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只是初見,許昆林看起來更像鄰家的熱心大哥。
49歲的他,有著多數南方人的細膩皮膚,若非白發染黑,共事者難免錯愕他天生一張娃娃臉。
他是掛帥打響中國式的反壟斷戰役的干將,率領著他所轄的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的團隊聯手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共同查處了涉及339家企業的價格壟斷案件。
今年11月21日,他因履新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而再度引發矚目。至此,他成為中國兼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司長和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的第一人。
多位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的發改委官員及有關人士預測,許昆林之任命,或為發改委價格司、價監司兩套馬車合并的前奏。
許昆林反壟斷成績單
其實價格司的工作對許昆林來說并不陌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公示的許昆林的簡歷顯示,許昆林1988年從杭州商學院商業企業管理系計劃統計專業畢業后,就開始在價格司的前身國家物價局工作,并且從1990年11月開始他就已經成為原國家物價局收費管理司的業務骨干,并擔任行政事業收費處副處長一職。
從1993年4月開始,許昆林歷任國家計委價格管理司收費管理處副處長、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價格司副司長、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等多職,工作范疇幾乎全是圍著價格司及其主要工作內容打轉的。
許昆林直到2008年才被調入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主抓反壟斷工作。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得中央機制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許可正式更名為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是在2011年7月的事。
據說當初改名還是許昆林積極爭取來的,從2008年調入價監司那天開始起,他堅持觀點,“建立獨立的、有權威的反壟斷機構是大的趨勢。因為,國際上反壟斷機構多數是一家。”
而此前中國的反壟斷職能,其實是分立在國家發改委、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商務部三個部門的三個司局單位的。
“靠分散在三個部門的三個司局級單位,能實現‘經濟憲法’的作用嗎?”。許昆林因此堅持認為,《反壟斷法》相當于經濟領域里的憲法,相當神圣。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副組長、對外經貿大學教授黃勇也非常認可許昆林的這種說法,未來建立統一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很有必要。因為反壟斷工作一直存在著種種不得力的情況。
于是在黃勇和王曉曄、王志樂等專家的一致認可與共同推動下,中編辦終于在三年后同意了許昆林的設想。
從業績上來看,許昆林是不負重望的。
截至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查處的價格壟斷案件,共涉及單位339家的實戰業績向人們展示了許昆林的實干與實力。
據許昆林介紹,在這先后被查處的339家企業中,2008—2012年查處的案件涉及單位131家,只有1起案件涉及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6家境外企業。2013—2014年,查處案件涉及單位208家,其中行業協會和內資企業180家;行政機關1家;外資企業和境外企業27家。
這其中還包括三星、茅臺、五糧液、奧迪、克萊斯勒、高通、聯通、電信以及六大奶粉企業等。
不過許昆林的身邊也不全都是贊譽聲。
能干實干是許昆林的標簽之一。但也有一位反壟斷專家曾當面批評他,“你太過急躁了。”
但是這位專家事后還是當著時代周報記者的面對許昆林表示理解,“知道他想為中國的反壟斷執法做點貢獻。”但這始終都擋不過眾多專家對許昆林的中肯評價,“有魄力。”“的確做成了不少實事。”
“許氏”價格工作思路
從其官方網站的內容更新情況上,時代周報記者發現,自許昆林11月21日上任以來,發改委價格司的官網在12月份密集地掛出疏導電價矛盾和實現地區煤電價格聯動等方面的多個發改委早于2004年和2005年就出臺的有關電價方面的舊文件。而在此前價格司被帶走5人后,許昆林未正式上任前的真空期里,價格司唯一的工作動態就是在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
據發改委文件《關于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通知》顯示,深圳電改后將現行電網企業依靠買電、賣電獲取購銷差價收入的盈利模式,改為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即政府以電網有效資產為基礎,核定準許成本和準許收益,固定電網的總收入,并公布獨立的輸配電價。同時,明確了輸配電準許成本核定辦法,建立對電網企業的成本約束和激勵機制。
據發改委內部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這一電價改革的目的是避免電力企業和電力用戶間的電網企業繼續通過低買高賣獲得暴利。
但是,近期以來也由許昆林主持的價監司的工作,尤其是反壟斷的熱情依舊高漲。
最大限度地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是許昆林出任價格司長以來一再強調的,他說:“今后價格工作將牢固樹立市場觀念、法治觀念和群眾觀念,加快推進價格改革、最大限度地縮小政府定價范圍,充分發揮市場決定作用;最大力度地改革和完善定價機制規則、減少政府直接制定價格水平;最大程度地實現公開透明,使價格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而關于的確需要政府定價的極少數重要公用事業等價格,許昆林強調,要健全政府定價行為規則,強化成本監審,約束經營者成本不合理上升,規范管理程序,真正管細管好管到位。
多位學者對此發表看法,認為許昆林這是在強調價格司本身的監管職能,“價格司未來很可能成為定價與監管雙軌并舉的核心機構,不光有定價協調職能,更多的將是行使成本與價格等關系的監管作用。但這必然會趨于與價監司現有的主要工作內容的重疊。或者這將是未來價格司與價監司兩套馬車將要合并的前奏。”
價格司職能和架構未變
今年8月,價格司的兩任司長相繼接受調查,同時被中紀委帶走調查的,還有兩名副司長、一名副巡視員。
因此便有媒體對于撤銷和重新定位價格司職能的兩種猜測。
許昆林的任命讓一切猜測之聲歸于平靜。
從其上任后親自為價格司撰寫定義的價格司工作內容來看,價格司的工作內容與反腐風暴前的工作內容并未減少,仍將是監測、預測居民消費價格、重要商品的零售價格等11項工作內容。
而從處室機構設置上,價格司也仍然遵循著原有的11處室的設置習慣,分別設有綜合處、政策法規處、監測分析處、成本處、農產品和水資源價格處、石油和工業品價格處、電力價格處、運輸通信價格處、醫藥價格處、收費管理處、服務價格處。
在上述11個處室當中,對價格有監管和指導作用的有農產品和水資源價格處,石油和工業品價格處,電力價格處,運輸通信價格處,醫藥價格處,收費管理處,服務價格處這9個處。但這9個處本身對價格的影響能力并不大。
一位發改委退休官員向時代周報回憶,反腐以前,價格司的操控度唯一偏高的只有醫藥價格處,這是發改委在幾年前的醫改收權之后的結果,致使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和衛生部再很難對醫藥價格進行影響。但現在如果放開,就有可能重新回到上一次醫改以前的狀態。
該發改委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除非徹底改變現有的行政體制,否則這些違背市場的體制的存在,必然引得中國的價格出現或左或右的偏差。