改革意味著利益的重新分配,資源性產品涉及面廣,處于整個國民產業鏈的上游,每逢改革都免不了會形成推動價格全面上漲的合力,短期的“陣痛”不可避免。漲價不是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初衷,“逢改必漲”也不是價格改革的普遍規律,改革的最終目的是建立一個有利于科學發展的價格體制機制,為當代人也為子孫后代謀福利。如何在保民生與市場化之間尋找平衡點,成為改革進一步推進的關鍵。
董秀成建議,為減少價格改革對居民生活的影響,對居民生活用電、用氣、用水、用熱,要區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逐步建立兼顧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求和資源要素節約利用的階梯價格制度,基本生活需求價格保持相對穩定,非基本生活需求價格更多反映市場供求。
資源類產品的階梯式定價模式,既使得絕大部分居民使用成本不會上升,同時又有助于抑制過度消費,形成節能減排。因此,除電價之外,多個城市也在探索階梯水價、階梯氣價改革。
董秀成認為,階梯式定價機制改革可更加體現公平和合理性,對低收入群體進行適當補貼,而對于第三階梯內的“奢侈型”消費,則可以繼續提高價格以達到促進節能的效果。
要怎樣“贏得掌聲”?
“我國能源價格改革的總體方針就是要反映合理的能源供求關系,同時通過能源價格的合理回歸促進全社會進一步節約能源,降低能耗。”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研究員王小廣說。
王小廣認為,目前我國工業品總體上產能過剩,農產品價格相對穩定,今年物價預計上漲空間不大,總體運行趨于平穩。
“當前正是加快推進能源價格改革、促進能源結構調整的良機,應當抓緊時間加以推進,使我國霧霾等環境治理工作盡快見到成效。”王小廣說。
董秀成說,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的著眼點,一方面是理順價格形成機制,與市場接軌,利用價格杠桿抑制資源能源過度消耗;但另一方面,資源類產品也是民生之本,改革決不能忽略保民生這一根本。
在專家看來,資源品價格改革勢在必行,但保民生與市場化之間要尋找平衡點,讓民眾享受改革的紅利而非一味為改革埋單。改革推進的步伐也需要兼顧民生和產業的承受能力,不能一蹴而就,追求一步到位。
“人們往往有一個誤解,覺得只要放開政府管制,完全市場化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其實,在缺乏完全市場競爭的條件下,只有市場一只手是不行的。比如成品油市場,如果完全放開,三大石油公司具有足夠的體量和足夠大的市場份額,完全可以形成價格操控。實際上,目前政府的定價機制是在保護消費者。”董秀成告訴記者,理想的能源定價機制應該有漲有落,隨時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需關系,是有利于整個社會科學發展的機制。但這個機制建立的前提是,整個產業鏈各個環節必須充分競爭,這是未來我國努力的方向。
目前,國外對天然氣、成品油等資源類公共產品定價通常也有控制。以天然氣為例,韓國天然氣基本依靠進口,其價格也會隨著成本變化而不斷調整,但對居民用氣漲價會有控制。在成品油價格方面,韓國雖然實行企業定價,但政府會通過設立部分國有加油站對市場價格形成一定的引導。
對老百姓而言,可能還不僅僅是在乎價格漲了幾毛、降了幾毛,而是想知道自己掏的錢是不是冤枉、是否合情合理。
董秀成告訴記者,客觀地說,我國成品油的調整是嚴格按照公布的價格形成機制進行的,在能源價格機制的形成過程中,也是廣泛征求各方利益主體的意見而不斷完善的。但信息不對稱,最容易讓消費者對資源性價改產生焦慮。價格在向社會傳遞正確的資源導向信號時,也必須傳達“及時”“靈敏”“廣泛”“準確”的信息。信息不對稱,容易讓消費者對資源品價改產生疑慮。
我國臺灣地區成品油價格采取每周一調的模式,在調整價格的同時,明確公布油價定價公式、參考油價及匯率的變動數據,機制透明,數據明晰,該漲該跌一目了然。這是應該學習借鑒的。
面對消費者普遍存在的“成本不公開、定價不透明,經營企業會不會憑借壟斷地位獲取暴利”的疑慮,專家認為,資源品價格改革必須走在陽光下,才能消除百姓心頭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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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
1998年6月3日,原國家計委出臺《原油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2000年6月份起,國內成品油價開始參考國際市場價格變化相應調整。2013年3月,國家發改委公布完善后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將成品油調價周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取消掛靠國際市場油種平均價格波動4%的調價幅度限制,適當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靠的國際市場原油品種。
電價機制改革
2011年11月,發改委推出居民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居民用電被分為基本需求用電、正常合理用電和較高生活質量用電三檔。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8成居民用電量確定,價格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按照覆蓋95%居民家庭用電確定,提價幅度不低于每度電5分錢;第三檔為超出第二檔的電量,電價提價標準為每度電0.3元左右。2013年5月,國家發改委將現有的現行居民生活、商業、大工業、農業生產用電價格等八類歸并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等三個用電類別,每個類別再按用電負荷進行分檔。
煤炭價格改革
2002年起,國家停止發布電煤政府指導價格,但在每年的煤炭訂貨會上仍會發布一個參考性的協調價格。2005年,政府正式宣布不再對電煤價格調控。2009年,發改委決定終止了一年一度的煤炭訂貨會,取而代之為網絡匯總。2012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