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經濟體制改革“牛鼻子” 促進其他領域深層次矛盾化解
——發展改革委主任徐紹史解讀《決定》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到2020年,要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如何理解這些新的論斷?發展改革委在這方面將有什么考慮和安排?記者19日就此采訪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
問:怎么理解“決定性成果”“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答:《決定》強調,到2020年,要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我們理解,所謂“決定性成果”和“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主要是指:《決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務基本完成,要求突破的關鍵性、核心性制度障礙基本破除,要求建立的全局性、根本性、長遠性、基礎性的制度基本建立,已經建立的更加科學規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完善、成熟,更具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經濟體制改革方面要取得的成果,集中在七個方面: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更加鞏固,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明顯增強,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充分激發,混合所有制經濟積極發展。
——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系基本形成。
——宏觀調控更加科學,政府治理更加有效。
——現代財政制度基本建立。
——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基本形成。
——開放型經濟體制更加完善。
同時,按照全會要求,在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方面,也將取得決定性成果。
問:《決定》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您如何理解這些新的論斷?
答:《決定》明確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要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我理解,這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我國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仍然是社會主要矛盾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這“三個沒有變”,決定了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經濟建設仍是全黨的中心工作。
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不少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改革任重道遠。
三是經濟體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起著“牛鼻子”的作用。經濟體制改革對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的影響和傳導作用,重大經濟體制改革的進度決定著其他方面很多體制改革的進度。抓住經濟體制改革這個“牛鼻子”,可以促進其他領域深層次矛盾的化解,促進其他領域改革的協同深化。
問:《決定》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您如何理解這一論斷?
答:《決定》明確指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把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從“基礎性”改為“決定性”,雖然只是兩個字的差別,但這是《決定》的最大亮點和重大理論創新,是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也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以及引領其他領域改革的基本方針,與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一樣,將對我國的發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理解:
一是市場作用不僅是“量”的加強,更是“質”的提升。理論和實踐都證明,市場配置資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經濟。強調市場要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實際上是進一步強化了市場的作用,進一步提高了市場發揮作用的分量。
二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發揮市場作用,也要發揮政府作用,把基礎性作用改為決定性作用,絕不是否定或弱化政府作用,而是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政府職能還一定程度上存在著越位、缺位和錯位的問題。針對這種情況,《決定》明確,政府要在大幅度減少對資源直接配置的同時,切實履行保持宏觀經濟穩定的職責和作用,做到“三個加強”,也就是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定和實施,加強市場活動監管,加強各類公共服務提供。
三是“兩個作用”有機統一、缺一不可。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各有千秋,但不是對立的關系,應該優勢互補、相輔相成。一方面,要從更大的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另一方面,政府也要發揮好“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彌補市場失靈。
問:發展改革委在這方面將有什么考慮和安排?
答:《決定》就推進經濟體制改革提出了多項重大任務。作為宏觀調控和經濟綜合部門,我們將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各項配套改革。重點推進行政審批、投資體制、宏觀調控、價格改革等方面的改革。
首先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國務院有關部門今年已取消和下放334項行政審批事項,其中,我委取消和下放了44項。下一步,我委將根據形勢發展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總的考慮是:堅持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對于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企業能自主決定、行業組織能自律管理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讓市場優勝劣汰,由企業自負盈虧;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對于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項,堅決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
第二是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我委已完成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的修訂工作,按計劃2015年還將再次修訂。同時,正在抓緊修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管理辦法和備案制指導意見,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
下一步,重點抓好兩方面工作,在面上推進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激活民間投資的活力。
第三是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我們將進一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減少政府定價項目,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將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同時加快健全科學合理的價格調控體系和公開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
概括起來,就是“減”、“建”、“保”。“減”就是,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堅決交給市場;暫時不具備放開條件的,要建立健全全面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建”就是,建立有利于促進節能環保、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差別化價格政策體系,更好地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保”就是,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原則,完善居民生活階梯價格制度。
第四是健全宏觀調控體系。這是涉及我委的重點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