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昨日報道稱,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日前表示,將于2014年底或者2015年初推行GDP(國內生產總值)新核算體系,新的核算體系將在研發支出、住房服務、央行產出和勞動報酬、財產性收入等五方面做出統計變革。
許憲春是11月16日在第十三屆中國經濟年會上做出這一表示的。許憲春介紹稱,這一核算體系改革目前處于試驗階段,是按照《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02年)》做出的修訂。
對于研究與開發支出的處理方法進行修訂,許憲春解釋,“把給所有者帶來經濟利益的研發支出作為固定資本形成處理,不給所有者帶來經濟利益研發支出仍然作為中間投入處理,比如基礎性的,比如文史研究,至少在暫時不給所有者帶來利益,就不能作為固定資產形成處理。”
許憲春認為,這種做法產生的影響有二:一是GDP總量增多。研發支出行業中間投入會減少,增加值變大,生產法和收入法統計的GDP總量會增多,“美國在這方面修訂使得它的GDP增大了2.5個百分點”。另外,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增加,支出法計算的GDP總量也有所增加。二是GDP行業和需求結構會變革。因為各行業研發支出占增加值比例不同,會出現投資匯率上升,消費率和凈出口率下降的狀況。
對城鎮居民自有住房服務價值核算法進行修訂方面,許憲春表示,中國有必要采用目前國際上廣泛使用市場租金法測算。
據悉,對于住房服務現在主要有兩種統計方法,一是市場租金法,指對同一類型、大小、質量,地理位置類似的住房、租房價格進行計算,主要用于規范市場;二是成本法,按住房服務成本計算,一般包括自有住房維護修理用,物業管理費和固定資產折舊,適用于不規范的住房市場。中國目前普遍采用虛擬成本法,結合了市場租金法和成本法。
修訂中央銀行產出的計算方法上,將把中央銀行金融服務分三類,第一類貨幣政策服務,屬于非市場服務,按成本計算產出;第二類金融中介服務,屬于市場服務,分直接收費和間接收費兩部分,間接收費按參考利率法計算;第三類金融監管服務,根據收費是否可充分彌補成本來決定。
“這種做法能更加客觀和完整反映中央銀行從事的金融服務活動,避免了中央銀行產出出現異常,甚至出現負數的情況。”許憲春認為。
修訂還包括將雇員股票期權計入勞動者報酬,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入計入財產收入等。
許憲春解釋說,股票期權納入報酬,是因為作為激勵員工的重要方式之一,雇員股票期權制度正在被我國越來越多企業所接受和實施,目前已有18.6%的上市公司提交了股權激勵計劃。而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入計入財產收入,也是因為目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增多,流轉收入已成為農民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其納入財產收入,能提高農民財產性收入占農民收入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