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提高國企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30%。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今日做客中新網《新聞大家談》時指出,國企紅利上繳比例的分類應該進一步細化,中石油、中石化等涉及國家經濟安全、能源壟斷性企業的上繳幅度應該上升。
11月15日,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簡稱《決定》)正式發布。《決定》指出,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資料顯示,目前國企收益的上繳比例情況為:根據行業性質不同,一般競爭類央企的紅利上繳比例是10%,資源類央企上繳比例是15%,軍工科研類央企是5%。上繳比例最高的是中國煙草總公司,為20%。
李錦指出,下一步國企紅利上繳比例的分類應該進一步細化。對公益性的國企應該不交,或者一部分少交,像公共交通,城市的公共水利、電、醫療,其實完全公益性可以不交或少交。
李錦還指出,一些涉及國家經濟安全、能源壟斷性的行業上繳幅度要上升,比如中石油、中石化。不同的產業鏈條存在不同的功能,下一步應該要調整。
《決定》提出“2020年國企上繳公共財政比例提到30%。”,對此,李錦指出,“要將來每年要保持2%的增長速度,才能提升到到30%。”他表示,應該在2014年下一個年度調整馬上就會體現出來,每年2%幅度不小,因為國有企業本身還要發展,還是社會主義的基礎,比例一下子調整太快了不行,應該是細分類。
李錦表示:“逐步推行、逐步增加是一個發展的過程,總體方向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