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用1至2年時間基本形成以大型企業為主導的稀土行業格局,時隔近三年之后,稀土大集團的整合方案正在隨著主要稀土企業的成熟而漸漸露出曙光。
根據媒體披露,稀土大集團方案將形成“1+5”的格局,但涉及的主要稀土企業在對記者的答復中表示,目前還未得到確切的整合方案消息。但無論如何,這些稀土企業整合的步伐正在加快,爭奪戰也愈演愈烈。
傳出“1+5”方案
事實上,對稀土大集團整合方案的預測頻頻見諸報端。
香港萬得通訊社2013年12月10日報道,稀土大集團整合推進結果將于2013年年底出爐,按國務院要求,工信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組建稀土大集團方案,并將以現有涉及稀土業務的重點企業為主體。不過在剛剛過去的2013年這并未成為現實。
而2014年1月3日《經濟參考報》則披露,由工信部牽頭制訂的稀土大集團方案,已經獲得國務院批復同意,按照方案內容形成“1+5”的格局,即由包鋼稀土組建成立的北方稀土集團,并由五礦和中鋁兩大央企,以及贛州稀土、廣晟有色、廈門鎢業三家地方稀土集團組成其余五大集團。
上述六家稀土企業在對記者的答復中均表示,目前還未得到確切的整合方案消息。但相關公開信息顯示,其對稀土整合的步伐正在加快。更有企業表示,“將爭取盡快完成稀土集團的成立。”
包鋼稀土高科技有限公司副總張日輝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包鋼稀土控股股東包鋼(集團)公司已經在2013年12月31日,與內蒙古自治區內9家稀土上游企業及股東分別簽署了《整合重組協議》。包鋼集團按照稀土專營權及相關專營政策,將9家公司納入到內蒙古自治區稀土專營體系之內,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條件后,將其注入包鋼稀土,成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對于北方稀土集團整合,張日輝表示,“包鋼稀土肯定是組建北方稀土集團的核心企業,并會發揮主要作用。”
張日輝強調,9家稀土上游公司進入包鋼稀土專營序列后,將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制定的由包鋼(集團)公司進行稀土專營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指令性計劃進行生產經營。
同時他還表示,9家公司在規范運作、財務管理、環保達標等方面全面達到上市公司要求尚需具備一定條件,目前包鋼稀土正在幫助提升其規范化管理程度,幫助9家公司盡快實現環保達標并規范化運作,最終成為包鋼稀土控股的企業。
此外,包鋼稀土還在江西贛州擁有國貿公司贛州分公司,并對江西全南晶環包鋼稀土有限公司、江西包鋼新利稀土有限公司以及贛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別持有49%、48%和9.25%的股份。
業內人士預計,一旦內蒙古自治區內的9家稀土上游企業進入上市公司成為包鋼稀土控股企業,北方稀土集團也將隨之成立,這也是包鋼稀土加快整合步伐的原因之一。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包鋼集團還將旗下稀土資源置入上市公司包鋼股份之中。
同樣在2013年12月31日,包鋼股份公告稱將擬定增募集資金298億元,用于收購大股東(包鋼集團)三項資產以及補充流動資金。其中收購包鋼集團尾礦庫資產是最大的看點。該項資產預估值約273億元。公告顯示,將主要收購集團選礦相關資產、集團白云鄂博礦資源綜合利用工程項目選鐵相關資產以及集團尾礦庫資產,其中白云鄂博礦區稀土資源儲量占比我國90%,全球40%,居世界第一位。
央企與地方爭奪戰
除了包鋼稀土外,其余幾家主要稀土企業也在加緊準備,以盡快完成稀土大集團的整合。值得注意的是,將很有可能出現央企與地方稀土集團共同構成稀土大集團的格局。
公開報道稱,五礦稀土與中國鋁業公司下的板塊公司中國稀有稀土有限公司將共同邁步進入稀土大集團行列。不過對于報道中提到的中鋁稀土(江蘇)有限公司,中國稀有稀土有限公司內部人士表示,“中鋁稀土(江蘇)有限公司是子公司,成為稀土大集團不太可能。”
而卓創資訊稀土行業分析師邊彬彬也表示,江蘇稀土并不是全國稀土資源的重點,從這一點上也無法說通上述公司成為六大稀土集團的緣由。
資料顯示,中國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旗下共擁有5家子公司,其中中鋁廣西有色稀土開發有限公司、中鋁清遠稀土有限公司以及中鋁稀土(江蘇)有限公司為稀土公司。
此外,近日焦作萬方也與中國鋁業公司擬簽署《增資擴股協議》,將向中國稀有稀土有限公司現金增資3.89億元,實現參股中國稀有稀土20%股權。業內認為,中鋁稀土板塊公司轄江蘇、廣西等地稀土資源,并且已經對稀土整合籌劃多年,勢必力爭成為六大稀土集團之一。
此外,五礦稀土目前已掌握14000噸每年的稀土冶煉分離產能,為南方最大,也具備成為六大稀土集團的實力。據了解,五礦稀土主要在江西、湖南布局,是國內最大的南方中重稀土分離加工企業之一。
而在兩家央企之外,贛州稀土、廣晟有色、廈門鎢業則分別是江西、廣東以及福建區域的主要稀土企業。其中,在經過兩年籌劃后,贛州稀土也在近日完成借殼上市,業內分析認為,這與稀土集團方案即將出爐不無關系。
邊彬彬認為,稀土行業大集團化是一種大勢所趨,大集團化有助于行業向規范化發展,更便于國家的統一管理,方便政策干預;此外集團化可以一定程度上減輕市場的無序化惡性競爭,利于保護稀土價格,而大集團將會獲得相應的政策傾斜。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當前主要稀土企業都是按照國家指令計劃進行生產,經營受國家政策影響較大,應該做風險因素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