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7天,備受關注的信托業“頭號重案”大限將至。
2014年1月31日,是中誠信托旗下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計劃(以下簡稱“金開1號”)到期的日子。30多億融資規模,融資方卻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刑拘。而各方互相推諉,銀信博弈,讓投資人越發焦慮,是否能如期兌付成了本案最大的焦點。
1月22日上午,有知情人士獨家向時代周報記者同時透露,“山西省政府可能會出面兜底50%,剩下的部分各打五十大板,就是中誠信托和工行各兌付25%。”但最終結果是不是這樣還要到下周才能見分曉。
工行獲益超中誠20倍
對于山西省政府會參與剛性兌付的說法,時代周報記者就此事求證工商銀行新聞處,但其表示,“我不知道這個事情,不了解。”記者進一步追問最終處理方式,工行人士稱,“這個你問中誠信托吧,他們是管理人,他們了解。”之后記者致電中誠信托相關部門,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不過,多位業內人士表示,政府兜底的處理方式應該會是“終極版本”。一位信托從業人士表示,“前幾天開會的時候就聽說了,地方政府、工行、中誠會按2:1:1的比例出資。”上海一位信托公司副總也表示,“會有限兜底,銀行和信托各賠付一部分,完全打破剛性兌付的可能性很小。”
此前,雙方博弈戰如火如荼,互不相讓。中國工商銀行曾表示,不存在“中誠誠至金開1號項目”將由“工行承擔主要責任”這種情況。中誠信托也正式向其投資者承認,“誠至金開1號”信托計劃高達30億的信托財產或無法按期變現,不排除通過訴訟方式向相關主體主張權利,以最大限度維護受益人的利益。
“不承擔主要責任不是說沒責任,雖然工行是代銷方,它來兜底的話在法律上沒有依據,但工行在這個項目上獲益更多。”上述信托副總稱。中信建投證券研究報告顯示,“金開1號”由工商銀行私人銀行部發行,投資者共計700余人,工行手續費4%,中誠信托通道費為2‰。也就是說,工行獲益是中誠的20倍。
“銀行4%的手續費在信托產品中是很少見的,如果收益少的一方承擔更多責任是不合理的,風險和收益應該對等。”上述信托副總進一步稱。
嘉實董事長曾涉案其中?
公開資料顯示,中誠信托于2010年推出“2010年中誠●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計劃”,截至2011年3月,兩期信托共募集資金30.3億元,主要用于“對山西振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進行股權投資,由振富能源公司將股權投資款用于煤礦收購價款、技改投入、洗煤廠建設、資源價款及受托人認可的其他支出。”但是,在2012年5月11日,振富集團副董事長王平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在立案當天即被刑拘。
“金開1號”項目設計本身存在重大瑕疵:一是項目設立初期振富集團凈資產僅僅11個億,而僅中誠信托卻為其提供了30億元的融資,融資杠桿過高;二是該項目優先級與劣后級資金比率不合理,達到100:1,產品的保障設計不到位;三是對于融資中提及的五處礦產產權及其或有債務沒有發揮應有的盡調職責。
而這樣有明顯漏洞的項目何以得到工商銀行和中誠信托兩位“業界大佬”青睞?有知情人士透露,當時中誠信托內部第一次上會時否掉了這個項目,但因為一位副總強推才得以通過,該副總在信托計劃成立后不久便已離職,后曾被監管部門要求一同“配合了解相關事宜”。
據了解,這位中誠信托副總即現在的嘉實基金董事長安奎。其于2011年8月5日起在嘉實基金走馬上任。嘉實基金方面表示,“安總確實是從中誠信托來的,但這個項目不是我們公司的,詳情我不清楚。”
而對于強推已否項目的原因,是否有不為人知的原因?一位不愿具名的資深信托人士表示,“這么說不公平,這其中是不是有貓膩我不知道,但銀行沒那么蠢的,項目肯定是做過評估的,只是此一時彼一時,煤炭融資當時沒有那么差,誰會想到煤炭的行情會變成現在這樣?誰又能打包票以后情形不會逆轉?”
上述人士進一步解釋,“實際上,煤炭信托很多是幫人融資收購一些國退民進時期給了民間的煤礦,后來不是搞了強制民間煤礦被并購嗎?當時是超低價格勒令強制民營煤礦被國營或者他們指定的煤礦公司并購,于是產生很大的融資需求。”
2012年3月22日,由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組織編制的《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明確規定:在煤炭結構調整方面,中國將通過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整頓關閉小煤礦,淘汰落后產能;在生產開發布局方面,全國煤炭開發總體布局是控制東部、穩定中部、發展西部,再接下來的煤礦企業兼并重組中,必然需要大量資金,同時小煤礦愈加難以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
“當時看這些項目都是資質很好的項目,是不會虧的。其實這類信托前幾年已經在做了,當時還被定性為風險低于房地產信托的。很多銀行都推過這類信托的,光大銀行就有,15%年化 1.5年。”上述人士認為,“這次風險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周期太長,期限短點會好很多,因為長期的行情誰也說不準,風險就會增大。信托產品的周期通常為一到兩年,像‘金開1號’這樣三年期的并不多。”
“市場需要一位壯士”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業內人士提及剛性兌付應該被打破,認為其背離了“風險與收益相匹配,高收益隱含高風險”這一資本市場永恒的規律,創造了一個“零風險、高收益”的神話。
“市場需要這么一位壯士。”中信建投證券黃文濤認為,信托行業這輪快速發展以來一直存在剛性兌付的潛規則,這是壓制行業估值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一旦剛性兌付緊箍咒被打破,信托行業發展將具備更為寬松的環境。從這個邏輯看,市場期待這么一個爆破點。
“金開1號”事件也受到多家外資研究機構關注。美銀美林指出,考慮到歐美此前的經驗,第一個潛在的信托違約將會至關重要。如果此款信托產品最終違約,將是測試金融系統的首例違約事件。市場參與者普遍認為,一旦發生第一例信托違約,將會引發回購利率上升。
巴克萊認為,信托產品的違約可能在中國金融部門和金融機構的名譽上觸發一些短期的負面影響,然而,這對金融系統的長期健康發展是積極的,因為違約可以降低金融機構對投資產品隱含擔保的一步。銀行可以把它們的金融負債轉移回投資者身上。此外,增加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的風險意識,可以更多地以風險為導向修正對投資產品的定價。
高華證券研究報告指出,政府允許該信托違約,可以收回多少資金取決于法律流程,市場將更加注重對于高風險信托的審查,加劇實力較弱的信托貸款借款人所面臨的流動性問題。但是從長期來看,這種做法可以讓投資者認識到信托產品并非“零風險”,從而有助于解決在“隱性擔保”之下所面臨的道德風險,進而改善中國金融系統的基本面。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打破剛性兌付的風險極大。光大證券分析師徐高指出,目前有些決策者認為應該主動引發信用事件,從而重塑市場紀律。這一說法看似有理,其實卻是危險的、甚至是災難性的。就像“金開1號”一樣,誰能有把握將其與其他信托計劃作出清楚的劃分,讓市場相信即使它違約了,也只是個案,而不影響其他信托計劃的剛性兌付?
徐高認為,中國目前如果有金融風險,一定不是局部性的,而是系統性。在這種情況下,決策者的誤操作就成為最大風險所在。如果決策者放任信用事件的發生——比如放任“金開1號”違約——那就是對撐起影子銀行體系的潛在信念的系統性摧毀,必然導致金融風險的集中爆發,親手引發中國版的次貸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