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1月6日在京表示,2014年價格改革工作將以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為核心,加強和完善價格調控。同時,將以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為重點,全面深化價格改革。他還指出,民生領域價格改革應遵循“保基本、促公平”的原則,合理區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完善居民生活用電、用氣、用水等方面的階梯價格制度。
徐紹史在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指出,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加強和完善價格調控的關鍵是要把握好價格調控的方向、力度和節奏。
對于如何做好全面深化價格改革工作,徐紹史表示,重點要做好“放、建、保”三個方面。“放”即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堅決交給市場;暫時不具備放開條件的,要遵循價值規律,建立健全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應的價格動態機制。“建”即建立有利于促進節能環保,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差別化政策體系,更好地發揮價格槓桿的作用。“保”則是保基本、促公平。他強調,涉及到民生的價格改革都應遵照此項原則。
他還要求各地價格部門進一步健全價格服務體系,繼續完善價格聽證制度,提高政府定價科學性和透明度,大力健全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夠鉤的聯動機制;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堅定不移地推進反價格壟斷工作,加快完善價格監管體系,進一步強化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和群眾的價格權益。
理順價格關系反映供求
徐紹史進一步強調,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要使市場發揮決定性的作用,就必須進一步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深化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
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起草組成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張卓元對大公報記者表示,以資源性產品為此番價改重點,涉及市場的資源配置問題。理順價格關系,理順市場化價格改革,有利于價格信號準確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的稀缺程度,以及環境生態的修復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