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分解落實《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2014年淘汰落后產能任務,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部署,經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部際協調小組第五次會議審議確定,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部向各地下達了2014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任務。
具體為:煉鐵1900萬噸、煉鋼2870萬噸、焦炭1200萬噸、鐵合金234.3萬噸、電石170萬噸、電解鋁42萬噸、銅(含再生銅)冶煉51.2萬噸、鉛(含再生鉛)冶煉11.5萬噸、水泥(熟料及磨機)5050萬噸、平板玻璃3500萬重量箱、造紙265萬噸、制革360萬標張、印染10.84億米、化纖3萬噸、鉛蓄電池(極板及組裝)2360萬千伏安時、稀土(氧化物)10.24萬噸。
與《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目標相比,鋼鐵行業淘汰任務超170萬噸,水泥行業超850萬噸。其他行業任務量與去年相比也有較大幅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